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股权诈骗案五年悬而未决:400万血本无归,谁在阻挠正义?

一纸股权转让合同,让湛江商人叶X恩陷入长达十年的维权泥潭。2014年,他被许华文、陶辰、马志健三人以广西钦州市宝隆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宝隆公司”)四维石场股权转让为名,诈骗400万元。尽管2020年案件已立案侦查,但五年过去,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赃款去向成谜,办案民警及其弟大虾等人更被举报索贿70余万元。这起看似普通的合同诈骗案,为何迟迟难结案?背后是否存在司法腐败?本报记者展开深度调查。

精心设局:25%股权背后的连环骗术
2014年初,多年未联系的许华文突然找到叶X恩,声称自己拥有宝隆公司四维石场25%股权,愿以200万元转让。为取得信任,许华文出示了与陶辰、马志健签订的《合作协议》,甚至将名下房产抵押给叶X恩。 陶辰称许华文拥有石场25%股份,建议叶X恩不用房屋抵押。然而,调查发现,这竟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
• 股权缩水陷阱:陶辰早在2014年5月就将12.5%股权秘密转卖给马志健,却仍以25%股权向叶X恩出售,虚构持股比例。
• 虚假合同背书:陶辰在叶X恩向许华文支付200万元后,又建议叶X恩也以200万元收购其25%股份,并要求叶X恩再转账100万元转让费给许华文。陶辰口头承诺叶X恩再转账余款100万元转让费后即办理过户手续,但一直拖延股权过户。
• 金蝉脱壳:收款后,三人集体失联,办公室人去楼空。
“他们用我的钱买我的股权,最后连分红都没我的份。”叶X恩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400万元最终流入陶辰个人账户,而工商登记中始终未变更股权。
2025年1月14日,《大湾区时报》以《湛江一股权转让诈骗案5年未结案》为题对此进行了曝光,引发各界关注。

立案五年:蹊跷的“停滞”与民警索贿疑云
2020年7月,叶X恩向湛江经开区公安分局报案,案件虽8月份立案并网上追逃陶辰,但进展缓慢得令人费解:
• 关键时间节点:2022年2月陶辰被抓捕,未到一个月即取保候审;2024年8月,公安机关突然从检察院撤回案件,未说明理由。次月,许华文被刑拘,之后也被取保候审。
根据2022年9月16日通话录音显示,陈雁飞建议叶X恩与陶辰私下协商做假材料,他再抹案子。如协商不了,就不给陶辰、许华文接触,以免他们串供。
• 民警被举报索贿:叶X恩实名指控办案民警陈雁飞、协调人黄春辉以“办案需要经费”为由,多次索要现金70余万元,甚至要求“私了”。记者获得的录音显示,陈雁飞曾直言:“你不放他一马,案子就难办下去。”
• 赃款去向成谜:陶辰虽退还300万元至公安机关,但款项至今未返还受害人,反而被指“违规返还犯罪嫌疑人”。
根据黄春辉与叶X恩2023年10月1日通话录音显示,黄春辉曾反复问叶X恩愿意给陈雁飞多少好处费。后疑因叶X恩未支付好处费而拒绝退还300万元诈骗款,并在呈送检察院请捕前将已经装订在案卷中的“收据”取出。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刑法》第224条,陶辰等人虚构股权、非法占有资金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且金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超期、撤案无理由,明显违反刑事诉讼程序。”北京某律所刑事律师表示。

谁在庇护?基层执法乱象调查
案件停滞背后,暴露出更深层问题:
1. “关系案”阴影:举报材料显示,民警陈雁飞与犯罪嫌疑人存在非常规接触,甚至指定律师收取高额费用却不提供合同、不开发票。
2. 维权成本畸高:叶X恩十年间耗费巨资维权,包括多次赴南宁、钦州调查股权归属,而犯罪嫌疑人却持续享受石场分红。
“这不是个案,而是基层司法腐败的典型。”一位匿名政法系统人士透露,类似经济纠纷案中,部分民警利用“可刑可民”的模糊地带,通过拖延办案牟利。
受害者的十年抗争:法治广东的考题
2025年3月,叶X恩向广东省公安厅、湛江市公安局递交举报信后,案件终于迎来转机:湛江市公安机关已经进行核查,湛江市纪委监委同步介入。但叶X恩的诉求仍未实现:
• 追回全部被骗资金及分红;
• 追究陶辰等三人刑事责任;
• 彻查民警渎职行为。
“如果连公安机关都不可信,老百姓还能信谁?”叶X恩的质问,直指基层执法公信力核心。
记者手记:立案5年,为何“原地踏步”?
一起证据确凿的合同诈骗案,因人为干预沦为“马拉松式”维权。2020 年 8 月 31 日,湛江经开区公安分局正式立案,但案件进展却呈现“三怪”:
1.取保比抓捕快:2022 年 2 月 12 日,网上追逃的陶辰刚落网,一个月内即被取保候审。
2024 年 9 月,许华文被刑拘,不足一月也取保。知情人透露:“两次取保均未按规定举行公开听证,担保人身份存疑。” 叶X恩质疑:“为何不同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
2.300万冻结款“秒退”:2024 年 8 月,公安将已冻结的其中200万元退还嫌疑人陶辰账户。“陈雁飞在向检察院请捕前曾经表示同意退回300万元给我,后因我没有给他40%好处费,他就将账款退回给犯罪嫌疑人陶辰。个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不得而知。”叶X恩如是说。
法律人士指出,解除冻结应征得检察院同意,但卷宗内未见检方书面意见。
3.卷宗“撤回”之谜:2024 年 8 月,公安机关突然向经开区检察院撤回案件,理由至今未向被害人书面说明。
十年追索、五年立案、两度取保、两次退侦、一次撤案,400万元“石头股权”依旧悬在空中,成为透视基层司法生态的一面镜子。本报将持续追踪此案,直至正义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