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说一下宗教式营销和PDD式研发
现在,半夜了,闲着没事,突然想说一下宗教式营销和PDD式研发了
很多人不懂营销,更不懂宗教式营销,完全达不到以下效果:
1.宗教式营销的特点:信仰性、排他性、主动性,缺一不可。
信仰性很简单,就是要驯化粉丝对产品有信仰,眼里只有产品的优点,即使产品的缺陷导致自己受损失了,也要认定是自己的问题,实在找不到自己的问题,那一定是自己的运气出问题了;如果产品明确是造假了,那粉丝的内心一定要立刻升起一股紧张感:那些竞品粉丝肯定会借此骂自家产品了,我要更加努力维护产品啊!绝对不能让产品造假的信息进一步扩散!
然后是排他性,粉丝的眼里只有竞品的缺点,竞品实在找不到缺点,就造谣,宗教式粉丝完全不会去分辨真相。即使是完全不是一个赛道的产品,也要让粉丝去骂,去造谣。对于自家的营销,对于自家教主的一言一行都发自内心的感动,他作为一个超级富豪,居然去吃早餐了,太感动了,好像让这件事一直在热搜上下不来啊!
最后是主动性,很多人对某家的营销认识不足,主要就是没有认识到这个“主动性”,你想想那些真正宗教的传教士就明白了,甚至可以说,粉丝有没有主动性是分辨营销是不是真牛x的唯一标准。主动干啥呢?主动在竞品的评论区刷自己的产品、主动攻击所有竞品、主动给竞品造谣加传谣。
当然了,作为营销方,还要彻底放下面子和羞耻这种毫无价值的玩意,要当真正的精犹,时刻提醒自己,以色列在加沙大屠杀,他们还能光明正大的说自己的军队是世界上最有素质的,自己干点这点缺德事又算啥呢?在发布会上、各种线下论坛发言中,千万不要害羞啊,什么“智驾第一梯队”“动力学车盖”,“全栈自研系统”等等,一定要掷地有声,当成事实去大声的说
可能有人要问了“你这样不怕客户买了产品个告你虚假宣传吗?”
这个就更不用担心了,你也不去查查公司身上背了几万条被告信息和待开庭信息,有啥影响吗?完全没有啊
要知道,个人告大企业,就像古代民告官啊。
更何况,早就做好了权责分割啊,钱是收了,签合同中的责任方确实另一个虚假实体,告谁啊?
就算各种天时地利人和的加持下,法院愿意审理了,相信你的法律团队,他们有各种方法拖延
2.PDD式研发:创新点主要在于买断供应商的某型号产品产权,然后宣传全栈自研
PDD式研发主要建立在国内手机、汽车等相关行业成熟的基础上,重点不是研发,而是供应链,完全可以用30%的价格拼凑出60%性能的产品,宣传成120分的全自研产品去卖。
不自研,但是一定要宣传自研!每一个细节都是自研!每一个零件都是花了多少亿几百人全栈自研的!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拼凑出来的产品一定要有特点,一定要有!
然后把这个特点宣传成这类产品的全部价值之所在,有了这个特点,这类产品才有价值;没有这个特点,或者这个特点没有这么强,就完全没有价值了。
配合上宗教式营销,直接无敌!
比如:“不服跑个分!”
再比如:“速度就是信仰!”
是不是和我说的一样?是不是无敌了?
至于怎么把粉丝培养到这种程度,可以完全不顾事实,产品出了问题,完全不考虑自己可能是受害者,而是一心只想着替自己粉的品牌洗地,,,这是个大课题,一个帖子肯定说不完,以后有空了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