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文遗及文物保护工作向广度及深度进军

  真是「有咁啱得咁乔」,就在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开展「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全澳第一批动产评定」公开咨询活动当日——十二月四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行的第十九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其中中国申报的「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通过评审,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而澳门特区文化局开展的「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开咨询活动的十二个项目中,就有「春节」。「春节」已经在二零二零年列入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属于「社会实践、宗教实践、礼仪及节庆」类。按照澳门特区《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只有已经被列入「清单」的项目,方可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这个「巧合」,显示澳门特区的文化遗产及文物的保护工作,与国家的文化遗产及文物的保护工作,以至是国际间的文化遗产及文物的保护工作,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心灵感应」,「心往一处想」。而文化局从前日开始进行的「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全澳第一批动产评定」公开咨询活动,也显示澳门特区的文遗及文物保护工作,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前面,并正在向广度及深度进军。

  其实,澳门特区政府重视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早就「入」了权威专家的「法眼」。二零一五年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乐山师范学院世界遗产研究所教授姜敬红所著的《中国世界遗产保护法》一书,就有专门一个篇章概介及分析澳门特区的《文化遗产保护法》,篇幅长达二十二页;而相比之下,介绍香港特区的只有一页多。该篇章的主要内容,有澳门特区世界文化遗产简介,澳门特区世界遗产保护法概述(含澳葡政府时期的文物保护法令、特区政府文物法规、特区世界遗产保护法律),澳门特区保护世界遗产法律体系,以及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重要意义、鲜明特点(立法理念新,具有前瞻性;保护重点突出;体系完整,系统建构),及《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过程,并进行条文分析。

  今次进行公开咨询活动的「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十二个项目,包括土地信俗、舞龙、舞狮、葡萄牙土风舞、春节、端午节、龙舟竞赛、太极拳、葡挞制作技艺、杏仁饼制作技艺、嫁喜礼饼制作技艺及竹升面制作技艺。其中的「土地信俗」,已经于二零二一年入选国家级「非遗」,目前正在进行「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流程。既然如此,在国家高于特区的位阶下,澳门特区就不能「执输」,必须迎头赶上。实际上,澳门特区是于二零一七年就将「土地信俗」列入「非遗清单」的,早于其余十一项列入「非遗清单」的二零二零年。

  而现在,「春节」已经成为「世界级」的「非遗」项目了,因而澳门特区更应「快马加鞭」,将「春节」列入「特区级」的「非遗名录」。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十二个项目中,有「葡萄牙土风舞」、「葡挞制作技艺」是澳门特区「独家所有」的;而「舞龙」、「舞狮」、「杏仁饼制作技艺」、「嫁喜礼饼制」也是粤港澳大湾区所有;因而「升呢」申请「国家级非遗」,具有实力基础,文化局应当在此基础上,争取澳门中联办和国家文旅部的支持和协助,推动其及早被列入国家《非遗名录》。尤其是在社会生活模式变化急速,「嫁喜礼饼制」等可能会逐渐退出社会历史舞台的情况下。

  而且还具有一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因素,就是在东亚某些国家,也正在要抢先将属于中华文化传统的项目,如「端午节扒龙船」、「造纸术」等,作为其「国家非遗」申请列入「世界非遗名录」之际,澳门特区将某些其它国家也在流行的项目如「舞龙」、「舞狮」、「太极拳」等,纳入「特区级非遗名录」,也就等于是呼应国家要维护中华文化传统,抢先「入遗」的行动。而今次「春节」的「入遗」,及澳门特区要将「春节」列入特区级的「非遗名录」,就是一个「配合」的积极行动。

  至于另一项同时进行公开咨询工作的「全澳第一批动产评定」,是是计划将澳门博物馆的四百件/套重要馆藏,作为首批次的评定对象。此批馆藏的年代,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于黑沙遗址出土的一批石器,此后还有战国时期的佛像、唐代的三彩、宋代的俑、明清时期的瓷器、地图及历史绘画,清末民初的相片和文献、民国的纺织品及画作等。其涵盖类型丰富,能够展示澳门的历史和社会变迁,彰显澳门中西文化交融、多元文化共存的城市特质。

  文化局采取了一个聪明的方法,就是将澳门博物馆的馆藏,以「打包捆绑」的方式,作为首批「动产文物」进行评定,为此后社会上零散的「动产文物」评定做「开路先锋」,并提供一个借鉴参考的样板。

  此前,当人们提到「文物保护」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文物建筑」亦即「不动产文物」。其实,文物保护还包括「动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澳门特区《文化遗产保护法》之所以被评价为「立法理念新,具有前瞻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含有被评定为「动产文物」的规范。包括:第一,具重要文化价值的动产,均为被评定对象,特别是以下所列者:考古物;宗教圣物、祭祀器物及宗教物品;玉石、瓷器、陶器、青铜器、玻璃器、搪瓷器;金银器、珠宝、钟表、纪念章、钱币;绘画、版画、书法、篆刻、雕塑、雕刻;乐器;纺织品,包括地毯及服装;家具,包括装饰构件;科学及工业器具;交通工具;武器、火器及其它军事物品;珍贵的手抄本;罕有的书籍、地图、印刷品及其它文件:档案及典籍;摄影、电影摄影及声音的记录载体。第二,对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动产作评定,可以针对集合物,特别是其组成部分是不应被分割的财产、收藏或数据记录。

  并规定必须拟订动产清单,包括维护具重要文化价值的动产,必须为保存和推广有关动产而拟订清单,以免其遭破损或灭失。其它公共部门必须按文化局发出的清单样式及指导,向该局提交一份其所拥有具重要文化价值的动产的清单。其它公共部门在文化局的协助下,根据职权拟订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财产的清单。关于所定的制度经适当整合后,适用于被评定的动产的规定。关于公共部门所持有具重要文化价值的动产,均必须作评定,由文化局启动有关程序的规定。关于被评定或待评定的动产保存的规定。被评定或待评定的动产,应保存在适当的环境;这些动产所属的公共部门应防止其遭自然或人为的破损、散失或灭失。如被评定或待评定的动产破损、散失或灭失,这些动产所属的公共部门应为有关效力,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文化局及警察当局。拥有被评定或待评定的动产的公共部门,应每年向文化局提交一份有关动产的保养及使用状况报告。被评定或待评定的动产的临时出境,必须由监督文化的司长许可,并且用途仅限于教育、文化或科学。在例外情况况下,行政长官经咨询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后,方能许可被评定或待评定的动产永久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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