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就安全了?作为驾龄20多年的老司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种安全观念并不靠谱

【本文来自《电动自行车增加北斗通信功能,限速25km/h并防篡改,将产生哪些影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基础老同志
  • 作为受害人,忍不住说几句。

    2021年,老婆骑车带娃上学靠右侧正常行驶,一电动自行车强行从右方快速超车,两车距离很近,对方车辆超越时乘坐人员衣服挂到我方车龙头,瞬息间致我方车辆侧倒,而后面的电动自行车也避让不及,撞击并压上来。经交警事故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老婆伤情医院诊断,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侧锁骨骨折、右侧肱骨近端多发性骨折;司法鉴定致残程度评定为2项十级伤残。经手术并长达半年的康复,基本可以独立行走,残疾评定为肢体残疾四级,成为一名光荣的残疾人。

    出事故的电动自行车本人现在上下班通勤继续使用,每天行驶约15公里,时间约1小时。19年购入时该车已经按新国标要求作了25公里/小时的限速,我们也认为限速是为了安全,多年来一直按限速,没做任何解除。但有句话说,不让老实人吃亏,换句话来说,那就是“老实人肯定要吃亏”,每天来回行驶,一路上经过的电动自行车至少百辆,负责任的讲,可能1个星期左右能遇见1辆速度和自己差不多或比自己慢的,甚至共享电单车都要比我快一点点,然后我觉得两车并行不安全,减速让共享车先请。

    骑电动自行车说实话的确很方便,特别是接送孩子,但每天行驶在路上,本人还是有点点心虚,因为一路上每一辆车都在超越自己,作为一个守规矩的人,很可笑也很可悲的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不守规矩的带倒。

    当然,一刀切一纸令下所有超标车禁行肯定是不可能的,但窃以为整个社会怎么都应该偏向守规矩的一方吧,但凡电动自行车与人或与其他电动自行车之间发生事故,能否参照行人和汽车发生事故,行人作为弱势群体天然受偏向一样,电动自行车不超标则已,一旦超标则将接受更重处罚或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以此让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更加小心和警觉。

    又,看评论中很多认为30至35的速度正好,那是你们没有经历过——哪怕是看过病床上各种各样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伤者。

看你的描述,我觉得你是认为慢就安全了,作为驾龄20多年的老司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你的安全观念并不符合客观规律,这会把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在你现有描述中,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超车者安全意识薄弱,在不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行超车,而不仅仅是速度快慢的原因,这种距离,你骑15公里/小时,对方哪怕只有20公里/小时,撞到你手把,一样会出事。

我上下班还是两轮电动车为主,在我平时的观察中,大多数在非机动车道上的骑乘者都严重缺乏安全意识,几乎没有车道概念,随意变道、变道不观察、蛇形走位、跟车过紧、穿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骑车带人、鬼探头、躲避井盖、快速车强行超车、慢速车长时间无意识占据道路中心位置,骑得就算慢,出事概率也不低,更何况骑得快的。

我个人认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确实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是要强化电动自行车骑乘人的交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并且应该对不同速度的电动自行车辆进行分级管理,速度越高的,需要遵守的规则越多,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买个车就能无差别上路。

比如你认为15公里/小时这个速度比较安全,如果来一个逆行的也是15公里/小时,两车对撞相对速度就是30公里/小时,这个限速要规定到多少以下才能安全呢?所以合理的交规才是关键。

社会不仅有安全需求,也有效率需求,交通管理者应该做到统筹兼顾,为了安全一味降低速度,与无视安全一样不可取,即使步行,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如果没有安全意识一样有危险,比如走路看手机撞电杆、台阶踏空什么的。

但是,什么速度上就应该有什么速度相对应的安全意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比如骑得慢的,如果安全意识到位的话,至少应该尽量靠右骑行,不要无意识的长期占据道路中心位置,影响其他车辆超车需求,不要见着井盖就绕,这样才能降低自身危险系数,15公里/小时这个速度,已经低于大多数年轻人骑自行车的速度了,几乎除了骑慢车者自身,大多数人都会有超车需求,并且15公里/小时或者更慢的速度,两轮车的车道稳定性就会比较差,对其他车辆就应该保持更大的左右间距,如果没有这样的安全意识,就是把自身置于危险中而不自知,即使对方全责,痛苦也是自己在承受。

你提到在靠右行驶的情况下,还有车能从右侧强行超车并且碰到的是车把而不是车后座,这明显就是没有完全靠右,空出太多空间,让安全意识更弱的快速车有了从这儿超过去的念想,自己却没有心理准备,从而置自身于危险中。我现在这辆电动自行车已经有年头了,还是老标准的车,最高只有20公里/小时,电池性能不太好,经常只能17公里/小时的样子,这个速度下几乎所有其他车辆都超车需求。我骑慢车都是完全靠右,不给骑快车的有从我右侧超车的想法,我只要观察左侧后视镜做好防备就可以了,如果实在靠右有困难,就完全靠左,毕竟左右都要防范的难度会大很多,只需要防一侧会容易一些。

作为受害者,你可能不太认同这种观点,甚至会感觉这简单就是在讲受害者有罪论,但作为交通参与者,即使是低速的交通参与者也是存在风险的,风险还取决于认知能力,对于路况应该不断观察并且及时总结,正确处理,从而让自己的安全得到比较有效的保证,毕竟要改变别人甚至改变社会需求是非常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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