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凭劳动吃饭不过分吧,任何行业都有败类,违法必究就行了

第一,这不是律师的责任,搜集可以将嫌疑人定罪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工作,律师不能越俎代庖。律师的职业道德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律师都可以出卖当事人,你觉得这个职业还有必要存在么。

第二,法律保证了律师会见嫌疑人时不能有公安人员在场,也不能把跟嫌疑人的交谈作为证据,也不能保证律师不会教嫌疑人回避罪责的话术,但是,这重要么 。司法实务上来说,口供是最不重要的,单是口供无法定罪,甚至零口供都无所谓,实体证据才是最重要的。能走到审判程序,肯定有实体证据支持。最后不管怎么狡辩,你必须要有办法说服法官才行,所以我一再强调法官才是核心,律师只有用证据,事实和法律辅助法官查明事实的权利,其它都由法官决定。律师能做的其实很有限。法官不是傻子,不好糊弄,而且是要永久追责的,他敢随意放水吗。

第三,我认为任何行业都有败类,律师违法必究就行了,不要因个体因素否定一个职业。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是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是是受害者,自然就维护受害者的理由。但刑事辩护的当事人本身就大概率是犯罪了,你要保障他的辩护权,必然与代表打击犯罪的公诉方打擂台,这形象在嫉恶如仇的老百姓看来就是帮坏人说话,不可能好起来。职业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真的跟道德无关。

第四,律师要生活,凭劳动吃饭不过分吧。律师没有编制,不吃国家财政不是好事吗。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各行各业都是能者挣大钱,为什么到律师这儿就不行了。同样是演员,有人片酬上千万,有的片酬几百块,不稀奇吧。何况有司法局管着,律师费是有限额的。最后律师是服务行业,花钱当然是买服务,一年的律师和十年的律师经验能力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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