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救命钱面前选择了犹豫?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在救命钱面前选择了犹豫?
近日新闻报道,杭州萧山的小伙想拿出15万元给患重病的母亲看病,但是遭到了妻子的拒绝。在钱和命的考验面前,某些人的答案惨不忍睹。这样的新闻不是第一例,而且在聚光灯外,类似的事情肯定更是层出不穷。除了极端原因,我相信这其中大多数人踌躇不前的原因还是担心“因病致贫”。
大病之所以叫大病,就是因为治疗周期长、治愈率不高,而且往往投入比较大。动辄数十万、上百万的投入。当一个人有足够的能力支付这些费用时,大部分人想都不想就会的选择救人,但是如果要卖房、举债来凑钱,而且面临的是一种极其不确定的结果,那么犹豫就在所难免了。
这么多考验人性的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了社会现象,说明制度一定是出了问题。这个时候就有必要问一句了,用于给每个社会个体防灾避险的医保制度在这种现象面前,真的就只能束手无策吗?
我们国家的医保虽然是一种表面无差别的医保。但实际上造成的结果却是,医保只保小病,不保大病。
平常如果有个头疼脑热到医院去看病几百元、上千元的治疗费用,可能刷一下医保卡,出不了几个钱,甚至如果医保卡内有余额的话,一分钱都不用出。但是如果是大病,达到某些金额后就要按比例报销了。而大病的治疗费往往都是十分庞大的,即便是按比例报销,自付的部分往往也要高达数十万、上百万。
而这种金额是大多数家庭不能负担的,既然对于他们来说不管报不报销都负担不起,那么这种大病医保设置还有什么意义呢?
反观其他国家,例如在美国,只要你买了医保,就不需要再去买重疾险了,美国医保的原则是保大病不保小病,所以别听美国人天天抱怨看病贵,真的得了重大疾病,他们反而不用为钱发愁,因为医保不封顶,基本都能报销。
在法国,身患大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时,还可以加入ALD项目,就可以可享受医药费自理部分的减免。整个过程由主治医师负责向社保部门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获得100%的费用减免。
这也是为什么很少听到这些国家的人患重病后因为钱而放弃治疗的原因。
想起前段时间的新闻,某地医院每天组织“假病人”到医院住院、开药,骗取医保资金。从报道里看,这些病人的“假病”无一例外都是一些头疼脑热,刷刷医保卡就不用自己付费了,然后医院再付给他们报酬。
小病医保就这样称了这些人牟利的工具。而身患重病的人却面对高额的自费部分,职能因贫丧命。本该给每个人生命兜底的保险,只能在头疼脑热面前发挥最大功效。本该雪中送炭的医疗保险,变成了某些人的锦上添花。
这样的医保,恐怕得改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