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不能正常增长?
原创 潮思 新潮沉思录 文 | 延观风
“市场扭曲”是批评中国经济和体制的一个常见话术,当然扭曲市场的主语只能是政府,企业制造市场扭曲获利的事情必须视而不见,而劳动力市场扭曲更是碰都不能碰的话题。所以,劳动力市场作为中国扭曲最严重的市场(或许不应该加之一),反而在中国经济学界成为了一头房间里可悲的大象。
分配公平只关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提法令人莫名其妙。初次分配的主体是市场,做好初次分配的关键在于最大多数人的最主要收入——工资性收入,但专家们要么说什么一堆技能提升等无关痛痒的废话,要么战略转进到和他们自己更相关的财产性收入,看似为民请命实则夹带私货。
再分配的讨论更加搞笑,发达国家普遍靠广泛严格且税率不低的个税调节贫富差距,而在国内只有不到7000万人交个税的情况下,国内“经济学家”们的创新性难得地发挥了出来,敢于打破经济学常识,声称继续减免个税“有助于缓解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中央提出的共同富裕,更是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不断用直接黑或者高级黑的方式予以歪曲。不是黑的文章则避重就轻,无论体制内外,只讨论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仿佛同一个地理单元中已经消灭了高收入和中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不客气地说阶级差距)似的。
能提到垄断行业已经算很有突破性的了,但仍然只在说产品市场的垄断,没有说劳动力市场的垄断
把头插进沙子里无益于问题的解决。不论是当下就业、消费、物价等短期宏观经济问题,还是未来5到10年需求结构转型的关键期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爬坡期,劳动力市场扭曲都是不能不解决、必须解决好的核心症结。所以今天我们捅破窗户纸,来讲分配问题,讲初次分配问题,讲关乎工资的劳动力市场问题。
无从下手的“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这几年,很多文件反复提及“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但当从最高层级文件到部门的行动方案中都是这一句话时,表现出的就不是强调或决心,而是有关部门根本不知道拿出什么具体政策落实了。
此前说过(《你不能只在泡沫膨胀时才支持市场经济》),我国政府擅长搞项目,对于可以直接上手调控调节的工作,能够及其高效的完成实现(至少是实现考核工作的KPI)。但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决定机制偏偏由市场决定,有关部门的抓手非常少,仿佛手里刚出炉的烤地瓜,左撕一块皮,右撕一块皮,就是没法把瓤吃到嘴里。
比如,为了增加就业,就搞就业服务,给大学生办人才市场、让基层组织转行招聘中介。可当企业降本增效,从1个人干1.5个人的活进一步上升到干2个人的活时,给求职者牵线,另一头往哪系呢?
再如,怎么让民营企业给员工涨工资呢?套用体制内和国企的规则,有了职称就会涨工资,所以技能培训成了另一项工作抓手。确实在经济学理论上,劳动生产率提高会推高工人工资,问题是现实劳动力市场离充分竞争差着十万八千里,怎么确保多产出的价值足额回报到劳动者身上?
那就上调最低工资吧,这是唯一可以用行政手段控制的民营企业工资指标了。“提高最低工资=增加失业”是自由派经济学的思想钢印之一,202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之一的卡德则用实证研究对这一所谓铁律提出了挑战。这篇论文是经典的计量经济学入门文献,但相比刚刚获诺奖、主张所谓“尊重产权的包容性制度”的阿西莫格鲁在国内学术圈和财经界被捧臭脚的程度,卡德堪称寂寂无名,谁让他说了有些人不爱听的话呢?
因为财经界的不断鼓噪,以及颇具特色的“府外游说集团”影响,最低工资的调整总是扭扭捏捏温温吞吞,生怕让只能依赖低劳动力成本的企业活不下去。2013年文件定下目标,“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要达到平均工资的40%”,10年过去了,绝大多数地区并没有落实这一项要求。
到最后也就只能给体制内涨涨工资了(金融国企和金融口部门在降薪),虽然如果按上次调整开始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也不比最低工资调整痛快到哪去,但在体制外保住薪酬水平都很难的当下,仍不免显得扎眼。
当然不能说有关部门不努力或者阳奉阴违,而是市场经济下,没有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的职权应该越过企业和劳动者的协商过程直接给劳动力定价,也不可能具备事无巨细定价的能力。实现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唯一的途径就是尽可能减少劳动力市场的扭曲,让劳动者有底气、有能力、有权力拿到与自己的劳动价值相匹配的回报。
劳动力市场的严重扭曲
理想化的市场交易是自由主义者的立论根基之一,交易双方在完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因此市场契约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对市场交易的干涉不光是对经济效率的干涉,还会被上升为对自由意志等基本人权的干涉。在劳动力市场上,很常见的话术就是“工作是你自己找的、合同是你自愿签的,爱干干不干辞职滚蛋。”
但请牢牢记住公平自由的昂贵前提:无对等,不公平;无选择,不自由。根本不存在什么自由契约,任何一份合同都反映了签约方的博弈力量对比,力量对比越悬殊,合同离“公平”越远,弱势方得所应得越难。
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天然且永远处于资强劳弱的状态。一方面,人是血肉之躯,3天吃不上饭就会饿死,有亲情纽带需要维护担负。而企业作为群体的集合,成员担忧企业生死的危机感远没有担忧自己那么重;企业作为抽象的概念体,也无需考虑很多非理性的情感因素。一句话,使人为人的各种生理和人文要素,在市场博弈中反而变成了容易拿捏的软肋。
另一方面,企业能调动的资源远胜于个体劳动者。资金也好,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也好,就连对每个人公平的时间,也因企业是人的集合而不公平了。而且,与资本可以变换回现金形态、购买另一种形态的资本并雇佣相应劳动力不同,人的学习能力有限,在年轻时工作后往往被限定在相对较窄的行业领域,劳动力的流动性天然弱于资本。
在各方面不对等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永远是买方市场,如果不进行外部干预,只有可能是企业及其所有者利用更强的垄断权力、制定更有利的劳动合同,迫使劳动力市场形成的价格低于完美市场均衡,单方面从劳动者身上攫取超额利润。确实有个别技能突出的劳动者扭转了局部市场上的强弱态势,但并不能影响统计学意义上的社会整体规律。
马克思早就撕碎了“自由交易平等契约”温情脉脉的伪装,揭示了资本的本质就是社会权力,是支配劳动和劳动者的权力,而不是假装和劳动平起平坐参与分配的“要素”。“政府靠权力、资本靠契约”的二分法是荒谬的,资本同样是靠权力且必须靠权力,将劳动者的报酬(“所得”)压低至他们创造的价值(“应得”)之下,获取剩余价值(即使这种权力衍生自政府维护秩序和契约的暴力权力,以后有机会再展开说)。
无论资本利益的代言人试图用什么样的理论体系替代马克思的论断,他们编织出的话语不仅不能否定马克思,甚至可以被用作他思想内核的另一种阐释,毕竟真正的客观经济规律就摆在那,万变不离其宗。
总有学术圣母嫌弃“剥削”“剩余价值”道德批判味斗争味太浓,但笔者现在和下面都要用主流的经济学话语描述马政经的底层逻辑,即便用不尖锐的话语,劳动力市场的根本问题依然那么令人不适。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完全信息是充分竞争市场的关键假设之一,但劳动者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从求职环节就开始了。女性求职者被深挖婚育计划早已落后版本,现在的HR连求职者父母亲戚同学做什么都要了解,好进一步控制风险、获取进行歧视性定价的信息。而求职者无论怎么努力搜集信息,都不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团队环境等内部信息拥有同等掌握。
竞品价格是企业市场经营的必知信息,但密薪制则阻止劳动者横向了解市场上的价格情况。密薪制把劳动者和市场行情隔绝开来,让个人更加碎片化原子化,从而抬高公司的议价权。公司振振有词密薪制“保护员工隐私”“防止低绩效员工嫉妒高绩效员工”(去背调跳槽员工薪资真实性时,又不用保护隐私了),实际上它只能保护德不配位的中高层管理者,以及拒绝让工资正常增长的企业主。
比如,互联网火热时期,相关公司的老员工新员工经常出现工资倒挂。市场火爆不断抬高新成交的劳动力价格,但老员工的价格已经被较长期的合同固定下来、没有跟随行情上涨,这时密薪制就充分发挥了捂眼睛的作用,让老员工的工资上涨服从公司控制而非市场交易。如果你要问行情走弱的时候密薪制怎么样?拜托,上坡油门不好踩,下坡的油门还不好踩吗?
工资为什么是"机密"?政府敢说“政府采购中标价是国家机密”吗?
其次是流动性削弱。商品要素只有流通起来,不断地在市场上比价询价调价,才能更好发现其均衡价格,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近代资本主义兴起的主要推力之一,就是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对农民的人身限制,把大量自由劳动力输送到市场上去。
但国内很多企业不喜欢劳动者竟能自由选择雇主,只有你不能离开我,才会服从我、依赖我、讨好我,自降议价权接受低于均衡价格的薪水。老式日本企业作为资本主义中的一朵封建遗毒奇葩,还知道用终身雇佣、年功序列等等制度奖励补偿员工的忠诚,国内一些企业光鼓吹“忠诚”却不给补偿,一步退化到封建式人身依附。
没有萝卜的忠诚只能靠大棒,搞封建人身依附,核心是贬损依附者的正当权利从而降低报酬。暴力贬损人身权利,比如进厂强制上收身份证;贬损人格或认知权利,比如各种疯魔的企业文化培训,或者假借破冰团建聚餐之名的服从性测试。
当然也有更“文明法治”的贬损手段,首推奇葩竞业协议。国内竞业协议已经到了蛮横无理欺男霸女的地步,在范围上,从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无限扩大化到普通技术人员乃至保安;在权责设定上,签竞业没补偿或补偿极少,“违反”协议的代价直接毁掉一辈子。突出一个企业只有权没有责,劳动者没有权责无限大,老老实实在我这服从听话吧!
除了保安、冷菜厨师被竞业这种太天理难容的案例,一般的白领真打不赢打竞业官司。一群财经师爷天天在网上哀嚎互联网等原高薪职业的人都去开滴滴送外卖,收入降级啦消费降级啦。废话,哪怕薪酬相仿的同行企业突然良心发现不嫌弃他们“老”,你们的金主还等着用竞业敲他们一笔呢,那不就只能灵活就业了吗?甚至送外卖都可能被平台强制“二选一”呢!
另一种文明的野蛮是对前雇主的背调,表面是下家企业的防风险之举,实际上把雇主对劳动者的权力从在职延伸到了离职后。很多人都有被这样威胁的经历,只要你不放弃一些权利或服从一些安排,背调时就给你差评,让你在这个行业社死。劳动者还得像封建礼教下的女子一样,从一而终逆来顺受,否则“不忠诚”的帽子扣上来,其他脏水也要泼上来。
最后是契约执行缺位。“契约精神”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咒语,只有强制力确保合同中的各方遵守条款。在劳动力市场中,掌握发薪权的企业自然具有强制力,但如果没有集体或政府的力量介入,劳动者根本就没有能力确保企业履行合同中的承诺。自己维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如果你面对的不是人呢?个人的精力金钱怎可能与组织抗衡,更别提维护自己权利在企业眼中算污点呢。
为劳动者撑腰的外部强制力缺失,法律作为最底线最基本的契约都得不到执行,是劳动力市场失衡扭曲的根本所在。从高温下不能停工的农民工,到被35岁毕业裁员的所谓“金领”,资本的权力规则不受制衡地运行,桩桩件件奇葩不合理最终成为了司空见惯甚至理所当然。
在这里必须澄清一种看似有道理的论调,即中国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弱势是因为供大于求,你不干有的是人干,所以总会有自愿压低价格的“工贼”,迫使其他劳动者进入逐底竞争。这种逻辑把需求方和制度建设方的责任,全都推到了无奈又普通的劳动者身上。
请注意,供需是影响买卖双方相对议价权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或决定性因素,在基础制度都不完善的市场中,谈供需量对价格的影响为时过早。前文论述的信息不对称、流动性限制、契约执行强制力缺失等因素,都直接放大了买方的议价权压制了卖方的议价权,与供需的数量关系无关。
中国人口多,劳动力供给充沛不假,但高速发展的经济同样创造了大量需要劳动力完成的工作量。在企业不需要执行超出法定工时的超额成本时,一定会先以固定的人头(成本)扩大实际占有的劳动力数量,虽然劳动力需求增加,但劳动力市场上对劳动者的需求并没有增加。
说人话就是,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来了两人份的工作也只能产生一个岗位,能不能给你1.5个人的工资还得看企业的盈利情况和良心。在行情好的时候,还能是多雇一个人干新增的2个人的活;在行情不好的时候,只能是裁掉一个人让剩下的那个干4个人的活了。
如果法律强迫企业为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付出的成本,大于两个人干两个人的活的成本(这只是概念上举例,数学上当然比这复杂),市场上的岗位需求还会这么少吗?如果工贼不卷逐底竞争就能获得足额报酬,他还犯得上当工贼吗?所以,“供过于求”到底因为人太多,还是因为制度允许人为制造供过于求、加剧劳动者间的恶性竞争呢?
不是躺平,而是劳动力供给在向价格看齐
市场严重失衡,必然导致价格高度有利于权力更大的一方。国内大多数私营企业从未支付过一个劳动者应得的完整报酬——薪水绝对值的高低并不代表完整足额与否,而是要和相对健康市场下的“应得”对比。而且“薪酬包”绝不止工资绩效股票,还应当包括对劳动风险的预防,对休息等基本权利的尊重,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风险保障,以及免于35岁退休的恐惧等等。
劳动力价格长期低于均衡的后果,且不往消费、生育、稳定等相对间接的影响讨论,因为那样一篇文章根本写不下,本文就先聚焦最直接的影响做一讨论。
如果一种行为不能得到充分激励,那么这种行为的供给就会减少。既然劳动力价格不能向完美均衡水平靠拢,那么只能让劳动供给低就现有的价格。“躺平”“摸鱼”成为一时显学,因为年轻的劳动者发现供大于求可以被人为制造,那么也可以通过降低固定工时下的劳动强度隐蔽地减少劳动供给,对严重失衡的市场进行一定平衡对冲。
劳动力价格被抑制是一个长期现象,只不过过去20多年中,我们一直在拿资本利得作为劳动报酬的替代品。劳动者受到的激励,是尽快赚够首付上车,吃上房地产升值的红利。激励充足的时候没人抱怨996、只怕不能996,所以996从来不是工时或工作强度问题,而是分配问题,淡化后者强调前者,也是一种避重就轻的烟雾弹。
但没有凭空产生的钱,可实现的资产升值全部来自未来接盘人的劳动。以地产升值替代劳动报酬的本质是阶级间的讨价还价向代际和地域转移,让新一代劳动者或进城劳动者(农村进城和小城进大城)支付本应由企业主支付的成本。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承担的消除劳动力市场扭曲的职责也被淡化逃避了。
潮水退去,劳动力激励不足的问题赤裸裸地摆在眼前,相当部分的政策规划者和专家还在用“发展阶段”当借口,拖延或拒绝解决问题。你不能一边大谈特谈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担忧,一边躺在坑底等死。天天说量力而为,不说尽力而行,天天说当前阶段,不说向前跨越,又要怎么实现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当然他们中很多已经跨过了中等收入,已然不用担心“中等收入陷阱”了)
不用担心如果严格执行劳动法,所有人真的只在法定工作日工作8个小时,会在国际竞争中丧失优势。还是那句话,经济实质大于法律形式,工时问题本质是分配问题。法定工时设定了市场谈判的基线,从12小时到现在的8小时,是工运史上的前辈为后代不断抬高议价权的结果,以累进的成本限制企业以延长工时摊薄劳动力价格、只增加劳动力需求不增加劳动者需求的冲动,以累进的回报率保障劳动者更多分享高强度劳动的成果。
与其批判年轻人丧,劝年轻人别躺平,不如把他们缺的那块劳动报酬补上。这里很多居心叵测或很傻很天真的人就开始鼓呼西方式的工会制度了。现在的西方工会已经走向另一个极端,变成了垄断劳动力的另类公司,通过损害其他不应付出代价的人的利益叫出更高要价。你总不想自己或家人在生病时,医生工会开始用罢工争取更高的医疗服务价格吧?
因为劳动者天然在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对劳动者的偏袒性干预才能尽量促成供需双方地位对等,努力接近理想化市场环境。面对垄断合法暴力的政府时,企业想让政府怎么和你实现对等、自觉保护你的权利,就应该怎么对待你的员工,其背后的道理是完全一样的。
回到题目的问题,怎么让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其实本不需要什么机制,加强执法、加大支持,提高劳动者的议价权,营造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市场交易的结果自然会带来工资的正常增长。
一是坚决执行工时制度。必须让一个人干两人活的成本大于新雇一名员工的成本,这不仅会打破就业岗位提不起来的魔咒,还会因为对劳动者需求增加抬高劳动力成交价。你说有的工作两人协作比一人通办效率低?企业家精神/才能、管理要素等一大堆天赋异禀,总不能只在多拿多占的时候才管用吧?
二是坚决打破妨碍劳动力流动的壁垒。建设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症结早就不在户口,而在企业设置的“忠诚户口”。清理密薪制,下大力气整治竞业协议问题,打掉各种“HR联盟”“背调公司”织成的劳动力市场隐形托拉斯,支持劳动者自由比价、出价、谈判和流动,让劳动力市场更像市场而不是封建大院。
三是降低劳动者维权的成本。规定劳资双方仲裁程序期间资方必须按在职时最高标准照常发放薪酬,抹平个人对组织“拖不起”的劣势。工会不搞劳动力垄断,支持个体劳动者维权总是可以的,尽量实现个体和组织在法务资源上的对等。
不必听那些“这样搞企业都要死了,到时候你们全都失业!”的撒泼打滚。出清掉这些除了压低劳动成本外毫无优势的企业,获得的将是为在劳动力正常成本水线之上的优质企业腾出空间,“你不干有的是人干”也将成为回旋镖,变成“你不干有的是企业干”。所以,留着这些毫无优势只会压榨的企业不出清,难道指望和他们一起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