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巨额片酬真的邪恶吗?

中国女艺人「郑爽77天狂赚1.6亿」曝光,几近全民喊打,特别是主流媒体评论,绝对称得上口诛笔伐。当然这也是一沉百踩,郑爽不久前爆出了代孕及弃养风波而被全面封杀,形像插水丶难再翻身;然而,大半年前周冬雨同样被揭上亿片酬,网路上风浪可平静得多。中国影视圈的扭曲应该由谁来负责?收取巨额片酬的流量明星真的邪恶吗?要作出结论之前,或许需要提出更多的问题?

1.   如果以郑爽也收1.6亿,那孙俪丶杨幂丶赵丽颖丶杨紫,该收多少?

2.   从上市影视企业年报看来,最高收入的电视剧平均收益为三至四亿人民币,那够付出顶流主角1.6亿吗?是年报少了?还是片酬有水份?还有别的猫腻吗?

3.   如果流量为王,那最近热播剧《八零九零》,卖的到底是白敬亭、还是倪大红等甘草?在收视以外丶还有什麽商业因素的影响?

4.   种种畸形的收益状态,应该由艺人、由影视平台、由制作公司,还是其实都是由观众所造成?

5.   闻说不少艺人立刻注销旗下公司,这是怕税务局不知道、立即自行申报吗?

中国的影视圈也的确很混乱、不止人际关系很混乱、男女关系很混乱,商业法则更混乱。在网络时代,我们经常说到,猫向狗买东西、却由猪来付帐;但当下的影视市场,有收视、广告、平台分帐、产品置入、艺人赞助、企业同步宣传、流量变现、大数据价值,可説是猫在看电视、12生肖来付帐丶然後整个动物园来分红。谁是谁非?恐怕比任何悬疑故事还要烧脑!

正如球员在球类运动的情况相同,影视制作中个人影响力很大;但片酬占去制作费的绝大部分,非但是极度扭曲的资本运作现象,造成「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极端效果,长远只会扼杀中国的影艺界,所以非但要有严格的上限规定,更必须果断地执行。 

这种危险现象和制作公司好逸恶劳的资本运作有关,中国拥有巨大的影视市场,特别是网路平台已经发展非常成熟,但是,同样令投资方倾向更可靠的回报,好的作品当然能卖、有痒点或痛点的更能卖、如果捞到爆款是执到宝,但当剧作还只是一份建议书的时候,投资方根据什麽来判断?更保险和不会被质疑的方式,自然是首选演员、次选制作团队、最後才是评估剧作的成功机会。

相比扭曲的影视市场,或者更需要关注的是表达出的价值观。

中国广电局一贯被质疑管得太多,例如,因为忧虑古装剧可能会传达守旧的观念和制度,对观众带来的错误引导,所以中国内地有「限古令」,并且严控穿越故事,但毕竟古装剧不会引起太大的代入感,其实带来的伤害有限。

相反,无论是部分粗制滥造的言情剧,甚至广受好评的时装剧,其价值观都过分强调对物质享受的期望、和对外国产品的吹捧,从而形成过度个人化和物质化。随手就是十多万的包包、几千元一顿晚餐,房产、汽车定义了成就,尽管在快速发展的中国社会中是在所难免,但是必须警惕走火入魔,同时尽力争取平衡和阐述更多元化的各种成就,这应是影视圈该负上的社会责任。

对中国影视圈是抱有巨大的期望的,毕竟电影丶电视丶游戏都是现世代建立软实力的重要元素,中国也逐渐建立亚洲市场,影视作品如果能传达中国人良善的社会观和世界观,可以为中国塑造正面形象,化灾劫为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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