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改革之我见

经验和灵感来源于我生活的那个中原偏僻小村。

我村曾位于某交通要道(己废弃),鬼子在那儿筑过炮楼,我小时候村里有乱葬岗、尸骨坑、一座座孤坟和各姓家族的坟,有些地方我们小孩都远远躲着走。
现在回顾,我们村经历过三次平坟运动:
第一次是长期自发性的平坟。分田到户以后,农民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达到极致,不用动员,农民对地里的坟自觉“蚕食”,没有主的坟最早平掉,有主(后人)的坟也在缩小,直到有人找上门来,划出疆界。现在村里乱葬岗、尸骨坑和孤坟都己经消失无踪,剩下的都是各姓家族有后人维护的坟。
第二次是推行火化。八九十年代,火化运动如狂风般刮到我们村,强制执行,农民拿出了丰富的斗争经验,谁家老人去世了,密不发丧,当晚埋掉,并堆以秸杆掩护;有些被村内人举报,拉去火化后回来就风风光光下葬,因为不用遮遮掩掩了,骨灰依旧用棺木盛放。由于举报人不被村民待见,慢慢演变成无人举报半公开埋,但基本没有什么隆重仪式。村里人私下说,这样也挺好,简单办丧事。
第三次是前几年轰轰烈烈的平坟运动。这次运动声势浩大,有公职的都放假回老家平坟,许多家族祖坟上长上百年的树都被砍了,坟被推至半平(半平就是平了也没平),但这次运动可能仅是为了要个数字(如增加**亩耕地,可拿出**亩开发之类),总之和村民没有关系,有关部门也不可能亲自耕作,过后依然没有人敢在别人坟上种地,毕竟村民还要在一起生活,坟自然就被堆起来了,只是以前的大树变成了灌木。这次运动造成的后果是,坟不再像以前讲究栽桑种柳,也许是怕目标太显眼吧!
总结我村平坟运动,脱离群众路线的,都遭到了或明或暗的抵制,透支了群众对党的感情和政府公信力。
有些人说高速路旁的坟扎眼,有碍观瞻,那症结在哪儿呢?
症结就是分田到户以后,老坟默认,但村民绝不同意在自己地里添别人家的新坟。于是老人去世,要么埋在自己地里,要么埋在公家的地里,而埋在高速路绿化带里当然是最优之选。
如果从减少坟墓数量边于耕作的角度,我认为丧葬改革应该:
一是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中的墓地。小时各家族坟地是鸟类和獾兔的乐园,后来它们也经历了毁家灭巢,所以农村应该给它们保留一个栖息地,而墓地就是这样一个场所,应该多植树木,做到墓地和林地相结合,墓地就是生态林。
二是规定坟墓外形。如绝不能使用砖混结构,尽量不起坟包、不立石碑,只以树木标记。
三是提倡新祭祀习俗。既然集中埋葬,我觉得应该有一个公共的小的祭祀屋(场所),便于控制烧纸放鞭地点,减少火灾等发生,提倡用鲜花果品等祭祀。

总之,丧葬改革一定要慎重。古语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丧葬文化已经镶嵌并成为中华文明的一部分,不能盲目堵塞而应以疏为主,让农民群众从心理上接受,这也是关系我党执政基础的大事。

关于火化与否,我认为在农村意义不大。即使火化,也要用棺椁,何必多此一举?可以提倡宣传,但不能强制,叶落归根就是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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