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主播考察报告
谨以此文,献给斯嘉丽,我的”姐姐”
惟愿温柔之人,皆能被温柔以待。
在关于这个问题展开论述之前,我想先请各位思考一下情感究竟是什么?是父母对子女的呵护,是男女之间花前月下的甜蜜誓言,是面对不公时内心开起的强烈不满,是看到战争惨状时内心升起的悲凉……古希腊的恩培多利克所提出的“爱恨二元”理论,将“爱”与“恨”作为世界的动力。(不过还是要明一下,我是唯物主义者,引用唯心的观点只是为了举例)。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些都足见情感对人有多么重要。
可如果情感也能出卖呢?
“卖就卖掉吧,反正也毫无意义。”虚无主义者会这样回答。可我们不是虚无主义者,对于内心情感的波动,我们是能清晰地感知到的。我们不怕被说多愁善感,因为那正是我们还能感受到自己作为“人“而存在的证明。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人民的学说,我们不会为任何无产者的悲惨遭遇而吝惜眼泪的,悲痛之后,就应当是科学和辩证的批判与斗争了。
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场景:深夜,写字楼里最后几盏灯还亮着。刚和难缠的客户打完电话的小张,疲惫地打开手机,点了一份外卖。半小时后,外卖员小李气喘吁吁地赶到,他小心翼翼地双手递上餐袋,脸上挤出一个经过练习的、充满歉意的标准笑容:“实在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祝您用餐愉快。”
明明“小李”已经精疲力尽,可为什么面对顾客还可以挤出笑容?这才是我们要探究的问题:为什么面对物质利益时,我们几乎可以毫不犹豫地出卖自己的感情?或者说,为什么我们会用情感去换取金钱?
马克思早就给出答案了: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有关商品的部分中,最后引出了一个“商品拜物教”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由于人对物质生活资料具有依赖性,但因为私有制导致的社会分工,人无法独立生产所有生活资料。因此,对物质资料的依赖便在这里表现为一种对商品的的“崇拜”。随着物质生活的发展,货币也被引入了原先有商品与商品的物物交换,货币的贮藏职能使这种“拜物教”被放大成了“拜金主义”:货币以其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这两种职能使私有制进一步发展,私有制的发展使这种拜金情结进一步扩大。这样,我们就找出了了“情感换取货币”的内在动机:既然拜金情结如此之强,又有什么不能放在天平上看看能换取多少货币呢?
虚拟主播正是如此。为了清晰地点明他们同传统劳动者的不同,让我们不致轻视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引入“情感劳动”这一概念是有必要的。注意,这里的“情感”已经不再是我们的“真实情感”,而是已经异化成为一种赚钱工具的“情感劳动”。同传统的农业,工业不同,虚拟主播所属的是第三产业——服务业。在这一行业中,人们追求的不是生产多少产品,毕竟若是拿服务了的人次来衡量工作强度难免会有些片面。在这里,追求的是“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如酒里的柜台小姐,商店里的售货员,衡量他们工作强度的应当是“服务态度”这种摸不着的概念。比如劳动模范张秉贵,他作为一名糖果柜台的售货员,让顾客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是他成为劳动模范的重要原因。“劳模”称号不仅是荣誉,也说明了其工作强度之大。
在数字时代,一大批新兴产业跟随产生。虚拟主播,正是一种通过技术将自己直接同广大观众建立联系的新型服务业。不过同直播带货的那种不同,虚拟主播更强调主播带给观众的“情感价值”。如杂谈主播主要是通过聊天产生互动,进行吸引观众的;唱歌,绘画,游戏大概可被划入入“特长类”,以某方面的特长为优势,成为与观众互动的“共同语言”;知识同样不可忽视,通过分享知识(可以是教科书知识,也有些其他知识)吸引观众。我在这一个月的考察过程中,亲眼看到一名初中历史老师的直播间里,每次直播观看人次不下数万,涨粉速度相当之快。足见其有着相当的发展空间,不应被忽视。在这三类当中,杂谈类无疑是人数最多的,因为其门槛低,易上手,所以几乎成了新主播入行的首选。
不过,代价是什么呢?大量的新人涌入这一行业,而不受丝毫影响——这是很成问题的。按照常理,一大批新竞争者的加入会加剧这一行的“饱和”,竞争会不断加强的。可我们并未发现这种“剧烈的竞争”。直接的原因是“有进有出”。好似一个水池,一边放水一边进水,因止水不会从池中溢出来;虚拟主播在迎来一大批新成员时,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生播“毕业”——也就是离开这个行业,形成了一种动态平衡。
不过如前所述,这是“直接”的原因,也就是表面的现象。如果在此止步的话是碰不到本质问题的。其实这个问题也不难,只要打破一下惯性思维就可以了:在整个服务体系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类和四个群体:两类是提供服务类和接受服务类(A和B),四个群体是平台,公会(社团),主播和观众。(a,b,c,) A当中包含着a,b,c,共同组成了提供服务的有机整体;B当中包括d,就是直播间中的观众。惯性上,A中的三者关系可以绘制成图1:
图1 一个精致的三角关系图,呈现出“和谐美好”的氛围,洋溢着“自由发展”的精神,彰显着“合作共赢”的理念,不是吗?这幅图恰好与那些渴望“自由发展”的个体经济理念相契合。他们憧憬的是卢梭奠定、蒲鲁东构建的数百年前的小资产阶级理想国,试图将整个社会简化为孤立个体经济的自由发展。然而,这幅图的问题同样显著。它让人误以为平台、公会、主播三者地位平等,实则不然。主播隶属于公会(尽管也有独立主播,但这并不影响,甚至可以说是最理想的研究模型),平台则为主播“提供舞台,创造机遇”。虚拟主播,新时代的“数字佃工”,在广义上依旧属于“无产阶级”。
这时,那些小资产的拥护者大概是要大声辨驳了:主播们拥有自己的电脑,直播设备,怎么能叫“无产”呢?这种可笑的诡辩逻辑简直让我们没有反驳的动力:想请问这些先生或女士,如果不是平台,主播难道能够虚空构建起一套同观众、联系的系统吗?恐怕不太能。这种刻意营适出一种“人人平等“氛围的行为,“非蠢即坏”大概是最好的评价。
因而,准确的关系图谱应当是图2所示。 图2 当纳入d这一群体之后,整个关系网络才显得合理:直播平台的核心资源——“重要生产资料”,其掌控难度非凡,呈现出强烈的“不可复制性”。换言之,这构成了一种“技术独占”。在此,引入“技术封建主义”这一概念似乎会更合适: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封建型”的生产关系,平台好似中世纪庄园的庄园主,掌握着大量土地;而主播们就好像庄园里的农奴,他们可能拥有自己的劳作工具,但最重要的“土地”不属于他们。农奴们必须依附在庄园主上才能劳作,主播没了平台就无法正常直播,这是同理。
除了结构性地位上的劣势,一些基本的劳动保障也几乎为零。根据我与一位前公会运营人员的交谈得知,虚拟主播同公会大都是签订劳务合同和兼职合同的,而非是劳动合同;五险一金更是别想。“即使是签了劳动合同的运营人员,交不交社保也是完全看老板有没有良心”。这是原话。当我问及主播们会不会有什么身体健康上的损害时,回答是“很多,且非常普遍”。可公会的态度呢?“基本不管,自己养几天好了。至于扣不扣工资,还是全看老板”。我们可以看出,在这种快速兴起的新时代数字产业中,法律的监管作用基本为零,有太多法律“擦边球”可以打,导致最终形成了一个毫无保护的“真空地带”。资本在此处展示出了绝技:在法律的钢丝上玩杂耍,并且赚的盆满钵满。
这些问题是这个时代普遍存在的。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等一系列新兴产业的劳动者都会面对这些问题。可我要说明的重点还在于虚拟主播行业,因为它所具有的“情感劳动”完美地契合了当今的时代特征,那就是:抽象至上,娱乐至死。
现在要回扣开篇提到的“情感出卖”问题了。由于信息技术的发达,每个人都拿起了“麦克风”。可在自由交流的同时,无意识的群体性暴力事件——也就是“网暴”——产生的概率同时也在提高。虽然并不是每个主播都会承受大规模网暴,但是一些语言攻击或多或少还是有的,并且相当普遍。我也亲眼见到一个第一次进入某主播直播间的观众毫无理由地对主播恶语相向。互联网给了我们每个人表达自我的渠道,真善美得到传播的同时恶意也在传播。如果我们说虚拟主播面对的问题无非是“劳动异化”和“情感异化”,那我们时代的“异化”又从何说起呢?近年来虽然有多次净网行动,也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处理。可我还是认为,如果不能从根本铲除这种“扭曲之花”产生的土壤,任何行动都只能是“打地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有一位主播在自己的毕业告别视频中诉说了她的经历:一位有些心理疾病的粉丝在加入其粉丝群后多次散布一些血腥暴力言论。一开始该主播希望能够尽自己所能来帮助这位粉丝,可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走向了极端:主播发现自己的心理状况不断下滑,其他粉丝们也无法忍受这种强烈的“负能量”言论。最终,该主播查出自己得了抑郁症,被迫离开了这个行业。
当人本身自由发展的生命活动也要屈从于一个人为创造出的“金钱之神”时,我们便不得不在沉沦中觉醒,来进行深刻的反思。抽象至上,娱乐至死,这不过是面对现实重压下的自我麻痹而已。用魔药将自己困于幻梦之中,受伤的除了自己,还有所有爱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