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三国故事(五)引发黄巾之乱的前因是什么
通过前文介绍,大家应该明白了:所谓“战乱”、“天灾”等因素并没有具体的史料支持,因此并非引发“黄巾之乱”的主因。
若要强调某些社会因素促成“太平道”的发展壮大,我们不妨把眼光集中到其他社会问题上来。本节的主要话题就是“土地兼并”。
汉末著名思想家仲长统在《损益篇》中就对这个社会问题做了系统性阐述,他认为“土地逐渐集中在地方上少数权贵手里”是造成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因之一。
仲长统说:井田制【商周时所推广的土地国有制度】被废除之后,土地兼并没有被限制而是任其无限发展,致使地方上豪族做大做强,甚至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
范书《仲长统传》: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埶力侔于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虽亦由网禁疏阔,盖分田无限使之然也。
仲长统又在《理乱篇》描述了汉末地方豪族的奢靡之态: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
其次,仲长统在《损益篇》中还认为分封到各地的郡王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说他们对朝廷有图谋叛乱之心,对地方有鱼肉百姓的残暴行径。
范书《仲长统传》:于是骄逸自恣,志意无厌。鱼肉百姓,以盈其欲;报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轨之奸,下有暴乱残贼之害。
地方上有豪族和郡王等权贵们掠夺百姓财富,追根溯源,这是东汉帝国开国时就有的事,而在桓、灵二帝执政时期进入朝廷高层的宦官们,也在地方上加入了掠夺百姓财富的队伍之中。
中平六年(189年),董卓领兵进京时向朝廷上书,其中内容就有弹劾张让等宦官乱政敛财,并说甚至连雒阳周边的大量沃田都被宦官霸占了。
陈志《董卓传》裴注引《典略》:臣(董卓)伏惟天下所以有逆不止者,各由黄门常侍张让等侮慢天常,操擅王命,父子兄弟并据州郡,一书出门,便获千金,京畿诸郡数百万膏腴美田皆属让等,至使怨气上蒸,妖贼窎起。
综合起来,我们可见在汉末之时,“郡王+豪族+宦官”成了掠夺、聚集地方财富的主力,甚至弱化了国家权力。
何兹全教授在其著作《三国史》开篇介绍黄巾起义的时代背景时,对“土地兼并”问题做了引申,认为“农民失掉土地,在农村没法生活,只有游荡于社会,麇集于城市。从西汉开始,流民问题就是社会上的大问题。”这个观点,我仅是部分赞同的。
何教授认为“官商勾结”导致了农民失去土地,农民因此被迫转移进城市,以手工业、从商谋生;当城市的饱和度达到上限(生产力过剩)时,又有大量城市人口被迫走上了流亡的道路,这时候唯一的生路就是做强盗。
《汉书·鲍宣传》:民流亡,去城郭,盗贼并起。
何教授为了强调“土地兼并”和“流民问题”是个顽疾,写道:
自东汉建国,流民就一直不断。安帝以后,越来越严重。“黎民流离,困于道路”,“弃捐旧居,……穷困道路”,“老幼相弃道路”,“人庶流进,家户且尽”,“万民饥流”,“民多流亡”,“百姓饥穷,流冗道路”(《后汉书》和帝以下各帝纪)这一类的话,真是史不绝书。
实际上,何教授举例的这七条关于“流民”的记载是有断章取义的嫌疑,我们来看看原文究竟如何。
范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100年)三月丙申,(汉和帝刘肇)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原来是连年歉收,百姓缺粮而走上流亡讨饭的道路,刘肇下诏给饥民放粮赈灾。
范书《安帝纪》:(永初元年,107年)(十一月)戊子,(汉安帝刘祜)敕司隶校尉、冀、并二州刺史:“民讹言相惊,弃捐旧居,老弱相携,穷困道路。其各敕所部长吏,躬亲晓喻。若欲归本郡,在所为封长檄;不欲,勿强。”——原来是司隶、冀、并三州百姓听信谣传而走上流亡之路,刘祜下诏让地方政府官员亲自去安抚百姓,劝其返乡。
范书《安帝纪》李贤注引《古今注》:(永初二年,108年)时(正月)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弃道路。——这是饥荒引起的流民,甚至出现了“人相食”这样的人道主义灾难。
范书《樊准传》:时饥荒之余,人庶流迸,家户且尽,准课督农桑,广施方略,期年间,谷粟丰贱数十倍。——这是樊准担任冀州钜鹿郡太守期间的记载,约在永初二年(108年)之前,钜鹿郡因为饥荒导致百姓流亡。
范书《安帝纪》:(永初二年,108年)秋七月戊辰,(汉安帝刘祜)诏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据琁机玉衡,以齐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忧心京京……——这里记载的“万民饥流”就是本年正月出现的饥荒事件。
何教授举例之“民多流亡”,我检索整本范书,未发现出处。
范书《桓帝纪》:(永兴元年,153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诏在所赈给乏绝,安慰居业。——这是因为蝗灾和水灾引起以冀州为主的流民事件,有数十万户背井离乡。
大家看到了吧?何教授举例的“流民事件”实际上都是因为天灾、饥荒、谣言等因素导致的,并非“土地兼并”所致。
同样的,何教授在范书《灵帝纪》找不到“流民”这两个字,于是将(181年)司徒杨赐与掾吏刘陶商议的内容作为佐证,何教授以“简别流人”这四个字认定太平道教徒中有流民,并反证流民是参与太平道的主力军,至此形成其观点链:官商勾结→土地兼并→流民→太平道(黄巾之乱)。
范书《杨赐传》:(杨)赐时在司徒,召掾刘陶告曰:“张角等遭赦不悔,而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讨,恐更骚扰,速成其患。且欲切敕刺史、二千石,简别流人,各护归本郡,以孤弱其党,然后诛其渠帅,可不劳而定,何如?”
我在前面已证明了何教授所列举的史料有断章取义的问题,他认为“土地兼并→流民”这个因果关系并没有具体的史料依据,甚至其收集关于“流民”的史料都是来自于西汉、东汉早期的记载,却无法找到灵帝执政时期(172-183年)的记载,只能拿几十年、上百年前的记载充数,这样很难让人信服。
当然,我不能说因为何教授没找到“灵帝时的流民”记载就等于灵帝时没有流民。我终究还是找到了一条:
在《北堂书钞·卷39·政术部13》收录了蔡邕为颍川郡太守王立所作的颂词,题为《颍川太守王立义葬流民颂》。事情缘由是王立收葬了客死颍川郡的流民遗体。蔡邕是灵帝时人,这件事自然就是灵帝时事了。
汉灵帝
我以为:在灵帝执政时期,流民这个社会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土地兼并→流民”这个因果关系应该是产生流民原因的其中之一(天灾、饥荒、谣言、土地兼并这四种情况均会导致出现流民),而不是何教授那样把流民的产生全部归咎于“土地兼并”。
至于何教授提出“流民→太平道”这条观点链条也不全面。
退一步说,我也不否认有失去土地的农民参与太平道的可能性,我只是否定这条观点链为“太平道发展壮大”的主因。
可能是何教授对宗教发展的传播方式感受不深,简单的认为太平道教徒中有流民,就认定流民为其主力。实际上,大家都应该知道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都会有“传道人”的存在,哪怕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很多宗教传道方式,仍然是靠人力流动传播的。
范书《皇甫嵩传》:(张)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转相诳惑。
所以说,有部分太平道教徒离开原籍,去全国各地传道,这是宗教活动的具体体现而已,并非因为教徒本身为流民所致。我甚至可以说:反而是太平道的传播发展才产生了一部分的流民。
范书《皇甫嵩传》:大方马元义等先收荆、杨数万人,期会发于邺。
如《搜神记·卷6》记载:小民相向跪拜趋信,荆、扬尤甚,乃弃财产,流沈道路,死者无数。——这正是“宗教产生流民”的真实写照。
所以我认为:宗教传播导致流民,流民导致宗教传播,这两种情况应该是相互并存的。
最后谈谈“解决之道”。
从上述史料来看,当大量土地集中在地方权贵手中,摆在失去土地的农民面前的生路是:
①依附地主,继续务农。
②从商。
③成为流民。
④造反做贼。
前两条路还能维持社会稳定,而后两条路显然对社会稳定不利了。
对于造反的人,政府的解决之道自然是率军讨伐或招安,而对于解决流民问题,政府的举措就是派官员劝说流民返回家乡,或出钱粮赈灾,或鼓励开荒务农。
前文介绍的钜鹿郡太守樊准,就大力“课督农桑”,安定了一方百姓;汉末的郑浑在担任地方官时,为了发展农业,甚至去夺走渔具猎具,鼓励开荒屯田。
陈志《郑浑传》:天下未定,民皆剽轻,不念产殖;其生子无以相活,率皆不举。(郑)浑所在夺其渔猎之具,课使耕桑,又兼开稻田,重去子之法。民初畏罪,后稍丰给,无不举赡;所育男女,多以郑为字。
再到孙吴帝国时,大批依附地主的佃户也放弃务农,转为商人。这里的原因是:来自地主的田租和政府的税赋太重了!导致务农的利润太少,所以农民宁可放弃务农。
陈志《孙休传》:(永安二年,259年)(三月)(孙休诏:)……夫一夫不耕,有受其饥,一妇不织,有受其寒;饥寒并至而民不为非者,未之有也。自顷年已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良田渐废,见谷日少,欲求大定,岂可得哉?亦由租入过重,农人利薄,使之然乎!……
对此,孙吴帝国皇帝孙休提出改革建议是:
今欲广开田业,轻其赋税,差科强羸,课其田亩,务令优均,官私得所,使家给户赡,足相供养,则爱身重命,不犯科法,然后刑罚不用,风俗可整。
当然,在土地资源仍然富余的情况下,由政府牵头,组织失去土地的农民开荒种田,并降低税赋,安抚农民,是可以缓和社会矛盾的,但并不会破坏现有的“土地兼并”制,治标不治本。
又如果让地方豪族、世家这些既得利益者把兼并的土地赠还给流民,这又无异于与虎谋皮。所以说,开荒劝农、降税安抚都只是当时缓和社会矛盾的必经之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