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姓马人家种胶林为生,野象出没不定后放弃了三四万收入,但他们从未抱怨

【本文来自《我是普洱人对野象有太多感受,橡胶五十年代就扩大种植了,为什么那时大象没北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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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拿前几天那篇说云南人有多惨的文章来说,几个人砍了一片巴蕉林住那里种地,被大象踩了,这要是东北,有人砍了一片树林,网上的舆论估计是要枪毙那几个人,换到云南,在那可怜他们呢还。

别这样讲话好不好?普洱和版纳生活的东北人不少,我本人也有不少东北的朋友。他们对普洱、版纳的评价是很高的。

我前文说过“普洱、版纳的人民群众为了保护大象所付出的待价是极大的。就拿大象踩死人来说,前几年,国家一般一个人赔偿在二十万元,近几年调为六十万元。

说实话,比一个交通事故的赔偿要少得多。而且,赔偿还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你被大象踩死必须是在生活区以内,非生活区不陪。

什么是非生活区?就是国有林,然而,世人都知道普洱、版纳是群山套着群山,峰连着峰的地区,亦被人称为群山像凝固的海洋,有时一座山就有国有林和集体林交措其间。

本地农民其中的一块收入来自林下,诸如野生菌,如果你拣菌子是在国有林中,被野象踩死了,那是不陪偿的。这还不说,一些农户的田地庄稼遭到野象毁坏,陪偿也是不高的。

但即使如此,普洱、版纳无一人向野象复仇,甚至为了保护野象,都不会用异响来惊扰大象。就凭这一点,普洱、版纳人应当受到尊重。

自从野象北迁,我一直观注着,上周我专程到版纳辖区与普洱接壤的普文镇做了一个走访,被走访人姓马,自有胶林五十亩,如一家人亲自采割,有三四万收入,一家人的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但由于野象出没不定,已三年放弃了采割,现改做倒腾水果生意,因镇小人口少,水果生意并不好做。

就是这样的境况,小马也未抱怨谁,还坚信保护野生动物是应当的。据他介绍,仅去年到今年,普文一地就有数人被野象踩死,有的是在拣菌子,有的是在生产中。

正因为普洱及版纳人民群众这种高度的自觉性,野象才会从建国初的数十头发展到今天的三百余头。

动辄拿种橡胶、种茶叶说事,不客气说那是饱汉子不知饿汉饥。普洱、版纳经济并不发达,百分之九十多都是农民,你不让他们发财致富,至少要让他们有吃有喝吧?

不让他们种地,让他们上哪去,上北京,到上海,两地人口三百七十万人难不成都到北京去,或者到其他地方逃荒?!

本来还有好多话要说,但不知出得来出不来,就先说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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