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条例》回看商鞅徙木立信的智慧
2020年初是中国的多事之秋,也是世界的多事之秋。我的专业不能使我为一线的抗疫做出贡献。我尚不能自立谋生,因此囊中羞涩,也不能够在经济上为疫情做出支援。很多人都抱怨“蝙蝠”使得他们不得不在家中禁足,失去诸多乐趣。而我却很难产生这种抱怨,我只觉得享受着别人用牺牲换来了我的闲适,感到颇多不安。我只能写一些我认为有益的文字来缓解这种不安。
2月28日,司法部出台了一个《永久居留权条例》征求意见稿,这个条例一出在网络引起了轩然大波,持“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极端狭隘民族主义观念者有之,对杨宜勇教授破口大骂者有之,不看条例而空言反对者有之,持阴谋论者有之,更有甚者张口闭口权力斗争,稍一诘难,又以“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搪塞过去。阴谋论的思维方式不好。这个事情从一开始我就密切关注,我想这件和全体中国人息息相关,也值得看到这篇文章的诸位去密切关注。但最初的讨论仅仅局限于几个人的小圈子,或者师友亲朋之间交换意见看法,我本不打算在社交网络上发表自己看法,成为大佬观点的复读机,行拾人牙慧之事没有什么意义。倘若道行不够曲解了原意,岂不贻笑大方。因此我尽力分享他人有见地的观点,希望这些观点能予人启发,进而进行理性思考,从而提出有力的建设性意见。正如督工在第86期《睡前消息》所说的:每个人都要尝试提出自己的方案,分析利弊,而不是仅仅说反对。如果的我分享的东西和写的文章能够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我就心满意足了。
今天又重读王骁《官僚主义的解药不问西东,问未来》一文,给了我一些启发,所以我想写一写自己的观点。在说我的观点之前,我必须提一个中国人非常熟悉的典故——商鞅徙木立信。几千年前的商鞅都明白,要想推行新政策必先取信于民,我觉得这种“取信于民”的智慧,值得我们今人学习的。
任何一项政策对于决策者而言必须要考虑的是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如果《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符合中国国情,社会现状,那么这个条例就应该实行贯彻。如果这个条例的推行能够解决现在中国社会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毫无疑问它应该立刻马上被推行。这就是我所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我觉得二者缺一不可。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大部分人也无法回答。于是大部分人用着直觉和刻板印象得出朴素的结论:我反对,如果他觉得这样的反对声音还不够有力度,那么再加一句:我学过历史,我明白。
那么所有反对的人他们到底在反对什么呢?为什么要反对呢?一言以蔽之,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会受损,担心外国人享受超国民待遇。不过我觉得老百姓大多都是明事理的,如果国家能有强有力的理由说服老百姓这个政策不仅不会损害你的利益,而且还对国家的发展有利,因此人民也可以在这个政策中获利。老百姓这个政策可行性得到了充分了解,自然就不会反对了。毛主席在《商鞅徙木立信论》里说“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后止”这正是说明了这个道理。一个可行的政策的推行时机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国家让老百姓明白了这一政策的可行性的基础,再能说服老百姓,告诉他们推行这项政策已经迫在眉睫了。如果让百姓明白一项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我想这项政策的推行一定无往而不利。与之相反的,如果我们不能将政策可行性和必要性对人民说清楚,而强行推行某一政策,人民对政府的恐惧心理日益加剧,人民的希望和政府的政策日益背离。对于处在“教育,医疗,住房”新三座大山压迫下,又被户籍制度捆住手脚的中国民众而言,他们对《条例》的不理解,不认同,产生害怕和抵触的情绪是正常的,但是这次《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网络上引起了铺天盖地的反对声音,这样局面难道不值得我们的政府引起警觉吗?至少我们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比较远,我们政府还要秉承“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那么怎样才能说服民众,告诉他们政策的可行性和必然性呢?我认为国家必须公布相关的信息,而不是仅仅提供的一个投票征求意见的通道,仅仅给予投票的机会,不了解信息的民众投出往往是不靠谱的。我认为简单采用投票的方式更多的只能带来混乱和无序,而不是一种有效的征求意见的方式。英国脱欧公投,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72%的投票人51%决定了国家命运,甚至连绝对多数都不是,这场决定国运的投票组织的十分草率,没有大规模介绍英国作为欧盟的会员的利益与弊端,更有甚者投完票之后仍不知欧盟为何物,公投结果出来之后,又爆发请愿留欧示威游行。由此可见,投票虽然是最常见,最方便的方式,但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并不能很好的协调多方利益,其投票结果往往并不能很好的反映一个政策的正确与错误。我始终坚信实践是检验事物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英国脱欧与否需要根据英国实践经验决定,所以将国家大政方针简单的交由民众去投票决定,这是不负者任的。脱欧既已成定局,英国脱欧的决策正确与否同样也需交由未来的实践去检验。
比如就《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来看,各省市外国人的数目,生活现状,在华外国人从事什么行业,在华外国人的犯罪率,在华外国人宗教信仰状况……应该公开的信息,不胜枚举,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都应该公之于众,民众了解这些信息之后,我相信大部分公众都可以根据信息做出自己基本的判断。对于那些不能阅读分析信息的老百姓,相关领域的专家就有义务为百姓提供政策的解读和分析。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是最大的不民主。这种现状应该被改变,我的呼声:我们不要西方选票政治的民主,但我们要信息公开的民主。我的这个想法绝不是凭空产生的,是我收集寻找相关资料后的体验,收获寥寥,有些信息又难辨真伪。信息是决策的依据和资源,应该由政府主动公开,权威发布。我认为这次的大讨论是为我国的民主政治开了一个好头,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光有这样的讨论是不够的。在互联网+大数据的时代,政府获得信息的效率,准确度已然成倍的提高。社会的发展,民众的受教育程度也大大提高了,分析信息能力也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民众对自己的知情权得到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参政热情也是愈发的高涨。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种新媒体的发展也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有效的传播条件,使其可以最大限度覆盖全体人民。引用王骁的观点:把现代科技带来的新的治理手段升级为治理逻辑和治理思维就是所谓的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我想举行一场公开直播的座谈会,不要回避问题,勇敢的解决民众的痛点问题。一项有益于人民的政策,人民是绝对不会反对的。我想21世纪了,取信于民早就不需要用商鞅徙木立信的土办法,但是如果忘记了徙木立信的智慧,那就反倒又比不上几千年前的古人,自取下流了。
我认为西方政治最大的问题是:一项符合大多数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政策,仍不可避免会面对来自敌对阵营和既得利益者强烈反对,最终导致政策胎死腹中。人人都想要改革,但一旦改革的刀将会挥向自己就会起来反对。我强调政策的推行必须对民众讲清楚可行性和必要性,就是希望民众不遭不合理政策的荼毒,又避免迫切需要政策不因民众不成熟的反对和不被理解胎死腹中或名存实亡。例如法国的退休制度亟待变革,政府的政策也并不激进,符合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政府的法案却因为多次全国性的大罢工和反对派强烈阻挠迟迟不能通过。2020年2月29日,法国政府赌上了政治生命背水一战,利用法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特殊条款才强行通过该法案。当然这个政策要落地,法国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不愿看见我们的国家,像西方一样陷入无休止内耗和低效之中,我认为西方的教训也是值得吸取的。
我上面所讲的绝不是单单为《条例》而说的,这些话是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反思已经推出的政策,是否可行?是否必要?也为我们的政府将来要推行的政策提供借鉴,我们该如何兼顾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且让人民理解政策,取信于民,最终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