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社会服务人员,曾送过多名精神病人,精神病院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本文来自《我是精神分裂症,住过几次院,在里面你不合作或者大吵大闹就会被绑在重管室》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为一个前社会服务人员,在病人家人和社区的要求下,曾经送了不少于5个精神病人,一个是吃早饭时,用板凳把父亲当场打死;一个是跑过一个丘陵的几百米,把一个人打成终身残疾;一个结婚会后把妻子打到不敢归家,在病人父亲的主持下离婚,一个把自己分别居住的父亲当场打死,还有一个因为用烧红的火钳烫伤老公,离婚,没有在医院,一直流浪,我们给他找有房子和食物,每3-5天给一次,不能多,否则他要饿死(自行脑补)。其他轻微的就更多了。并且时不时到医院看望病人等,和很多病人谈过心,有的还是一定程度的朋友。对待这个话题还是有一些体会,我看到很多说这个话题的人是没有和精神病人交流过,或者对精神病院是有误解。

一,一个人得了精神病,从某种意义上讲,比得癌症还要不幸,尤其是家庭和对他个人,基本这个家庭的天花板就定了,所有人和事都绕不过这个问题,都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要多关心理解精神病人和家庭;

二,不能把精神病人作为一个正常人看待,这不是歧视,比如,你遇见一个精神病人,和他说话或者不说话,你必须面对他(字面意义的面对,他必须在你的视野内,原因自己脑补),与你是否激怒他没有关系;还有精神病人一般不会认为他是有病的,尤其是发病期内,不要轻信精神病人的话(经验);他们基本都是抗拒吃药的;基本都认为别人要害他们的;

三,医院里除非是狂躁期的病人,否则,不会束缚在床上。一般可以活动,当然有管理的。

四,精神病医院的医生久了,你给他聊天,他会有一种是精神病人的感觉,他们和病人有一套自己的交流逻辑和语言结构。医生和护理人员他们都是一群有高度专业和献身精神的人,要尊重他们的专业和操守。

五、对于双相情感障碍型,重度阴郁证等,精神病院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没有办法,这就是最优解,无论对于他的亲人、病人自己和社会,否则,我看到的绝大多数都是悲剧。

六,政府在这一块付出是巨大的,他们基本都是特困户,基本解决了医药费,部分生活费,要常怀感恩之心,我没有看到一个工作人员不是尽心尽责处理这些精神病人家庭和个人的问题,但是很多人不理解,要记住,我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法按需分配,只能保证基本供给。

最后,我想说,对待这些不幸的家庭和个人,如果你有能力,就帮助一下他的家庭,如果没有能力,就不要出主意,你的主意,他们试了你能或者不能想到的所有,尤其是不要建议在家休养,如果病人家人听了你的,最后大概率你在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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