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顶格”处罚,威创股份被严惩,拟领5670万罚单!

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9月18日,*ST威创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开出合计5670万元的“罚单”,惩罚金额接近顶格。

除了被监管严惩之外,同日公司还收到交易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因该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目前的威创股份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还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的维权事宜。(维权方式见文末)

二、具体违规事项

下面将简单阐述该公司的违规事项,具体内容可查看公司公告。公司的违规事项如下:其一公司拟收购方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其二*ST威创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等,*ST威创均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其三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公司造成巨大影响的还是之前公司曝出的一笔巨额资金失踪事件,此次在事先告知书中披露详细细节,在未经过*ST威创内部资金审批的情况下,刘钧擅自从*ST威创的银行账户转出资金约14.37亿元,其中净转出的13.27亿元被刘钧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维权刻不容缓

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的重要保障。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虽该公司被终止上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维权事宜。

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此类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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