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明显公司老板就不打算还钱了

【本文由“天涯老唐”推荐,来自《一次劳动仲裁后,我对‘相信政府’四个字感到困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本人上一家公司拖欠我长达12个月的工资,离职后去仲裁庭申请仲裁,临近仲裁结果出来的时候跟公司在仲裁庭签了调解书,公司承诺分12期还款。

本应该在去年10月份支付第一期还款,但未支付,我等到了12月底还没有等到一期还款,无奈之下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10-12月三期的欠款(当初没有经验,调解书上没有加上如果未还款可以一次性全部执行的内容),申请书上填的是公司主体和法人,到了今年4月初又去执行局申请执行1-3月三期的欠款。

今年五月份法院那边打电话告诉我说公司账上没钱可以被执行问我有没有公司财产线索,我一个打工人又不懂法律哪里会知道这些内容,所以没法提供财产线索,法官就给我结案了。

这里还有一点,第一和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填写的法人都不是实际控制人,法人早在我还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就换了,我申请的时候也不知道申请书上究竟是填法人还是实际控制人,不过从工商信息上也只能填法人。然后到了5 6月份我从公司其他同事渠道了解到,公司已经开始发通知给客户,要求客户把打款账户从当前这个公司换成另外一个公司,而那个公司跟这个公司除了地名不一样,其他基本一样,比如从北京XXX公司换成珠海XXX公司。

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明显公司老板就不打算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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