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损国格”到底是个啥能不能说清楚?
文/挪威
从昨晚开始不停有读者在微信上私信我怎么看大连工业大学这件事,说实话,我觉得这就是个瓜,仅仅只是一个瓜,而已。
从吃瓜的角度看,怎么看都没问题,你指指点点,你说私德有亏,你说世风日下,你说得再难听点,归根结底,这就是吃瓜的维度,其实也就是个小圈子范围里的热闹。
但现在这件事成了全民关注的社会性事件,怎么发酵的?自然是拜那所大学非常知名的那四个字所赐,「有损国格」,其实还有一句,「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
这句话和这四个字一出来,事情就没法看,我看到这个通报,感受到诡异和荒诞,就像当初看到有人街头穿了和服然后被抓罪名是伤害了民族感情一样。
「伤害民族感情」是个啥?能不能说清楚,同样的,有损国格,那么「国格」又是个啥,能不能说清楚。
这问题重要吗?可太重要了列位,这是要对个体施加惩罚的罪名,是需要动用公权力和对应暴力行为的,不重要吗?很重要,这么重要的事情,应当说清楚,说具体。
比如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这个外国人的含义是所有外国人呢?还是特定国家的外国人,是不是包括持有外籍护照的华人呢。
不正当交往是不是也要说清楚,因为「交往」的内涵太大了,性交是交往的,打个招呼也是交往,「不正当」的内涵也很大,怎么叫正当,怎么叫不正当,按照网上一些人的逻辑,弄不好和鹅人交往就是正当的了,性交也要服从大局是吧。
然后就是「国格」,怎么定义,适用范围是什么?有损国格这四个字怎么理解,囊括了哪些具体范围?哪些具体行为?
要说清楚,很重要,掌权的各位大人在上脸面是容不得一点瑕疵的,你我作为普通人,倒也能理解,但千万不要幻想自己能够代入上面掌权的群体,很多人喜欢这么去幻想。
大学里都喜欢喊以人为本,那最大的以人为本是什么呢?就是这些涉及惩戒的概念,说清楚,说具体。有人会说,已经写得清楚了,与外国人不当交往,多清楚。
这怎么能叫清楚呢?倘若我当时不知道这个外国人有家室,或者他确实就没有家室,那算不算不当交往呢?当天就睡叫不当交往吗?那我认识两天之后再睡,算不算不当交往呢?你看,全是一笔糊涂账,就跟「伤害民族感情」一样,都是一笔糊涂账。
我不是一个性别主义者,老读者应该能感受到。我不厌女,我媳妇闺女老妈都是女性,我也不厌男,我不讨厌我自己。
我只是一如既往地觉得,在这个社会任何一个普通个体的个人权益都应该得到保障和尊重,它不是一两个模糊的概念,一两句模糊的话就能拿掉的,虽然我也知道这话很鸡肋,太鸡汤了,好的,我以后少说。
现在是事儿发生在别人身上,大家在看戏,是看客,但没有人能够确保事儿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今天一个学校能拿「有损国格」这种词开除一个学生,明天一个企业就能拿「没有集体精神」这种词开除一个员工而且不用任何赔偿。
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你发朋友圈羡慕别人工资按时发都能被双开,而且理由是没有集体意识没有凝聚力。
今天你被所谓「有损国格」这样的大词唬住了,明天事情落到自己头上,大家也会被「没有集体精神」这样的大词唬住。然后你就会感受到,个人权益就跟纸糊似的,稍微用点力就破了。
而且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人们总在事儿落到别人头上自己看戏的时候,特别容易代入掌权群体,喜欢拉扯这种宏大的旗帜,而事情一旦落在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