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乾隆年间《台海采风图》一图中的荷兰豆(左中)
满清乾隆年间《台海采风图》一图中的荷兰豆(左中)
附:
1.维基百科“荷兰豆”:
「荷蘭豆」一名最早見於尹士俍的《臺灣志略》(1738年):「荷蘭豆如豌豆;然角粒脆嫩,清香可餐。」六十七的《臺海采風圖》(1745年)記載:「灣豆,種出荷蘭國,臺人竊種而植。實於春夏,亦實於冬。味甘。俗呼荷蘭豆。」這些記載表明荷蘭豆是由荷蘭人帶入台灣。
荷蘭豆的荷蘭語名為peultje,意思是「小豆角」,並非網傳的「中國豆」。英語才有Chinese pea的叫法,可能與荷蘭豆常見於西式中餐有關。[3]英語中荷蘭豆也叫snow pea,但漢語中的「雪豆」原是豌豆的別稱。《廣東新語》記載:「海豐有雪豆,熟於大小雪時,名寒豆。」法語名pois mangetout,意思是「整個食用的豌豆」。
2.维基百科“六十七”:
六十七(满语:ᠯᡳᡠᡧᡳᠴᡳ,穆麟德:liošici),字居鲁,满洲镶红旗人[1]。六十七为清朝官员,曾任内阁中书、刑部主事、礼部员外郎、户科给事中[2]、满籍巡视台湾监察御史[1],后因稻谷采购弊案与失职等事被两任福建巡抚上参本,更因此被革巡视台湾监察御史之职[3][4]。六十七是历任巡视台湾监察御史中任期最久的一位[1],任期达3年又11日(依《西洋新法算书》则为3年又14日)[5][4]。六十七在任内巡视台湾各地时,将所见所闻详加考证,并予以记录,是为《台海采风图考》,其中对平埔族风俗有所记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