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柳芳被封禁这事的本质,我认为主要有两点

1、她的视频到底有没有违法?

先说一个观点:

擦边不等于违法。擦边的意思是,擦到了法律的边,但是还没有越界。从理论上来讲,法律上有一条线,越过这条线之后,便是违法,没有越过这条线的话,则不是违法。擦边的意思是,已经接近了这条线,或者擦到了这条线,但是还没有越界。

如果以擦边为由对她进行处罚的话,一是法律适用可能不一定有依据,二是在实质上相当于提升了法律标准,把这条线给提高了。

大家仔细琢磨一下。

比如,原先的标准在这儿,你接近这条线或者擦到这条线,按道理来讲不应该算是违法,但现在说违法了,也被处罚。则相当于说,这条线的标准被往上提升了。

处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她的行为,在监管部门眼里到底是属于违法,还是擦边?监管部门是按照“违法”进行处罚的,还是按照“擦边”进行处罚的?监管部门是否提升了处罚的标准?

个人理解,这些问题值得关注和探讨。

2、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

如果吴柳芳的这些视频,应该被处罚的话,则跟她类似情况的管晨辰,是不是也应该被同等处罚?因为网上有很多她俩的跳舞对照视频,按我个人的理解和观察,她俩的舞姿没啥区别。

她俩也同为运动员,身份也没啥区别。

对于同样或类似的情况,不能只处罚A,却不处罚B。

不能对A是一套标准,对B是另外一套标准。

我们老抨击美国双标,那我们自己是不是也不能双标?

撇开运动员身份不讲,网上还有很多类似视频,是不是应该同等处罚?凡是穿着火辣,秀身材,秀腿,扭腰,扭屁股的,是不是应该进行同等处罚?

处罚有明确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理解是法治的最最最最最基本原则。

原谅我连说了五个“最”,因为按我个人的法律知识来讲,这确实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则。

如果连这两个都没做到,则就是人治哈。

我讲这些,不是说要为这些类似舞蹈辩护。我年纪大了,荷尔蒙下降,且人到中年,一般喜欢看一些比较有思想深度的视频,比如怎么赚钱,或涉及历史、经济、政治等话题,很少看这些视频。

如果你真想看,网上还有一堆日产动作电影,干吗看擦边,啥也不是。

我只是从法律逻辑角度讲讲,对于这些跟法治不一定符合的事,我都会忍不住讲讲。毕竟,就是靠法律吃饭的。法治要是没了,吃饭的饭碗也便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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