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过的一猪场就是先由生产大队办起来的,典型的集体经济体,后来被“摘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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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曾经工作过的一个猪场,就是先由生产大队办起来的,典型的集体经济体,但比周围的那些生产大队猪场办得好,于是领导就来“摘桃子”了,给钱给物,派技术人员驻点。再往后,公社里觉得不赖,于是一纸文件把它收归公社,但仍然属于集体经济,还要搞多劳多得。再不出一年,县里也觉得不赖,又来一纸文件,把它收归县里来办,转制成为地方国营性质了。里面的人还是那些人,但普通职工觉得以前多劳多得,没效益就没收入,现在好了,旱涝保收,38块钱一个月刀都刨不脱,当然欢迎。负责人以前得看生产大队负责人的脸色,以后归公社管了,就可以跟大队的领导平起平坐了;归了县里管,又可以跟公社的领导平起平坐了,当然也高兴。更多的县办地方国营小企业,其实跟这个情况类似,都是“一平二调”的产物。大多数也在80-90年代大面积垮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