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业绩“变脸”遭警示,受损投资者或可维权

一、业绩“变脸”遭警示

6月20日,亿嘉和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告中披露,经监管查明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500万元到5200万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到-800万元,业绩由盈利数千万更改为亏损千万。

随后在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显示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64万元。监管认为公司首次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因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其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由于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还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二、或引发投资者维权

上市公司的年报以及财报是投资者投资的一个评判标准,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出现差错,那么很大可能会对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而造成投资损失。《证券法》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公司违规行为已侵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受损投资者可起诉该公司,要求其赔偿投资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信息披露不及时或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暂定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参与维权,该区间仅为律师团队认为,最终区间以法院判决为准。适格投资者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维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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