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复旦作为名校,可以制定严格过法律和一般道德规范的校规

【本文由“印加节度使”推荐,来自《从复旦嫖娼开除说起,当今社会对嫖娼的过重处罚凸显了“刑不上大夫”》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Tywin
  • 你显然引错了法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所以,嫖娼开除并不是超出规定的处罚。

大学在校生是不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呢?尽管读公立大学,实际享受了相当多国家福利。

我同意复旦大学作为名校,可以制定严格过法律和一般道德规范的校规。毕竟罗翔的视频里好像提过,法律是最低道德规范,什么事都强调能守法“等于说自己是人渣”。

作者提起有钱有权的人可以合法地搞女人,是的,这不公平不合理但合法。又提到猥亵妇女不至于被开除,估计他想说又不敢说的是,性骚扰、偷拍等变态行为都不会开除,始乱终弃地玩弄女性或者“性解放”都没事儿,是否变相鼓励大学生发展成道德沦丧?

这方面个人觉得,两性关系中,只要女性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那就是花花公子的本事。复旦的研究生如果想找都找不到女朋友(不管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还是耍流氓),那代表复旦大学(的学位学籍)实在掉价了,就有点像打架输了的会被惩罚,打赢了只会轻轻带过的意思。

还没结婚也不找女友,就直接嫖娼解决生理问题,那就等于不想接受道德改造,这样也没必要假惺惺地继续上学。而且现在不罚,今后只会变本加厉,逐渐降低对自身要求,并且容易带坏校风,到时候会被人说“复旦学生都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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