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李文亮医生去世之日

李文亮医生,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

他首次被大众熟知是在“造谣SARS”事件中。通过当时的截图,可以得知两点,一是他确实认为重现了SARS,二是在班级群中他明确说了不要传出去,只是让大众小心。再结合事后的采访李文亮仍然称康复后还是想上一线这样的赤子行为,说李文亮是别有用心完全是胡说八道

同时,如果我们机械地去适用法律,此次出现的确实不是SARS,那这次在网络空间的发言确实是“传谣”,而由于SARS曾经的影响力,确实会在社会上产生恐慌,所以当地警方如果不是在某些官员的授意下进行训诫,那确实只能说运用法律太机械、太死板而不是其他。如果确实存在某些授意,那另当别论,是监察机关的事了。我个人倾向于前者。

引用此前最高法对于这次“谣言”事件的定性:

“谣言”是生活用语,法律上对谣言表述为“虚假信息”。在有关新型肺炎的问题上,编造、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属法律严格禁止的对象。

虚假信息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文章认为,谣言之所以产生,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虚假信息起源于个体认知能力的局限。

不同个体基于认知水平的差异,对同一事物,完全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虚假信息,我们应该理解法律对个体的适度宽容态度。

比如,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我们的确可以认定,鉴于新型肺炎不是SARS,说武汉出现了SARS,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该信息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其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有其正当性。

但是,事实证明,尽管新型肺炎并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谣言”,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发布者、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我们对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借口。

2、虚假信息起源于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透明

谣言止于公开。群众基于对自身安全的焦虑,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存在一定程度的慌乱,是人之常情,应予理解。如果在这种时刻,有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公开,群众的疑虑自然会削减。但是,如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群众基于其社会交往圈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往往容易听信并传播各种谣言。

所以,解决谣言问题,依法处理是治标,信息公开是治本。我们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群众就会将公开的信息和自己获知的谣言相对比,久而久之,当群众发现政府公开的信息永远正确时,谣言就自然失去了群众基础。反之,如果谣言一次次被现实证实,那么群众在突发事件面前,会自然地选择相信谣言。

也就是说,最高法定性为有正当性的“虚假信息”,客观上能对此次疫情起到好的效果,主观上没有恶意。

根据我从罗翔老师的法考方面关于刑法部分的讲课,主客观相统一,不构成犯罪(因为讲的是刑法)。同样的,由于这种行为不被社会道德所谴责,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而道德作为出罪的依据,所以也不构成犯罪。结合警方处理只是训诫而没有出格的举动,只能说处理的不很完美,但勉强是差强人意。

同时由于相关的信息有被隐瞒,部分别有用心者打着为李文亮医生等平凡的名号说这八人被拘留入罪妄图懂要国家信用绝对是不可容忍的。由于有部分信息被隐瞒,也就是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一定的机制问题,可能造成地方同时拥有了对某事件的性质界定权和处罚权,变相的等于同时拥有了部分立法权和执法权,长此以往,必然导致执法的不公正,这对政府的信用也有一定的影响,也是应当要解决的问题。

在行政、司法的过程中要在形式的基础上注重实质,一个表面上符合法条的行为不在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犯罪,除非能证明他侵犯了一定的法益,一个侵犯了法益的行为不再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犯罪,除非他违背了伦理道德。


​在今天,李医生因新冠感染病情加重与世长辞,出于对其“仍想回到一线”的医者仁心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的敬佩,对其英年早逝的惋惜,对生命的尊重,表示怀念和惋惜。

在各个平台都在其确认死亡前数个小时就发布死亡消息,究竟是有些别有用心者的又一次狂欢还是有关方面压制了消息,我不得而知。确实此次疫情中某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的半官方的处理让我失去对他们失去了一定的信心。

同时,关于“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的呼声很大。但我觉得却并不合适。

首先,李医生提醒的是其同学,也就并不是众人,当然他可能当时也考虑到了广为流传的后果所以并未直接以其他渠道传播这一消息,以结果说,为众人抱薪者不为过。但同时,各地支援武汉、逆行的医护人员、铁路人员等都是为众人抱薪者,不能忽略。

其次,李医生确实冻毙于风雪了,但却不是有人“使其”冻毙的,对于一个危重症患者,院方也紧急调用仪器来抢救,换言之,起码在救他的时候,没人想他死。在流传这句口号的文章中,有真心真意怀念李医生的,但也有借此机会企图再次煽动群众怒火转向政府挑战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在这类文章中传递着这样的观点:“这个病可以治好,没治好就是治疗的没尽力,就是有人想让李医生死。”但其实,第一新冠目前没有能适应全体病例的特效药,第二是病就有可能死,觉得治不好就是没尽力的和平安夜砍人的畜生有什么分别。同时,将全部眼光集中在李医生身上后这些别有用心者会再去否定其他的为众人抱薪者来混淆视听,磨灭各级政府在此次疫情中的积极作用。其心可诛!

李医生的当初的意见没有被重视和背后的防疫机制也有关系。从现在看,国家的防御措施不错,但预防机制还有待提高。这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医改也有关系。这也很好理解,因为预防疫病花钱,治病赚钱。但此次以后防疫的机制要适当地回调,加大一定的投入比例,也是一条经验。

我们固然不能厚着脸皮去以李医生的生命作为换去关注的代价,更不能说如果真的出台并执行相应政策使得李医生“死得其所”而厚着脸皮去称她为“献身的英雄”,但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我们在思考改进机制地同时也要防止被居心不良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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