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刚:审的是TikTok,毁的是什么?

9月16日,华盛顿特区联邦上诉法院迎来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听证会。

TikTok(抖音在美国公司)的命运开始进入关键时刻,美国的法治也迎来一场严峻考验。

根据拜登在今年4月签署的法律,字节跳动须在明年1月19日前将TikTok美国业务出售给一家非中国公司。否则,这个风靡全美的应用将面临全面禁令。

美国的法律以什么依据和证据剥夺一家外国公司在美企业的经营权?

这个复杂案例,正成为"美国反对美国"的生动例证。

在美国,TikTok拥有约1.7亿用户,几乎占到了全国人口的一半。这个数字本身就足以令人震惊,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其影响力和商业渗透率。

据皮尤研究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39%的30岁以下美国成年人经常从TikTok获取新闻。

想象一下,如果要给Z世代美国人的文化生活拍一张全家福,TikTok无疑会占据中心位置。它不仅是一个娱乐平台,更是融入了年轻一代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美国司法部要求拆分TikTok,表面上是出于国家安全考虑。但其推理却是政治的,是妖魔化中国的产物。因为Tiktok是中国人开的公司,中国是美国的战略对手,是假想敌,所以它就可能会构成对美国安全的威胁。

司法部律师Daniel Tenny在法庭上说:"这里真的没有争议,引擎是由抖音(ByteDance)而不是TikTok US(即抖音在美国公司)维护、开发和编写的。这不是美国人在美国的表达(expression)——这是中国工程师在中国的表达。"

这个陈述反映了司法部的核心论点,即认定TikTok的核心技术和内容推荐系统是由中国公司控制的,因此“可能构成潜在的国家安全风险”。

这样的说法也针对了TikTok着力于言论自由的反驳。

在周一的听证会上,代表TikTok的律师安德鲁·平卡斯(Andrew Pincus)援引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言论自由保护条款,反驳了TikTok构成国家安全威胁的论点。他表示:“这项法律基于不确定的未来风险,施加了极端的言论禁令。”

其实,这根本不是在讨论合法与非法,而是基于中国威胁论、中国是“敌对方”的政治判决。

一些美国媒体特别在意对法官“政治身份”的分析,称这位是民主党的,那位是共和党的,不断加强着这场判决的政治分量。

在法庭上,代表司法部出场的律师没有提供确凿的违反法律的证据,而是不断地、反复地强调一系列"可能"和"潜在的威胁"。这就像是在英勇顽强地打一场影子阻击战,侵入的对手是虚无缥缈的假想敌。

第一个质疑:这场法律战背后,是否隐藏着市场利益的角逐?

TikTok在美国的成功无疑令美国资本垂涎三尺。

2024年,TikTok预计在美国的广告收入将达到近150亿美元。这个数字足以让任何竞争对手眼红。一旦TikTok被美国企业“瓜分”,除了技术收割之外,还等于是掠走了可以预期的巨大财富。

第二个质疑:如果允许"可能性"、“潜在威胁”成为定罪依据,是不是会掉入一个黑暗的丛林?

今天是TikTok,明天会是谁?

美国的科技巨头如谷歌、脸书、X(推特)或亚马逊,都有一个在全球、全美获取数据的问题,因此也一样存在着威胁国家安全的“可能”。

TikTok案件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数字时代法律和道德困境的种种面相,引发了关于技术开发地点与内容性质之间关系的讨论,以及如何在全球化的技术行业中定义和规范"外国影响",特别是“战略对手的影响”。

在全球地缘政治激烈变动之时,美国法院对TikTok怎么判,也意味着对中美关系未来的一种判定。

更值得关注的是,整个数字世界将走向何方?以"可能性"为由对TikTok采取行动,无异于打开一个危险的潘多拉魔盒……

the end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