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北京给中医药定下霸王条款!

近期,在北京市卫健委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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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条例》,最引人瞩目的是第三十六条和第五十四条。

《条例》第三十六条称:

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中医药文化内涵和发展规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介绍疾病预防、控制、治疗以及养生保健等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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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的说法格外夺人眼球。

为了保障第三十六条实施,《条例》还在第五十四条中做了强调说明。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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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后,明显有两个感觉:

一是,中医药确实没落了,竟然要法规来维持基本脸面。药物疗效的好坏,在患者心中是有一杆秤的,见效快、花钱少,人们自然争相使用,如果一种药到了需要法规要求患者不允许说坏话的地步,这种药是有多高的身份?又是多么的可悲。

二是,以后不敢再用中医药了。世人皆知“是药三分毒”的说法,这里的“毒”,在现代医学中称为“副作用”,如果因为用中医药产生明显副作用,到时候真不知道要不要抱怨一下,抱怨,一不小心就成了污蔑、诋毁,要是抱怨的言语在微信群或者网上被人截图、举报,本是正常的感情宣泄,到头来竟触犯了法律,真是得不偿失,那还不如用西医西药,毕竟只要不是对医生的人身伤害,西医西药还没有患上中医药的“公主病”。

话又说回来,何为“诋毁污蔑”?污言秽语地谩骂是诋毁污蔑,造谣丑化也应当算是诋毁污蔑,如果中医药对一些患者确实没有治疗作用,这部分患者又对中医药颇有微词,如何认定他们是“诋毁污蔑”,要执法人员问病患、查药方吗?又如何区分一般抱怨和诋毁污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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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的问题历来都非常具有争议性,从中医药的实际效用,到中西医之争,面对当前社会上的医闹和今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也并非完美无缺,甚至口碑分化。

民航总院杨文医生被患者家属杀害一事中,就存在中药制剂注射问题的争论。

在这起纠纷中,受害人杨文医生给患者开了营养液和醒脑静并告知了患者。“醒脑静”就是一种中药注射液。

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高发,并非秘密,相关情况官媒曾多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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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京报的说法,中药注射剂“不安全”的原因,可以归咎于“注射”和“混合物”这两个关键词。在传统的中医疗法中,中药经过熬制口服进入体内,药物容易被消化酶和胃酸破坏,加之食物影响药物吸收,最终导致进入体内的药量减少,口服用药的疗效往往被降低。西医的注射疗法,则是把药液直接注入体内,迅速获得希望的血药浓度,因而作用迅速。

中药注射剂成了不中不西的怪胎。它的药剂仍然来自传统中药,却采用了西医的现代注射法。采用注射疗法时,高浓度的药物迅速到达血浆和组织,本身就容易发生不良反应,西医也是如此。

但最问题的关键是,西医输液的药剂是成分单一的溶液,相比之下,中药注射剂的成分显得很复杂,增加了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有数据表明,在128种有不良反应记录的中药注射剂中,只有9.37%是单一有效成分药剂,有52.34%是单味药但有多种有效成分,另有38.29%干脆多味药混合。

中药制作工艺的落后,决定了中药注射液里提取出的所谓“有效物质”实际上是一堆未经过安全检验的复杂混合物,既没有经过双盲试验检验,它的有效成分的分子式和作用机理也没有得到清楚地阐明,而含量测定是控制药品不可或缺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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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清热解毒注射液为例,处方中有金银花、黄岑、连翘、龙胆、生石膏、知母、栀子、板蓝根、地黄、麦冬、甜地丁、玄参,表面看来是12味药,但所含化学成分或多达数百种。其中生石膏的主要成分为硫酸钙,将它直接注入人体,可能有极大安全风险。

有专家曾表示,中药注射剂的主流制备方法,让“多种杂质不易剔除、质量不易控制、不良反应较多、产品稳定性较差。”

此次新冠疫情中,中医药表现也并不突出。

先是2月初喧嚣一时的双黄连口服液事件。双黄连口服液由金银花、黄芩、连翘三味中药组成。中医认为,这三味中药具有良好的清热解毒、表里双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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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和武汉病毒所的联合推荐下,双黄连口服液线上线下都火速脱销,因为上述两部门称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

但向中科院上海药物所求证时,相关人员仅表示,目前是初步发现对新型冠状病毒有抑制作用,但对病人是否有效,还要做大量试验。随后,世卫组织辟谣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药物。

抢购双黄连口服液的消费者,可以说妥妥地交了一把智商税。

后来,又传出连花清瘟胶囊对病毒治疗有效。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由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霍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及甘草组成。成方名取自前两味药连翘和金银花,又因具有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的功效,因此得名连花清瘟胶囊。

近期,钟南山院士领衔的论文《中草药连花清瘟胶囊改变用途后,在新冠病人中的有效性与安全性:一个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Efficacy and safety of Lianhuaqingwen capsules, a repurposed Chinese herb, in patients with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A multicenter, prospective,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发表,国内众多媒体竞相追捧,俨然成了新冠病毒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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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连花清瘟对病毒的直接作用,之前有报道引用钟南山的话:“连花清瘟胶囊对病毒抑制作用有一些,但是很弱。”论文中的说法是:连花清瘟与病毒转阴率的改善“无关”(not associated with),转重症的比例用的是与对照组组“类似”(similar)。所以,论文中作者对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冠肺炎持保守态度,有时仅仅是缓解发热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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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医药的“口碑”交给市场决定。医疗资源,最终将被用于患者的临床治疗,归根结底还需要由市场,也就是消费者决定其合格与否。这就如同一家餐馆,应当允许进店的顾客对食物进行褒贬,如果一进门老板呵斥顾客说:不许说菜难吃!这家餐馆不但上星难,经营下去更难!

随着科技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中医药治疗中准确性差、提炼不精以及副作用明显等问题,但在改进这些问题的过程中,需要临床一线的患者尽可能多的反馈治疗信息,让中医药不断保持活力,依靠行政力量单方面切断信息反馈,只能让中医药走下坡路。

让临床充分检测药性,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别让行政干预专业才是保证中医药健康发展的根本。

此外,如此规定,对中医药的舆论副作用恐怕非常明显。一旦社会上形成以中医药为尊的风气,甚至将中医药与国家、民族荣誉联系起来,各种迎风而上的吹捧就会源源不断,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采用抗日神剧式的逻辑,到时候真正的治疗问题则极容易被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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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害怕的是到时候为了维护中医药所谓的脸面,医药从业者不敢揭示临床真问题,是不是还要牺牲几个吹哨人才能换来民众警觉?

中医药有优势,但缺点也很明显。从目前的世界范围内,利用行政手段判断药性,北京是独一家,要人们对中医药只留下一片赞美声,这样的霸王条款是不是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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