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住”空中楼阁10年,开发商需要摆平多少人?

     成语“空中楼阁”是指海市蜃楼,多用来比喻虚幻的事物或脱离实际的理论或计划等。这就是说,真实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所谓的“空中楼阁”的。但在辽宁锦州市,有群众却生活在现实版“空中楼阁”已经十年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2008年6月,张德权等23户业主,在锦州市城乡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龙庭家园”2期选购了商品房,张德权房款合计21.1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房产公司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交房。当时房子只修整了地基,在首付7.1万元后,开发商就带着业主办理了房产证,并和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如今地基上依然荒草丛生,房子却“八字还没有一撇”,甚至根本就看不到什么希望,成为名符其实的“空中楼阁”。

      房产公司延期交房的情况,倒是偶有所闻,这算不得什么新鲜事。但十年还依然“原地踏步”,房子尚未动工建设,则是闻所未闻的奇葩事。更匪夷所思的是,房子未建自然谈不上竣工,却能够通过有关方面的工程竣工验收,还煞有其事地给业主办理了按揭贷款并发放了房产证,这更是荒唐透顶、不可理喻的事情。在涉及的23户业主中,其中7户办理了房产证,16户交了房款未办理房产证;而这16户中有6户则是交了购房全款的。我们能够想象,买了已经十年的房子依然是“空中楼阁”,给这些家庭的生活造成怎样的困扰?安居乐业是国人亘古未变的传统观念,足见“安居”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和重要。而且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买房是需要集中财力倾囊购买的“大件”,并因此成为房奴。遭遇到这样的无良开发商和乱作为官员,业主们真是倒大霉了。

      这样的咄咄怪事,存在违规甚至多项程序违规问题是笃定无疑的。开发商违规不鲜见,但荒唐的“空中楼阁”事件,开发商到底是怎么搞定的,应该是值得探究的。国人知道房产商有钱,且多财大气粗、牛逼哄哄的,更是腐蚀官员的“主力军”。这不是信口开河说说的,落马贪官多与开发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开发商所到之处总能 所向披靡,便是明证。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社会上也盛行有钱好办事,这当然包括本来不能办,花了钱就能办的事。因此,对房产商来说,“无中生有”也不是什么难事,因为花钱能办的事就不是什么难事。发生在锦州的“空中楼阁”事件,不要说有关部门违规办理房产证、银行违规贷款,按理说10年时间未开发,这土地也早该收回了,可现在不是依然躺在那里,由业主们“住”着吗?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某些人不是因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岂能甘愿被人指着脊梁骨挨骂?更何况如此明显的乱作为,能够历经10年视而不见,该是怎样的铁石心肠又该承担多少风险?天知道开发商在这过程中摆平了多少人?!

      某些官员信奉“不怕告,就怕曝”,不相信业主们在10年时间内没有向有关方面反映过这个揪心和郁闷的问题,毕竟这是“住”空中楼阁,而不是坐“十年冷板凳”。如今终于被媒体曝光,且看开发商和有关方面如何自圆其说,又如何擦净自己的屁股。(更多文章关注个人微信公众号“微语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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