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遇到过父母被电信运营商误导消费的情况?一般都是如何处理的?
晚上和群友聊天的时候,有个群友抱怨他家父母最近被电信运营商误导消费的事情。
按照该群友的讲述,那天是他收到了手机即将欠费的通知,他那时还很奇怪,因为手机前几天刚充了200元,怎么还没到月底了手机就又欠费了?
他登录到联通app上查了下账单,才发现是他母亲在用的副号凭空出现了两个新套餐。
阿姨60多岁,平时用手机只用来接打电话,连怎么用WIFI都不会,怎么会去开通那些功能都没听说过的套餐服务?
群友马上打了个电话过去,群友母亲说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依稀记得前段时间接到过联通客服打来的电话,因为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当时就挂断电话了。
群友一听就感到很气愤,又打了联通的客服电话,结果对方拒不承认,非说老人肯定是同意了才会给她办理套餐。
而且客服还说如果想要取消套餐,必须要老人的验证码,或电话老人来取消,主号不能代为操作。这把群友给气坏了,因为群友并没有和母亲住在一起,阿姨也不懂这些,没办法一个人到营业厅去取消套餐,某种意义上这个问题算是无解了。
保健品刺客还没解决,电信运营商也开始学了。昨天收到手机即将欠费通知,想着前几天刚充了200,怎么还没到月底又欠费了,登录联通APP查询账单才发现,我妈妈在用的副号凭空出现了两个新套餐。
我妈妈60多岁了,平时用手机只用来接打电话,连个WIFI都不会,怎么会用这些没听过的功能。
打电话问,我妈妈说她也不知道,只依稀记得前段时间接到过联通客服打来的电话,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就挂断电话了。联通业务员就是利用了这点来背刺留守老人。我打电话联系联通客服,对方拒不承认,坚持说老人肯定同意了才会给她办理。想要取消套餐,必须要老人的验证码,或电话老人来取消,主号不能代为操作。
问题是我跟我妈妈没在一起,这样就无解了。
联通的操作真实恶心到我了。
群友的原话
事情发生后,群友专门去咨询了律师,律师的回答是这样的操作虽然够不上诈骗,但至少“诱导消费”这个罪名是逃不掉的。
我到网上搜了一下,发现这样的事情还不在少数,像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很多网友都在网上发帖申诉,称在无任何需求的情况下,联通公司故意诱导老人办理业务,更改高额资费套餐。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很多网友投诉联通诱导老人购买各种各样的服务,其中甚至还包括诱导老人贷款。
而且从流程上来看,很多时候联通几乎都不予理会诉求。大多数情况下,用户要么压根没发现,要么发现了再申请变更套餐,及时止损,很少出现死磕到底,要求赔偿的程度。
今年7月31日的时候,贝壳财经也曾发布过相关的报道。
相关链接:《运营商套餐乱象调查:暗增套餐、“诱骗”升级、资费降档难》
据这篇报道中的描述,受访的群众,河南的刘女士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几年刘女士使用的是中国联通一款29元/月的大王卡套餐,然而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她发现个人资费账单里从两个月前开始多出一个叠加套餐,每月多扣15元,此外还多了个5元短信包。
这让刘女士非常困惑,因为她并未主动订购过这两个套餐。
在和客服沟通未果后,刘女士在中国联通APP内投诉申请退费,但等了几天依然没人处理。
刘女士又去黑猫平台投诉,没过多久,中国联通工作人员联系刘女士,主动为其取消多出来的套餐,并退还了之前3个月总计45元扣费。
而根据刘女士的说法,实际上在今年3月刘女士已有过类似遭遇。当时她收到一条短信,通知她开通了一项5元/月的新业务,惊讶的刘女士立即拨打中国联通电话质询,客服才予取消。
除了被中国联通诱导购买套餐以外,报道中还提到有客户被中国电信“诱骗”升级的经历。
除了暗中增订套餐,也有用户被“诱骗”升级。今年7月,广西刘先生搬家时联系中国电信,咨询搬迁光纤网络相关问题,工作人员回复称,可以搬迁光纤但原有套餐无法保留。刘先生的手机套餐是114元/月,之前在此基础上办理的宽带套餐是9.9元/月,使用的光纤速率是300M。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光纤线路升级,新地址楼宇已经没有原来的套餐,需要更换成1000M速率的,价格199元/月。
新家和原地址相差不到2公里,中国电信的说法难以让人信服,何况自己也不需要那么高的网络速率,刘先生不同意升级。多次沟通无果,刘先生去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结果不到两天,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就来电给刘先生办理了光纤迁移。
报道中还提到,早在2006年前后,媒体就曾曝光这类现象。此后数年,随着智能手机和通信技术发展带来的套餐多样化,相关乱象愈演愈烈。仅黑猫投诉平台上,和三大运营商套餐相关投诉量已有数万条,其中,中国移动套餐投诉量29896条,中国联通套餐投诉量23645条,中国电信套餐投诉量8233条。
该报道还认为,这类现象极有可能与运营商的经营业务考量有关。
有财报显示,三大运营商的营收增速近几年均有所下滑。以2023年为例,中国移动全年营收10093亿元,同比增长7.7%(上年增速10.5%),中国电信营收5078.43亿元,同比增长6.9%(上年增速为9.5%),中国联通营收3726亿元,同比提升5.0%(上年增速8.3%)。实际上,这种降缓的迹象从2021年已经开始。
与此同时,三大运营商的毛利率总体上一直呈下降趋势。
国家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出台相关规定。
2008年,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信资费方案管理指导意见》。
2017年,工信部相关部门还曾约谈三大运营商,要求企业除了双方合约另有约定外,不得限制用户的资费选择权。
2018年8月,工信部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到,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宣传推广资费方案时,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限、计费原则等事项也应当履行提醒义务。
针对这类现象,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源认为,运营商的这类区别对待(升级和降档)属违约行为。他表示对运营商来说,为用户升级套餐和降档套餐都属于合同约定下应当履行的义务,基于公平原则,在提供同类服务时,不应因对自身是否有利而有所差别。
李源还提到,用户办理降档套餐也是在购买服务过程中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行为,运营商无权干涉或者对此设置障碍,否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而由于工信部是国务院下属部门,仅由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不及全国人大制定的相关法律,对运营商约束有限。再加上运营商具有垄断优势地位,其面对用户使用的合同多为格式合同,其中条款或对运营商天然有利。
因此,纵使信息产业部和工信部多次出台相关规定,但类似的现象一直没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这些面向消费者的格式条款,应该变成类似于备案式的条款。电信消费群体巨大,这种涉及众多消费者的格式合同,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各地消费者协会备案审核。
并且信息公开也很重要,比如每年、每个季度和每个月尝试定期给消费者发送相关消费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