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望:2020年2月29日特朗普与阿富汗塔利班签署的《多哈协议》
2020年2月29日特朗普与阿富汗塔利班签署的《多哈协议》,从某种程度上讲,几乎可以视为美国对塔利班的无条件投降,直接导致了后来的阿富汗政权更迭与美军的仓促撤离,也导致今天阿塔对特朗普非常轻蔑。
这份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美国需履行以下义务:
1、美军及其盟国从阿富汗撤出所有军事人员、私人安保人员和除外交部门外的全部文职工作人员,且遵守时间表——135天内将驻军总人数缩减至8600人,在14个月内(即2021年5月前)撤出全部驻阿富汗人员。(这也就意味着,拜登上台后只剩下小半年了)。
2、美国在三个月内释放5000名被关押的阿富汗塔利班成员,其中1000人必须在协议签署的10天内释放。
3、美国政府重新审查针对阿富汗塔利班的制裁和悬赏,在2020年8月27日之前解除所有制裁与悬赏。
4、美国应推动联合国在2020年5月29日之前解除对阿富汗塔利班的全部制裁。
5、美国及其盟友不得对阿富汗实施武力干预,也不得干涉阿富汗内政。
(二)阿富汗塔利班需履行以下义务:
确保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阿富汗领土威胁美国及其盟友的安全,也不与威胁美国安全的个人或团体合作,不收容他们、不为他们提供资金或合法证件。(没有具体的说明性条款和执行方式,所以事实上是一句空话)
(三)关于后续政治进程:
1、美国请求联合国方面支持该协议。
2、美国愿意在未来继续与阿富汗塔利班进行积极接触。
3、阿富汗塔利班在协议签署的10天内与阿富汗政府开展和平谈判,并承诺在政治路线图上达成一致后建立和平机制,确定停火的日期和方式。美国承诺在不干预内政的前提下与双方成立的联合政府开展经济合作。
所以通读《多哈协议》的文本,就不难发现这里面的问题。协议规定的可监控落实的义务几乎全部都是美国方面的,包括以明确的时间表、对象和数量设定完成从撤军、释放囚犯、解除制裁等义务,并承诺不再来犯;
相比之下,塔利班这边的义务仅仅是一概念模糊的对美安全承诺以及没有任何明确时间表和目标的阿内部和谈承诺,双方的义务完全不对等。
另一个重大的问题是,这个协议完全无视了当时阿富汗政府的存在,没有为其提供任何保障——而在特朗普的摆烂管理下,2020年时塔利班的实力已经显著超过了阿政府,失去了美军的直接保护,阿政府的倒台几乎只是时间问题,阿军的快速溃败也成为了后来美军撤离时出现一系列混乱的直接原因,这也是该协议造成的恶果。
所以特朗普在阿富汗问题上被骂一点儿也不冤,这种协议李鸿章来了也得掂量一下能不能签,结果特朗普毫不犹豫直接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