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平台公司生鲜卖菜?
平台公司卖菜这几天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
我很少在网上订购吃的,比如食品,外卖,总是有点不放心。所以更不要说网购生鲜蔬菜了,从来没有考虑过网购生鲜蔬菜。但感到这是个大事,也想谈谈自己的感想。
有人建议取消平台公司卖菜,说他们砸了小商小贩的饭碗,让一些在社区门口卖菜的人失业。但我看到有人发有视频,网购生鲜蔬菜好似也需要有人送到客户的家里或者社区门口,并不是由机器人送到客户手里。所以失业是有的,同时新的就业岗位也出来了。此消彼长,总体相差多少还不清楚。
有人担心平台公司会利用雄厚资金垄断零售业,会对社会带来负面的作用,甚至控制社会。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金融大腕肯定会梦想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保证自己的利润,甚至有更大的话语权。
对于平台公司应当采取什么态度?
平台公司肯定是依赖新的信息技术而生,也许是今后零售业发展的方向(这里只是说“也许”)。面对这些不断涌现的平台公司,政府应当采取什么态度呢?这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
让我们回顾一下现有的许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是怎么管理的。
基础公共服务,比如水电气热,是每个居民正常生活不能缺少的。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招标方式,授权某个公司经营,向居民提供服务。之所以这样做,是要建立一个有序的市场,凡是进入这个市场的主体,一定要承担对民居诚信服务的义务,明确责任。不能随意退出,也不能随意涨价和降低服务质量和内容。
政府给予企业这种特许经营权,也是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避免无序过度的竞争,迫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致使服务恶化。
政府是站要企业与客户之间,做公正市场的监督人。由于我们国家计划经济的传统影响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传统,对于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并不太熟悉和习惯。所以有时会在落实党提出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求上出现动摇和犹豫。
平台卖菜既然是涉及民居生活的大事,也完全可以将其列入公共基本服务的范畴,依照特许经营进行管理。政府依照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与进入的平台公司签订相应的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客户提出投诉,监督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政府对于依托新的技术出现的各种行业和经营活动,一定要有科学合理的应对之策,保持社会的活力。万不可一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