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违反合同在前,现在还打算通过舆论来给自己站台,这叫道德绑架
【本文由“吴敬中WJZ”推荐,来自《租客生娃后被要求搬离合租房,自如最新回应》评论区,标题为吴敬中WJZ添加】
这个我站自如(其实是合租的另一方)这边。
很显然,这是合租的另一方“忍无可忍”后,向自如平台提出的诉求。24年1月签约的,显然当时王女士应该是夫妻二人合租。然后王女士怀孕并在今年3月孩子出生。
于公于私,王女士搬出另寻新房才是正确的。孩子出生,老人来帮忙带娃,一间房实在太拥挤,对新生儿、老人都不舒服。同时新生儿夜半啼哭,势必会对合租房客造成不必要的困扰。老人+新生儿+夫妻二人,对合租的公共资源,例如厨卫客厅灯,显然是要挤占合租房另一方的资源,并造成体验下降的。
而且合租房原先就有合同,王女士这是明显违反合同在前。按照契约精神,就应该在孩子还未出生前就另觅新居。现在还打算通过舆论来给自己站台,说好听点是占用公共资源;说难听点,这叫道德绑架。
更何况现在国家都有新生儿补助,另觅更适合育儿的房屋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