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参选者竟然自诩与被「DQ」者同属一个阵营?

   就在为期十四天的竞选宣传期已经过半,余下时间不多,各参选组别都在卯足了劲,争分夺秒进行竞选宣传之际,热带气旋「塔巴」却来「凑热闹」,在澳门南至西南处掠过,澳门气象局于昨晚九时发出八号风球,而民防行动中心也按照行政长官批示,宣布自昨晚九时起,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实时预防状态,刚从北京归来的行政长官岑浩辉,亲到民防行动中心主持工作会议,指示民防架构全体成员通力合作,全力防风防浸,务必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须及早考虑和部署风后复常的工作安排,以免居民届时上班上学受到影响。气象局预料,八号风球将在今日上午十时前维持,改发九号风球和橙色风暴潮警告机会较低。但由于未来数日正值天文大潮,迭加风暴潮影响,今日日间内港一带有机会出现 零点五至一米的水浸。

      这就等于是「塔巴」「没收」了澳门特区第八届立法会选举的小半天竞选宣传时间。幸好,八号风球高悬是在夜间,对各参选名单造成的「损失」不会太大。相信,在今日卸下八号风球之后,各路英雄就将会抓紧时间,按照其原定的计划,继续进行各种形式的竞选宣传活动。而从笔者执笔时的天气状况看,风力及雨势都不算太大,各参选名单在选管会提供的宣传平台张贴的宣传品,受损程度也可能不大,即使是有损毁,相信各参选名单也将会在「塔巴」过境后,第一时间就重新张贴。

      将于九月十四日进行投票的澳门第八届立法会选举,是按照新《立法会选举法》规范的新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后的首次实践,这是确保澳门特区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的重要制度设置,也是「一国两制」在实践中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由于新《立法会选举法》在优化完善选举程序的基础上,设置了立法会参选人政治上「拥护及效忠」的资格标准和审查机制,「DQ」了被认定为「不拥护」「不效忠」者的参选资格,以确保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而且也进一步严谨规范竞选宣传的时间及活动内容,这除了清正选举风气,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及廉洁之外,也是要将竞选宣传活动导向正派有序进行。因而在竞选宣传期,也应当体现这种制度及机制的优化完善,在为期十四天的竞选活动期内依法进行宣传,积极透过交流、互动,充分向选民传递参选政纲、服务澳门的理念及抱负,以争取选民的支持。

       实际上,这一届澳门立法会选举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纠正以往选举中的政团纠葛,把那些既被维护国安委认定是「不拥护」「不效忠」者,也在人们的「自由心证」中视为「搅搅震,冇帮衬」者,排除在确认候选名单之外,这除了是要确保将有才能的爱国爱澳者透过选举将其送进治理体系之外,也是为了消弭此前那种「对抗性竞选」的不良现象,把选举导向「贤能政治」逐渐转变,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向导,而不是争权夺利。因此,竞选宣传期风气的是否良窳,也是检阅「爱国者治澳」原则是否得到完全落实的标准之一。

     选管会主席盛锐敏上周六在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选管会认为目前的竞选秩序良好,并期望各候选名单及助选团队继续维持这种良好氛围,严格遵守选举法及选管会发出的选举指引,共同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和廉洁,选管会将持续联同相关部门密切监察竞选宣传的情况。他又表示,至今各项选举程序均依法落实、有序推进。在此良好基础上,选管会期望社会各界继续协力守护选举秩序,严格遵守选举法及选管会指引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竞选宣传及各项选务活动,一起确保今届选举在公平、公正、廉洁。

      而在过去的一个星期中,以至是在第八届立法会选举正式启动以来,选举情势基本上是出现了新气象。就连互联网通讯平台也能啧啧称奇:没有饮宴、没有旅行、没有「福包」,更没有互相「踢窦」。这就显示,目前竞选宣传期过程中的「温热适中」情势,表明各参选名单都在正面主动地遵守新《立法会选举法》的各项规定。而在竞选宣传期中,没有发生过往那种「踢窦」攻击,并肆意挑动社会矛盾,无限放大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剧社会分化和社会对立的情况,显示参选团队和选民都对特区政府施政的满意度较好,没有通过选举来改变政府政策的强烈愿望。这也符合「澳门不能乱」的共同诉求。

      其实,今届立法会选举,在「DQ」了某些组别的参选资格,及以往「搅搅震」的人员受制或震慑于「爱国者治澳」原则而没有报名参选,因而选情较为单纯,各支参选名单只要维系巩固好自己的「基本盘」,并以正派有序的宣传吸引更多的支持者下,就都基本上可以维持第七届的成绩及议席。当然,由于有现成一席被「DQ」继续参选资格,可能是各支参选名单都在有意争夺,因而免难会有竞争,但也应当是「君子之争」,而不应有「击人之短」的负面选举策略的运用。

      但仍然有人「心痒痒」。 盛锐敏就表示,选管会收到一宗投诉转介,涉及怀疑在非指定地点张贴竞选宣传海报,经调查了解,有关地点是候选名单的竞选总部或分部,按选管会第一号指引,竞选总部及分部可以张贴宣传品,故把有关个案归档处理。这就显示,有人仍然意图使用类似「走路工事件」的「奥步」手法,诋毁其它参选团队。按照以往经验,这种卑鄙手段,并非是对自己「基本盘」极有信心,及在行为范式上循规蹈矩的传统爱国社团的所为。

    这两天,又有「新招」。就是有人在互联网通信平台贴文,绘制了几个表格,宣示在多个政府法案的投票时,各位议员的投票抉择。基本上的倾向是,属于传统爱国社团出身的议员,都是投下赞成票,而某张现在也获参选资格的名单的议员,则是与已经被「DQ」参选资格的前两届议员,一道投下反对票,以展示自己的「正确」,其实是要吸收这些已经被「DQ」参选资格的前两届议员的支持者的选票。

     这个动作,不知是个人行为,还是参选名单的行为?如是后者,就等于是将自己与被认定为「不拥护」「不效忠」者列为「同一阵营」,亦即自己是这些「不拥护」「不效忠」者的「代理人」,简直就是自我暴露。

      其实,不要以为在维护国安委审查参选者的参选资格后,就是「过咗海就系神仙」。按照新《立法会选举法》第四十七年条A的规定,即使是被接纳的参选名单,也能够有参选人当选,但在最终结果送交终审法院之前,都仍然可以紧急被「DQ」。因此,如有参选人将自己排在因被认定为「不拥护」「不效忠」而被「DQ」参选资格的「同一阵营」,即使是能够吸引到这些被认定为「不拥护」「不效忠」的支持者的选票,但正因为如此而暴露了自己是他们的「代理人」,因而仍有可能会最后被「DQ」当选资格,由其它的「落选头」递补。

      这正是适得其反,「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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