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的政治目标,是拿到国会的少数几个席位,这很现实
马斯克的政治目标,是拿到国会的少数几个席位。
只要能拿到这几个少数席位,马斯克的政党,便会成为左右国会立法的关键政党。
从这个角度,也能看出这种制度的一个弊端,即在多元化政党的情况下,不是多数票政党决定立法,而是少数票政党决定立法。因为当两个多数票政党都达不到51%票数的情况下,那个只有几票的少数票政党,反而成了它们竞相拉拢的对象。
这个只有几票的少数票政党,倒向谁,谁便能通过立法。
如果这个只有几票的少数票政党,非常强势,则最后会出现少数票绑架多数票的情况。
另外,这个第三党有没有可能推举一个人出来,竞选美国总统并获得成功?
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主要是因为,美国实行的不是全国普选制,而是按州划分的选举人制,且几乎在所有州,都是赢家通吃,即赢的人拿走该州全部选举人票。
转换到我们的语境下,类似于按省划分。不是按全国统一票数,统一计算,而是按省划分,每个省按照人口等不同情况,给予一定的票数。如果哪个候选人在该省竞选获胜,则拿走该省的全部票数。
比如,加州有55张票。
如果民主党候选人在加州竞选获胜,哪怕只是胜出0.1%,即得票比例是50.1%,也拿走该州的全部票数,即55张。
全美总共有538张选举人票,一半是269张,也就是说,如果谁得到270张,则表明竞选总统获胜。
这种间接选举制度,导致新出现的政党,很难获胜。
因为你要把民主党和共和党,全部踢下马,才能在某一个州获胜,拿到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
从技术角度来讲,对于刚成立的小党来讲,这个很难。
另外一个难点是,美国经过长年的选举,很多人用脚投票,不断迁徙,已经在很多州形成固定的政治格局。赞同民主党理念的人,都跑到了民主党所在的州。赞同共和党理念的人,都跑到了共和党所在的州。
所以,有些州的投票,几乎是“万年不变”。
最后,总统竞选能否获胜的关键,是看少数几个摇摆州。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新成立的小党而言,如果你想跑到红州或蓝州的大本营,获得竞选胜利,几乎不可能。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你想到加州竞选,拿到加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则你需要打败加州的民主党。但对于加州选民来讲,他们本来便是因为赞同民主党理念,才跑到的加州。你不太可能打败加州的民主党,除非你变成另外一个民主党。
对于共和党大本营来讲,也是如此。
所以,对于一个新成立的小党来讲,既挖不了民主党的大本营,也挖不了共和党的大本营,最后只能去挖摇摆州的选票。
但摇摆州数量很少,即便能够拿到摇摆州的全部选票,也不可能当选。
这种经过长年沉淀的间接选举制度,导致新成立的第三党,几乎完全不可能在总统竞选中获胜,除非它变成已有两个党派中的任何一个。
选民也不太可能去大规模投票给第三党,因为知道第三党赢不了,投票给它属于浪费自己选票。还不如把自己的选票集中起来,投给与自己理念更为接近,且更有可能赢的一个党派。
这便是美国两党制的一个制度性根源。
哪怕马斯克超级厉害,最后真的带领第三党崛起了,美国最后也会变成两党,即在民主党和共和党中,会死掉一个,而不会变成三党竞争。
这是这种选举制度决定的,也是经过长年的人口迁徙所形成的政治理念分布现状决定的。
这种间接选举制度的优点是,选完后,在下一轮选举前的有效期内,政局会比较稳定。不像欧洲或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政坛有时比较动荡。缺点是,一旦两党格局形成,第三党很难再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