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柯文哲羈押禁見!傍晚移送台北土城看守所!

今日全台重磅新闻,依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台北市市长及民众党党主席柯文哲,因涉嫌京华城容积率违法案,于2日凌晨被“台北地方法院”无保释放。“台北地方检察署”对此提出抗告并成功,最高法院于昨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北院”重新审理;台北地院今日下午2时再次召开羁押庭,庭审于4时30分结束,5时许法官吕政烨裁定柯文哲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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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指控柯文哲在京华城案中涉嫌职务贪污及图利行为,8月31日晚间对柯文哲及前市长彭振声申请羁押禁见。北院法官朱家毅于2日凌晨3时认定,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无法确认柯文哲明知都市委员会以违法决议图利京华城,或在明知20%容积奖励违法的情况下仍予以核章,因而不符合贪污罪需具备的“故意、明知”标准,裁定柯文哲无保释放,而彭振声则被羁押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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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随后提出抗告,“高院”合议庭于4日裁定,依据扣押的柯文哲随身物品的相关记录及其他证据,结合柯文哲在京华城案中的积极参与情况,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柯文哲是否真心相信都市委员会的决议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且对京华城案的具体情节毫无所知或未曾怀疑。因此,北院原审未全面评估所有证据,直接认定检方未能明确说明柯文哲的重大犯罪嫌疑,裁定不当,检方抗告成立,故撤销并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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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今天重开羁押庭,上午法官与检辩双方讨论程序问题半小时,下午2时正式开庭,并限定审理范围仅限于北检9月1日的羁押卷证,不会审议检方抗告时提出的新证据,包括9月2日到案的时任北市府都市委员会总工程司邵琇珮的证词及检方于3日访问彭振声所取得的新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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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柯文哲已对检察官的逮捕及羁押请求作出回应,今晨他被暂时羁押于候审室。法官告知法警,在带柯文哲往返法庭与候审室时,除非柯文哲表现出抗拒行为,法警可不必使用拘束装备。同时,法官规定了律师会见的次数与时限,并指示法警为柯文哲在北院地下室购买自助餐。庭审于下午2时正式开始,至4时30分结束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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