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课文中的那些“摆摊人”~

近日,地摊经济强势复苏,这成为一个让大家开心的消息,记忆中的烟火人间,终于要热热闹闹地回来了。

而在老课文中,也有很多摆摊者。他们有的卖衣服,有的卖草鞋,有的卖牡蛎,有的卖珠宝,有的卖猪肉,真是各行各业,拥有尽有。

今天,我们一起回顾那些老课文中的“摆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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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最早的那位“摆摊人”,竟是一位爱情骗子。他就是《诗经·卫风》中的那位“氓”。

他和常见的感情骗子不一样,长得憨厚朴实(氓之蚩蚩),这种容貌,让他在摆地摊时拥有了很多回头客。

他做的是“以物易物”的买卖,抱着布来换丝,然后再用换来的丝回家织锦织布,在其中赚取差额。就像本课代表小时候见到的“换豆腐”的,拿一斤黄豆,可以换取两斤豆腐,做豆腐的用一斤黄豆可以做出三斤豆腐,这多出来的一斤,就是利润。

这位抱布贸丝的阿氓,家里一定有勤劳的母亲和姐姐,她们在家里织布,阿氓出来摆摊。母亲和姐姐的手艺很好,吸引了女孩的目光,于是,一场恋爱开始了。

看来,有个心灵手巧的好姐姐,对找对象是有一定作用的。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阿氓抱着布来换丝了,这里的丝,是蚕丝的丝,也是情丝的丝啊!地摊上产生的爱情,就真的那么不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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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秦时,摆地摊的小商贩们就已经学会包装商品了。

有位做“国际贸易”的楚国人,跨“国”到郑国摆地摊,卖珠宝。

他为珠宝做了一个盒子,用的是木兰材质,再用香料熏蒸,配上各种饰物(为木兰之椟,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这可以算是过度包装的滥觞了。

有位郑国人,经过认真挑选,讨价还价,终于买下一盒。走后不久,竟又折回身来,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取出其中珠宝说:“您看看,买下盒子,欢喜得不得了,走得匆忙,竟没发现里面还有颗珠宝。赶紧回来归还,请您一定别介意。”

韩非子说这个故事,本来是嘲讽那个楚国人过于重视形式,可后来却被认为是讽刺那个郑国人分不清贵贱。

郑国人实在,不够灵活,在当时是出了名的,他们还买过鞋子,只因为没带尺子,又不愿用脚去试试大小,只好回家去取尺子,回来的时候,卖鞋的已被城管赶走了。

如今,河南人却被大家冠以某种地域特征,不知这位诚实的郑国人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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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摆摊人中,最让人可怜的就是那些弱不禁风的老人了。本该在家享福的年龄,却还要忍着酷暑,冒着严寒来摆摊,真是让人同情。

你看,“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没有养老金,多老也得出来挣口饭吃啊。

和受冻比起来,挨饿的滋味更不好受,于是,这位老人虽然衣衫单薄,却“心忧炭贱愿天寒”,多卖五毛钱,就可以多买一个馒头,就可以撑过这个冬天。

可是,后面的结局大家都知道了,“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这是皇家的采购人,他们抢走了一车炭,还装模作样地付了“钱”,“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谁知道,他们回去要拿这一车炭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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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到了宋朝,有位矮个子,凭着卖烧饼,竟然在县城买了房,娶了媳妇,过上了美滋滋的日子。如果不是因为妻子太漂亮,他这辈子一定过得安详快乐。

他就是武大郎,他卖的炊饼,如今已经成为鲁西名吃,这种烧饼金黄酥香,造型美观,诱人食欲,在全国各地多有分店。本课代表最喜欢就着小咸菜,喝着小米粥,吃上两个炊饼,便觉得幸福无比。

武大郎是《水浒传》和《金瓶梅》中的虚构人物,并无人物原型,后来有人说他本名武植,聪颖过人,崇文尚武,曾任山东阳谷县县令,那是牵强附会的考证。据本课代表考证,“武大郎”应该是“武汉大学学生”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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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摆摊不仅是中国人的专利,外国也有摆摊者。

“我的叔叔于勒”,在离家之后,生意破败,为了谋生,摆摊卖起了牡蛎。

在当时,牡蛎是一种不算便宜的食物,所以在小说中被说成“一种高雅的吃法”:“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我的叔叔于勒》发表于1883年。原文里若瑟夫一家吃牡蛎花了3个法郎,将近当时1个巴黎人3天的生活费,原文中吃了若瑟夫的姐姐姐夫吃了3个牡蛎,大约花掉了若瑟夫父亲3天的收入。相当于现在我国小地方的工薪家庭去旅游,200元人民币1个牡蛎,吃了3个共600元人民币。

怨不得约瑟夫的父母心疼,毕竟他们一家过得也不富裕,甚至比卖生蚝的于勒好不了多少。

多少年后,我见到很多饭店推荐生蚝时,还会用于勒的故事,就觉得于勒很可能后来卖牡蛎又发了财,回来救济了哥哥一家。

这样的结局,才配得上牡蛎的滋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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