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刀,石头,布——互害型社会没人可以独善其身【重庆公交坠江悲剧反思】
编者按
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互害型社会”的概念再一次进入公共讨论中。就如之前的毒奶粉、假疫苗事件一样,在“互害型社会”中没人能逃脱来自他人的伤害。作者对此有一个生动的比喻——“剪刀、石头、布”,当社会缺少一个有效的行为制约机制,伤害链就闭合了。施加伤害的人认为自己可以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却必然逃脱不了另一个施害者的计算。
和悲叹道德败坏的论调不同,作者提出,伤害他人的行为并非人心所愿,因为它违反了每个人天性中的良知。在一个丛林法则胜过了契约精神的社会里,人们认为伤害他人的行为反而对自己有利,良知就沉睡了。在坠江事件中,对司机施暴的行为亦是在这样一种逻辑下产生的。而对于如何唤醒良知,作者给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
刘云超 | 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标题为《剪子石头布与差序格局》
文中图片未经注明均来自网络
时间总是过的很快,如同往年一样,崭新的2018年很快将进入尾声。虽说太阳底下并无新事,但是2018年发生的事件仍然不断突破思维底线,令人震惊,比如毒疫苗事件,或者愈演愈烈的性侵事件,还有近日重庆公交车乘客与司机互殴导致车毁人亡。总结近20年来中国人所遭遇的各种骗局、犯罪和相互伤害,有人戏言如下,孩子三大极限挑战,疫苗、奶粉、幼儿园;青年三大极限挑战,高考、就业、校园贷;中年三大极限挑战,房价、医疗、割韭菜;老年三大极限挑战,理财、中奖、保健品。相比这一调侃,有人认为中国或许已经进入一个互害型社会。
剪刀,石头,布——伤害链的闭合
互害型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伤害链的闭合状态,也就是说互害型社会中,几乎没有人可以幸免于来自他人的伤害,也几乎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不去伤害他人。你觉得你占了便宜,我觉得我占了便宜,最后谁也占不了便宜处在这个链中的每个人,都逃不脱伤害和被伤害。
互害型社会,这一概念最早是用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是说食品安全风险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几乎无处不在。比如卖毒大米的喝了假酒;卖假酒的吃了苏丹红鸭蛋;卖鸭蛋的吃了农药超标的蔬菜,种蔬菜的吃了“化学牛肉”,生产牛肉的吃了毒大米……很多无良商家明确表示不会吃自己生产的东西,却难以保证不被其他无良者算计。这种现象也被普遍称为“易粪相食”,戏谑而辛酸。
互害现象以前还只在食品领域被发现,但是现在已经不止于此,比如某倒卖假疫苗的孩子在幼儿园被扎针,扎针老师生病被某无良医生开了没用的高价药,该无良医生要评职称给某领导送礼,该领导因为始乱终弃被某女下属米兔爆料,然后,几乎以上所有人子孙辈都被打了假疫苗……
这一伤害链的闭合状态让人想起一个游戏,剪刀石头布,也叫剪子包袱锤,在南方某些地方叫做棒子老虎鸡。剪刀剪布,布包石头,石头砸剪刀。老虎吃鸡,鸡吃虫,虫吃棒子,棒子打老虎。这个游戏可以有两种解读。
一种是积极意义的,就是权力就是权力和欲望能够得到有效的制约,在这样一种制衡中,任何权力都不可能被无限放大,任何欲望都不会被无限满足,因此任何权力主体都不敢轻举妄动。由丛林法则过渡到契约精神,最终实现的结果是社会有序的良性格局。良性格局的关键词是“我怕”,老虎害怕棒子打,棒子害怕虫子咬,虫子害怕大公鸡,大公鸡害怕老虎吃。良性格局的“我怕”意味着“敬畏”,敬畏良知,敬畏他人,敬畏后果,敬畏法律。
另一种是消极意义的,就是相互伤害而没有制约,止步于丛林法则,并未形成契约精神,同时也并不遵从内心良知,最终形成一个互害格局。互害格局的关键词是“我能”,我能在大米里掺沙子,我能让人相信某某药酒是包治百病,我能让假疫苗卖到全国千家万户,我能伤天害理而不受惩罚……互害格局的“我能”,意味着无忌惮,无敬畏,无底线。“我能”是一种盲目的自信、愚蠢的短视和狡黠的机会主义,一方面自以为可以逃脱制裁,另一方面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沙子,认为可以幸免来自他者的伤害。
但遗憾的是,互害社会中几乎无处可逃,伤害链条形成了闭合。如果没有闭合,比如,棒子不能打老虎,那么互害社会的模型也不能形成。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想方设法进入老虎阶层,即便难于上青天,至少希望尚存。但是伤害链闭合了,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丧钟敲响了,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就为你而鸣。
文化自省
为什么中国成了这样?中国人怎么了?这一现象跟中国传统文化有关系么?
1丑陋的中国人?
不必讳言中国人有其劣根性。比如中国人好窝里斗。孙中山说中国人就像一袋土豆,只有被束缚在麻袋中,才看起来像一个整体,一旦出了“麻袋”就四分五裂了。柏杨说中国人好窝里斗,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看看中国历史,基本就是一部自己人打来打去的斗争史,所以“来啊,互相伤害啊”,中国人当前的互害不过是无数历史情境再现而已。再比如中国人一贯做看客。今年6月的甘肃庆阳,一名少女从8楼跳下自杀。从网上流出的视频里可以看到,女孩跳下之前,下面有很多人在围观起哄,“这么多人等着看你跳呢!”“跳啊,快跳啊!”回顾鲁迅笔下的“看客”,不由感叹人间的残忍和悲凉总是何其相似。鲁迅笔下的看客们,有的赏鉴日本人宰割自己同胞,“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有的以揭人伤疤为乐,“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祥林嫂,你那时怎么竟肯了?”;有的幸灾乐祸,唯恐天下不乱,见阿Q和小D在斗殴便围上前去,不少的连声叫道“好!好!”不知道是劝解,是颂扬,还是煽动。
看客们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在当前的中国,看客们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似乎越来越多。那么为什么这样呢?有人说是儒家的问题。比如儒家讲“中庸”“中和”,所以中国人谨小慎微,怕得罪人,遇事总留有退路,以此保全自己。当看客,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自扫门前雪,也是保全自己的“中庸之道”。这种解读自然离儒家学理有偏差,但是也道出部分真理。
2差序格局?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认为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于一种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同时又从属于一个更高位的圈子。所以中国人爱自己、爱家人,除此之外都是“别人”,而别人是可以不爱的。甚至家族也要分出五服六服、亲疏远近。这似乎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问题,但细细想来也并非如此。
这种差序格局确实体现儒家“爱有差等”思想。儒家的差等之爱,就是从血缘亲情出发,由近及远将仁爱之情推出去。费孝通先生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差等之爱,的确有其价值。但是在儒家本身学理上,他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当然这是另一个问题,在此不展开讨论。差等之爱和差序格局,在中国相当久远的一段历史中,不仅并不落后,反而代表了当时最合乎常理的也最容易为大众所接受的文化理念。问题在于时代不同了,那种农耕时代主要以血缘亲情为纽带来维系的社群关系,到了现代社会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有权利和责任意识、有平等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公民。
或许这是当前互害格局的某种文化成因。但是儒家思想可以背这个锅么?恐怕不能背。因为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那种差序格局当时之所以非常稳定,不只是有情感投射就够了,还有一整套相应的规范和组织与之相匹配。比如乡村自治、乡约礼仪、宗族制度,比如乡绅乡贤的典范作用。但是这些传统都在激情燃烧的岁月被系列运动销毁殆尽。销毁这些传统,其目的当然是破旧立新,引领中国进入现代社会和法治社会。但是很遗憾,迄今为止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平权意识仍然大有欠缺,甚至在大部分时间被故意扼杀。所以,尽管一般人仍然停留在差等之爱的观念和思维传统中,而与此同时,原有与之匹配的差序格局已被毁灭了。旧秩序被破坏,新秩序未曾建立,社会个体的行为无所凭依,于是各自为战,从而导致社会进入无序状态。
互害社会的文化根源不能甩锅给传统文化,但传统文化也并非全然事不关己。比如儒家思孟学派说人性本善,要求反求诸己,由此形成某种道德理想主义,大家都高谈道德,而实际形成很多伪善。这客观上制约了法律社会和法制意识的形成。
良知还是讲法治?
接着上面的道德理想主义来讲,面对当前的互害局面,很多人说,如果这个社会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都有敬畏,才有可能改变这个互害社会。话听起来是没错的,但是大有问题。
有一句话已经流行了好久了,叫做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这句话的本质就是把社会问题一股脑推给道德。实际上类似的意思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了,孔子那时就说当时礼崩乐坏,然后怀念周朝的礼乐文明,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我个人认为,今天我们的道德只比古人更好,不会更差。我们每个人也并不缺少良知和温情,关键是要看这个社会大环境是压抑良知还是激发良知。
我们当前社会大环境是什么情况呢?害人的代价很小,但不害人的代价很高,害人能够达到目的,不害人反而吃亏。例如广受关注的“扶不扶”问题,“扶不扶”“救不救”的纠结俨然成了社会痛点。原本简单的“举手之劳”,变成了“能不能扶”“敢不敢扶”“要不要扶”的多重纠结。善良的人不害人,反而愈难自证清白。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提“经济人”概念。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利的,并能通过精明地计算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能够获得最大效益的行为。穆勒认为,基于经济人概念,当个人认识到群体方式下可以通过偷懒获得同样报酬,或者付出更多努力得到的同样报酬,就会自觉选择减少努力,使付出与收获达到平衡。
德国人马克斯·瑞琼曼(Ringelman,1913)做了一个拔河比赛的实验,他要求被试者分别在单独的与群体的情境下拔河,同时用仪器来测量他们的拉力。结果发现随着被试人数的增加,每个被试平均使出的力减少了。这种共同完成一项任务时,群体人数越多个人出力越少的现象,称做“社会惰化”。这说明大多数人都希望不劳而获,或者希望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利益。
而中国广泛流传的故事,三个和尚没水喝,跟拔河比赛测试的性质一样,也是一种典型的“道德负收益”现象。如果不道德行为可能比道德的行为有更大收益,并且这种局面将不断持续下去,那么,人们就会争相出现不道德的行为。伦理道德在此间不断沦丧,于是社会陷入了一种互害的怪圈。最后呢,就从三个和尚没水喝,变成了一篓螃蟹。“螃蟹理论”告诉我们,用篓子装螃蟹,不用盖盖子。为什么呢?因为螃蟹多了,螃蟹们就会互相踩踏,扒来扒去。就都出不去,最后一起变成盘中餐。互害社会继续下去,就是大家一起灭亡。
所以面对互害现象,不是说个体道德和良知不重要,在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完善自己,提升人格,在任何时候都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千万不要仅仅寄希望于道德宣讲,这样只会混淆视听,让真正的问题隐而不显。
总结以上观点,我们应该做什么呢?我总结了12个字:依法治国,开启民智,唤醒良知。
第一,依法治国是重中之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真正的落实起来,就可以基本解决问题了。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如何避免沦为口号和形式主义。依法治国首先要让权力受到制约,得到监督。权力不受制约,权力就会寻租,就会让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形成全民互相伤害的局面。
第二,开启民智,是依法治国的理性基础。中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的精神和争取个人权益的公民意识。即便遭遇不公,也会采取忍字头上一把刀,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自欺欺人的态度。无形中会助长害人者嚣张气焰,放逐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就更加助推互害型社会的形成。
第三,唤醒良知,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储备和逻辑结果。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王阳明认为,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良知是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的,见父兄自然知孝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生恻隐。良知又是非常聪明的,其实良知一直在那里,在当前的大环境不适合它,所以它选择沉睡。我们要做的只是唤醒它。如何唤醒?不要单纯的道德教化,我们只需要做到依法治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