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的公立医院真的多吗?

今天上午从香港回来探亲的高中老同学饮茶,问起关于香港免费医疗的事 评论 234 生活

原帖:今天上午从香港回来探亲的高中老同学饮茶,问起关于香港免费医疗的事

老同学分析,香港之所以手术排队时间长,是因为公立医院过少所致。内地公立医院多,这方面应该不成问题

内地的公立医院真的多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相对于香港的公立医院绝对数量而言,内地的公立医院确实数量更多,但是相对于内地的人口来说呢,内地公立医院真的的多吗?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全国共有民营医院25230个,较上年增加464个,同比增长1.87%。同时根据国家数据网的统计,截止2022年末,全国共有医院36976个。这样算截止2022年民营医院占比已经达到68.23%。

这些年,国家公开的政策是:严控/严禁公立医院发展,大力鼓励民营/私营医院发展。但是这个政策在三年疫情期间收到冲击,目前不再提了。疫情过去了,这段时间突然涌现各种炒作“免费”医疗的话题,其背后的驱动力又是什么?“免费”医疗的方案无论怎么包装,其核心在于财政包干公立医院的医疗成本,即锁死公立医院薪酬空间,这样必然驱使高端医疗人才因为薪酬问题从公立医院流失到私营医院去。

从哲学来讲,矛盾总是发展变化的,医疗矛盾也是如此。

在建国初期,医疗矛盾主要是有无问题,广大农村人口根本就没有医疗服务,所以“赤脚医生”模式为主的免费医疗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今天的中国社会生产力发达多了,医疗矛盾主要是高端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大家有病不分大小都想去三甲医院、享受专家治疗,私立医院想收高价吃这块肥肉,但是他们既没有足够的高端医疗人才,又没有足够的医疗信誉,而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又被国家锁死,私立医院再收高价就更没有多少人去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有些人就突然开始炒作“免费”医疗了。真是及时雨啊。

参考一个旧闻:

《10部委严控公立医院数量,近5年已消失1300多家》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9_06_14_505599.shtml

这是《21世纪经济报道》2019年的一篇报道,被观察者网转载,文章里有很多关键信息可供参考:

公立医院改制、数量减少,可以说已是大势所趋

1、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被业界称为40号文件,其中明确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

2、2014年6月,原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该通知提出“四严”:严控公立医院床位审批,严控公立医院建设标准,严控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3、随着资本进入及政策支持,2015年民营医院数量首次超过公立医院,同年年底,民营医院达到14518家。从2015—2018年三年间,共增加了6459家民营医院,平均每年增加2153家。

4、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5、在企业医院改革方面,2017年8月,六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将对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分类处理,分类施策,深化改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

6、在部队医院改革方面,根据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强调按照军队不经营、资产不流失、融合要严格、收支两条线的标准,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停止军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

7、还有的公立医院随着医院兼并而消失在“公立”队列。如县域医“共医体”改革为例,不少地方县医院变身县总医院,将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收入囊中。

8、20196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介绍说,截至2018年底,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

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的同时,《意见》提出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

《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做规划限制;社会办医可按规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人员。在遴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以及推进临床服务能力建设时,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并向社会办医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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