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一身疤痕一辈子
可怜的孩子!万恶的狗主人,孩子被咬成这样!狗主人负全责,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人和狗是有区别的。听说过人权,没听说过狗权,听说过人人生而平等,没听说过人和狗生而平等,听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没听过二哈萨摩宁有种乎。从生物学上讲,就更简单了,
狗,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食肉目、裂脚亚目、犬科;
人呢,属于脊索动物门 、脊椎动物亚门 、哺乳纲 、真兽亚纲 、灵长目 、人科。
离着还是有点远的。
而在动保人士眼里,人真就不如一条狗一群畜生。举个我们本国的例子~台湾省一林姓男子,在云林县闹市区内驾车撞死一只流浪狗。因林姓男子没有下车查看,而是径直离开,目击市民上前询问,他称“那只是畜生”。
之后,整个交涉过程被目击市民拍下并上传到互联网上,引发台湾动保人士的怒火,纷纷人肉上门辱骂威胁林姓男子,要他向被撞死的流浪狗下跪道歉。次日,不堪承受网络暴力的林姓男子表示愿意做这一切。
接着,林姓男子除了在脸书发文道歉外,还到流浪狗的灵堂前下跪,改口称自己才是畜生,并支付了流浪狗火花和丧葬费用(你没看错)。但即便是这样,那帮动保人士还没放过林姓男子,要警方和法律严惩他,意图通过高压的方式,让其自行了断。
这也是我为什么十分讨厌台湾的原因,一口一口民主自由,可人的地位居然还不如一条狗,不如一只畜生。满嘴的仁义道德,不用在人身上,却只用在牲口身上,真的是好讽刺。可悲哀的是,内地也有这种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