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这些事情在西方国家舆论层面的撕裂,本身也属于转移社会矛盾的一种做法
LGBT的全称,是Lesbians(女同性恋者)、Gays(男同性恋者)、Bisexuals(双性恋者)与Transgender(跨性别者)的英文首字母缩略字。属于对一些小众性取向者的概括性简称。中国目前对这些小众性取向者的态度大概是,不禁止、不倡导、不违法、不宣传。
西方国家的一些老外,之所以要努力争取这些行为的合法化,是因为在原先的宗教影响下,这些行为是违法的。比如在美国,直到2003年,才在全境范围内废除了同性恋属于犯罪的法律规定。
在此之前,有些老外因为搞同性恋,被警方逮捕。所以,他们要努力争取合法化,否则如果被逮到,属于犯罪,要坐很长时间的牢。
但是在中国,不存在这个问题。不管是法律还是政策层面,在目前的情况下,没有对这些小众性取向行为,有禁止性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个体来讲,既然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便不存在违法一说。
也就是说,你没必要使劲去呼吁,以此试图改变违法现状,因为法律本来便没有禁止这些行为。而且,中国也不是一个全民信教国家,没有宗教因素的影响。
但与此同时,在舆论和教育层面,对这些行为不会进行主动的宣传和倡导。因为这些宣传和倡导行为,会引发不同群体的争议和撕裂。
从客观角度来讲,这些属于小众性取向,非主流。如果你想搞,社会公众对此予以默认和允许,但是如果你要进行公开的宣传和倡导的话,则相当于拿个大喇叭在别人面前喊,并想试图影响别人,对于非LGBT群体来讲,会产生逆反和厌烦心理。
尊重是相互的。
另外讲一个观点。
LGBT这些事情在西方国家舆论层面的撕裂,个人认为,本身也属于转移社会矛盾的一种做法,属于当国家机器无力解决社会矛盾时,用来转移民众一部分注意力的做法。
每个人每天的时间,是有限的。除去睡觉、工作和吃饭、休息等外,每个人每天可以用于进行公共话题讨论的时间,大概是2-3个小时。
媒体资源有限,公共话题讨论资源有限。
当一个国家的制度,无法有效解决社会矛盾时,资本控制的媒体舆论集团,便会不断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向其他领域,以此减少大众对真切社会矛盾的关注。
其实在现实中,大多数人属于过日子人,对于西方国家的民众而言,也是如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主要关心的是如何把日子过好。当出现太多的非主流话题,挤占他们的话题讨论空间时,本质上也是对他们的一种话筒霸权。
如果你有权表达言论,但是你总是拿不到话筒,则这样的言论表达自由意义将会降低,且值得我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