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应当入刑
【本人整理】
7月2日,“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博,呼吁修改《刑法》,将遛狗不拴绳像酒驾那样入刑。
他表示,“大多数因狗引发的案件,是由于遛狗不栓导致的”。
早在2012年,郑渊洁就已经批判过遛狗不清理狗粪、不牵绳的行为。
这次他又提起来,应该是看到了最近的几起与狗有关的案件。
6月30日,有网友爆料,在杭州市萧山区的朝阳银座,发生了一起狗伤人事件,场面极其触目惊心。
而且截止到目前,这事还没有处理结果。
郑渊洁在博文中还提出质疑,称“致狗死亡案件断案时,以狗的身价为依据是否欠妥?”
此事指的是前几日,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发生的一起男子打死金毛犬案件。
这起事件最初在微博发酵,并引起网友公愤。据金毛主人联系媒体自述称,自己父亲带狗出门遛弯,路遇一只未牵绳的小型犬,小型犬扑咬金毛,反被金毛咬死。自己父亲道歉,母亲也下楼劝阻,但小狗主人还是愤怒拿出棍棒千斤顶殴打金毛,威胁并推倒了金毛主人,金毛本已逃开,但为了护主又跑回来,最终被殴打致死,两位老人也被打伤。
@顺德警察 于29日凌晨发布警情通报,打死金毛犬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初步调查,打狗男子何某民交代因自家贵宾犬被同小区的金毛犬咬死,动手将金毛犬打死的犯罪事实。目前,何某民已被刑拘。
而据@顺德警察 的后续通报, 6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打狗男子到派出所。何某民供认用雨伞、千斤顶、木棍等打死金毛犬的事实。同日,王某德的家人向派出所提供了金毛犬的《纯种犬血统证明书》和购买账单(购入价为12000元)等资料。当晚,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依法对嫌疑人何某民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郑渊洁认为,打狗男子只是因为“狗很贵”而被刑拘,如果只是普通的田园犬,是不是就没事了?
他认为这并不合理。
在这条微博评论下,很多网友表示支持:
有些网友认为的确需要对养狗人士建立管理和处罚机制。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也要入刑?开玩笑呢?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