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传武和格斗术之争,看到西方决斗传统的文化基因...

最近有人基于中国传统武术在格斗中的弱鸡表现,贬低传统武术的价值,实际上有这样的潮流,肯定是为了打击中国传统文化嘛。

所以我有意了解了一下西方崇尚个人格斗的传统文化根源,借助ai和一些网上搜索,对这事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不小心从西方决斗传统中窥探到当下美西方白人核心价值观。

先简单说一下中国传统武术和中国为何没有发展处个人格斗术。

现实中练传统武术的人有去散发馆踢馆的吗?几乎没有,绝大部分也就是锻炼身体,强生健体吧。但是传统武术踢馆的网上视频挺多的,你觉得这是不是有别的原因?至少被推波助澜是有意为之的。传统武术和格斗术没关系,真没必要黑,就是中国人自己的文化,传武有很多的拳种,丰富多彩,挺好的。中国传武历史悠久,是中国文化不可缺的一部分,值得传承,但目前国家并未刻意强调传武,至少学校都不用学,这很开明了。

只有那些把练习武术等同于练习格斗的人,才会黑传统武术,传统武术特别是各种拳法套路,不是格斗术。传武中也有练习格斗的部分,但现实中确实没有很强的需求。中国为什么没有在武术基础上发展出格斗术,还是没有基础,原因有以下方面(资料再总结):

一、中国没有决斗文化,从中国历史文化角度分析:

  1)中国是大一统的集权国家,搏击训练是军队的事情

  2)从秦统一到现在,2000多年历代法典明文规定禁止斗殴,执法机关设置面广且效率高,惩罚亦严厉;

  3)悠久的的农耕文明,分工明确,社会相对稳定;

  4)科举制度保证底层跨阶上升通道,保证了一条阶级跃迁的渠道。

  5) 中国最初的武术也追求一击毙命,直指人体最脆弱、能造成最大伤害的部位,如太阳穴、咽喉、心窝、裆部等,追求将全身的力量协调起来,集中于一点瞬间爆发。但秦汉就有了“剑舞”、“刀舞”,唐宋武术的体育和健身价值越来越被重视,唐代实行武举制,促进了武术的规范化发展,格斗性下降。

二、西方司法的局限性和服务贵族传统使得难断的官司靠决斗完成“争议伸张”——既然分不出高下,那就打一架(决斗),打完就算司法结束(很严谨的程序),官司接受决斗结果并结案;

三、骑士阶级和荣誉准则是决斗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推动者。对骑士而言,个人名誉至关重要,任何侮辱或质疑都可能需要通过决斗来洗刷,这种风气后来也逐渐影响到新兴的市民阶层;决斗那是你死我活的,则格斗术自然成为个人追求。决斗被禁止后衍生出合法的拳击文化和规则,后来拳击变成商业活动就更加普及,但暴力解决问题的底层文化基因依然延续。

四、战乱频繁的社会环境,武力与勇气不仅是生存的保障,也深受推崇重视,为决斗文化营造了氛围。

五、决斗术在战争中有用吗?战争规模越大,越没太大作用。战争胜负和个人格斗能力有点关系,但和双方绝对实力,装备水平,国力,战术配合能力更相关,所以中国文化中没有孕育出个人格斗术。

欧洲的决斗传统——官方对“正义”的认可形式。

决斗在欧洲不光是贵族的“神判法”,欧洲的“司法决斗”很盛行,甚至进入司法审判内容中,后来解决个人恩怨的私人决斗也出现了,也是平民的决断手段(大概率不用剑和枪等高级工具,而是直接用木棍或拳头)。

原因:当时欧洲官司中伪证太泛滥,遂产生了用决斗胜负判断官司胜负(所谓神的旨意),这显然对于体力强大者有利,对于弱小者是不公的。

*** 这种从国家到个人靠暴力对抗的胜负决定正义性的文化,是欧洲崇尚强壮强权,发狠斗狠的文化源泉:"你弱小你失败你就活该,你弱小就意味着你非正义"——这里藏着多少非正义的胜利者被颂扬,而真实的正义和良知被强权和暴力泯灭。对于国家间关系这也是丛林法则的文化源泉。

实则,西方并不在乎事情的正义性,他们就在乎胜败输赢,不顾一切道德廉耻和契约规范,夺取财富、土地、资源和胜利才是他们真正追求的“正义”。

在西方人眼里,正义必须和强大及胜利紧密勾连,他们不理解中国强大了为何不找主动打别人,为何不“兑现”胜利和“正义”,所以他们发现你强大了一直害怕什么时候中国会暴力解决他们。

有兴趣看看这个链接:

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2/08/id/8871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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