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理解老哥的心情,这事谁碰到都会不舒服,但群众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来自《警方回应“民警公车买烤鸭”:为值班民警买工作餐》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开心老爸777
有次我在举报平台值班,一位市民举报民警开警车去歌厅唱歌,时间是凌晨三点钟,我一听就不对但是压住了火,很客气的记录了对方的信息,经核实是歌厅与客人发生纠纷,110去处置,结果被污蔑。我立即联系该投诉人,对方立马怂了说没看清,我质问他有没有常识,谁会凌晨三点去唱歌,明显是对民警有这个职业有偏见,故意刁难。
我很理解你的心情,这事谁碰到都会不舒服。但群众有监督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这种监督机制的存在也能时刻警醒公职人员,你的一举一动群众看在眼里。
公车私用社会关注度一直较高,以我们单位为例,所有公车都加装了GPS轨迹记录系统,每辆车都有使用情况记录本,每次公干,上车填写目的地,记录初始里程,下车填写结束里程,单位纪委会定期抽查纸质记录是否与GPS系统记录一致。
驾驶公车履行公务如果到了休息饭点时间,无法返回单位在外就餐,我们一般都会把公车停在离饭馆一两百米的地方,就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老百姓举报了,只要是履行公务,向组织和群众解释清楚,身正不怕影子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