新加坡早在95年就通过了《赡养父母法令》,成为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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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早在1995年就通过了《赡养父母法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
新加坡建屋局在分配政府组屋时,对三代同堂家庭给予价格优惠和优先安排,同时规定单身年轻人不可租赁或购买组屋,除非愿意与父母同住,则可优先;
如果有子女愿意与丧偶父亲或母亲一起居住,则对父母遗留的房屋可以给予遗产税减免优待。还规定从2008年4月起,凡年满35岁的单身者购买政府组屋,如果是和父母同住,可享受2万新元的公积金房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