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委员会批准俄中新版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有效期10年或自动延长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在10月22日的会议上批准了新版《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新协定自缔约双方完成各自国内必要法律程序并以书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的次月首日生效,且从此日起旧协定自动失效。
本协定有效期10年,此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至下一个5年,除非缔约一方在每个5年有效期满之前至少12个月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其终止本协定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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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副教授科夫里金此前表示,俄中新版《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的生效将促进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增长。
俄罗斯政府立法活动委员会支持关于批准《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的法案。新版协定于2025年5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俄期间签署。
科夫里金称,这一协定表明,俄中愿意长期互相提供最惠国待遇,毫无疑问,这将促进投资增长,尤其是拥有长期回报率的基础设施投资。
专家强调,对投资者来说,投资可预测性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协定为投资环境的稳定提供了保障。该协定将提升投资保护标准,使投资者能够稳妥地计划长期投资。
他还指出,俄中新版《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是具有象征意义的重要一步,彰显了两国的深厚友谊。
9月28日,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长列舍特尼科夫与中国商务部部长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了俄中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合作分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列舍特尼科夫在会议上表示,2024年,中国对俄直接投资增长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