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利性执法活动,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
趋利执法的核心是,趋利。被执法企业不一定完全没问题,也不一定完全有问题。有问题的被执法企业,不一定完全就是犯罪,也不一定完全就不是犯罪。但在趋利的思维指导下,尤其是异地公安机关介入后,一切会朝着有罪的角度进行办理。因为执法目的是为了增加罚没收入,解决地方财政困难,而不是为了打击犯罪,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
当你的执法初衷有偏差时,你的执法行为轨迹,大概也会有偏差。法律上的违法后果,大概有三层:一是违反民商事法律,这种情况多数属于违约,由各方自行到法院打官司解决。二是违反行政管理性法律,违法者将被行政处罚,一般是警告、罚款之类。三是违反刑法,属于犯罪,违法者将坐牢。
在各种趋利性执法中,最厉害的当属公安的介入。因为当异地公安介入后,直接实行拘留抓捕活动的话,被执法企业基本便死了。公安机关可以合法的把人关37天,在这37天内,有些企业人员顶不住压力便认罪认罚了。或者换句话说,除非你异于常人,否则很多人很难顶过这37天。
趋利性执法活动,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从经济角度来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点像是竭泽而渔,且对经济刺激有相当程度的打击。所谓经济刺激,从货币角度来讲,本质上是流动性的增强。
当整个社会的货币,流动起来后,经济便在某种程度上被刺激了。但货币流动性的增强,在很大程度上靠企业的扩张和投资。比如,老板看中某个项目,想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可能瞬间便投出去了(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而定)。在这种投资链条下,相应就业岗位、税收、上下游产业链等,都会被一定程度激活。
但如果这部分流动性,因为担心趋利性执法,导致减少或没了,则经济刺激效果也不会那么显著。不管是货币增发还是财政刺激,本质上都需要靠流动性的增强。如果增发的货币,趴在那儿没怎么动,则增发了基本等于没增发。而如果把增发的货币,直接发给消费端的民众,则由于投资端没有增加,即相当于生产端没有增加,但货币端却增加了,会导致通胀。
同时,有些民营老板由于担心遭受趋利性执法,提前把资金转移到境外,把身份转移到境外,则相当于不但没再给国内后续增加流动性,反而把这部分流动性带到了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形成了此消彼长效应。
个人认为,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其实挺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