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飞机、训赛马、猎羚羊,那个女孩可真酷
深读第60期,在当代人的生活中,迷茫似乎成为了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从事怎样的职业,追寻怎样的生活,才能做到不枉此生?无从知晓。而柏瑞尔·马卡姆,却给我们展现出了一种可能。
可能很多人从她的回忆录——《夜航西飞》中开始了解她。
18岁成为非洲首位持赛马训练师执照的女性;
29岁成为非洲第一位职业女飞行员;
34岁,从英国出发,驾驶飞机抵达加拿大,成为第一位单人飞越大西洋的飞行员……
从始至终,她都很明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务实地为之努力。于是,如你所见的,她似乎做尽了所有让人觉得“cool”的事儿。但她并不在意,她在意的,只有马儿和飞行。
今天的深读,就将为你展现柏瑞尔 · 马卡姆与一匹名为“男爵”的马,在非洲大草原中上演的一场勇敢而惊险的狩猎与逃亡。我们无法成为她,但或许,我们一样可以体验一次恣意畅快的生活。
天空晴朗,万里无云,但这样的说法似乎毫无意义。在这个国家,大多数日子里天空都是这样晴朗无云,黎明总是被鸟的鸣叫从黑夜中骗走,清朗的天上挂满了多彩的云霞。坐在马鞍上,眼前就是高耸的山峰和绿油油的河谷,肆意散落着,好像床单上断掉的彩线,数不清有多少种颜色,也无法分辨,太多美景都没有名字。色彩如昙花般闪现,天光流转,昨日看到的色彩可能永不再来。
但对那天早上的我来说,这些都没有意义。左轮枪在腰间的生皮枪套里摇摆,骑兵宽阔挺直的脊背就在眼前,还有男爵自信又平稳的步子——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感到骄傲,年纪再小又何妨?
我们到了河谷的最深处,很快上尉扬起了手,我们迎着朝阳向东望去,一群猎物出现在一英里开外的地方,正在嚼着发黄的小草。我参加过太多次狩猎了,虽然不曾骑着马,但我也知道其中的玄机:逆着风向走,一点点地靠近猎物,尽可能地把光亮藏在身后,成扇形散开,善用掩体。上尉冲我点了点头,我挥挥手,示意他我已经做好准备。接着我们分散开,组成松散的圆圈,互相保持距离,但随时可以恢复合围之势。
荣盖河谷齐腰高的草能轻易藏下猎手和他的马。我和男爵藏在草丛间,看不到其他猎手的踪影,那一大群猎物则毫无遮掩地曝露在阳光下的开阔地带——差不多有五千只 , 狷羚、斑马、角马,还有大羚羊。
放松缰绳,棕色的阉马把头探出去,短耳朵警惕地立着,我看着它结实的脖颈,感受着它迈步的力量——它也在和我一同狩猎。它小心地迈着步子,步伐很轻,我下意识地伸手抓住左轮枪,仿佛真正在狩猎的是它,而我只是个帮手。
它不是那种容易激动的马,随着我们和猎物的距离拉近,它变得越来越平静,而我越发紧张起来。我骑在男爵的背上,身子僵得不成样子,似乎没有任何骑手会像我这般僵硬。可我的虚荣心不允许自己被别人超越。
猎物越来越近了——大羚羊的犄角像出鞘的长剑,阳光反射在上面;角马笨拙地动着身子;斑马迷惑性的鬃毛在风中飞扬;还有那几百只狷羚和大角斑羚——它们的身躯在阳光的勾勒下清楚地映入眼帘,我的心情急切得像是着了火,完全把同伴抛到了脑后。
男爵和我借着草丛的掩映慢慢挪着步子,逐渐接近猎物圈的外围,蹄子踏地溅起的土腥味扑面而来。男爵停下脚步,我俯下身子。我的呼吸有点凌乱,而男爵似乎屏住了呼吸。
在距离不到一百码的地方,一只狷羚站在高草里,身子被遮住一半。阳光洒在它的身上,抚摩着它浅褐色的光亮皮毛。它好像柚木雕出来的一般漂亮,时光则把它打磨得越发精致。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好像静止了一样,那是它警觉的防备。它的肩膀很高,从肩膀到臀部的线条几乎没什么起伏,这是在警告我们,它有的是力气和速度。
似乎从未想过,猎捕一只身形更小的动物才是明智之举。只有马一半大小的狷羚,跑得比大多数马都要快,耐力可能也更好,眼前的这只会是个不小的挑战。我无法拒绝这样的挑战。我四下看了一眼,一丝恐惧掠上心头,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只有男爵、狷羚和我——全都一动不动,屏住呼吸。草停止了摆动,就连小鸟也没了动静。
我趴下身子,凑到男爵的脖子旁边,轻轻低语着,兴奋的心情被压制成细碎的片段言语。我放松缰绳,让它放松头颈,我把手放在它的脖子上,跟它说话,告诉它那些早已知晓的信息:“是个大块头,最大的一只狷羚,它现在离了群,形单影只的,咱们肯定能拿下它!小心,千万要小心!”
男爵很小心,我看见的它都能看见,它知道的我不一定知道。它竖起耳朵,鼻孔微微舒张,肩头的肌肉硬起来,好像绷紧的皮带。两相对峙,狷羚也感受到了这股紧张的空气。它仰起头,身体发抖,嗅着空气里的味道,随时准备逃走。
“就是现在!”
我抑制不住了,命令猛地冲出嘴唇,划破了周遭的宁静。受惊的飞鸟冲上天空,狷羚一蹦老高,回旋奔逃,我们随机而动——它是我们的了。男爵开始全速奔跑,浅褐色的猎物踏起浅褐色的尘土,隐匿其中。我不再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少女,我化身为尘土,化身为迎面之风,化身为马蹄的怒吼,化身为男爵的勇气和狷羚的恐惧。我化身为万物,任谁也无法改变。
我们在奔跑,在竞速。狷羚飞驰向开阔的草原。左边是数千只蹄子踏地的巨响,还有男人的叫喊,那是愤怒的吼叫,他们有愤怒的权利。我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我惊跑了他们的猎物,但我控制不住。
现在只剩我们了——男爵和我——负罪感也无法压制住我们前进的脚步。
我握住挂在大腿上的左轮枪,从枪套里拔出来。我之前用过类似的枪械,但跟这把不一样。之前的枪端在手里沉甸甸的,但现在它变得没了分量,握在手里刚刚好。就是现在,我默念着,不能错过这一刻。
石头、蚁穴、勒勒什瓦丛、荆棘树,所有这些都在眼前掠过,我却什么都没看到,它们变作一道道飞逝的彩带,如梦似幻,转瞬即逝。时间停滞了,像大理石一样凝固。只有男爵在向前跑着,伸长的肌肉被意志引导,形成稳步向前的节奏。
近了,更近了。男爵自发地转向左边,避开狷羚踏起的尘土,让猎物暴露在我的瞄准镜前——我瞄准了。我把枪举到肩膀高度,手臂有些摇摆,再放得低些。不。太远了,我瞄不准它。快点!胡乱开枪毫无意义,我要一枪击穿它的心脏。再快点!加速的指令在我的唇边蓄势待发,但我知道,不用出声男爵也会明白我的意思。它的头放得更低了,脖子又抻长了一点。想再快点?没问题,看好了——这才叫更快!
它跑得更快了。我再次举起手臂,开了两枪,狷羚踉跄了几步。我觉得它的脚下乱了章法。好像有点摇晃,但我不确定。或许都是我的想象吧,或许也只是我的期望。突然它开始转弯,向右侧猛冲,但男爵比它更懂战术,还没等我调整好重心,男爵就已经从右侧包抄上去。
接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想要再开一枪,但我做不到——射击的目标不见了。它跑了——到手的狷羚跑了。它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好像天神给了它一对翅膀。男爵放慢了速度,我的手垂了下来,嘴里念叨着自己的失败,迷惘地望着前方。
没错,一定是有一条干沟——平原上的一处坑地,比其他的小坑都深,长满了高草,侧面光滑似墙壁。我们的头奖一定是冲了进去,被干沟吞没,除了跟进去我们别无选择。
但这只是我的一时冲动,男爵可不这么想。它左右看着,突然一阵紧张,身子紧绷起来。它慢下步子,小步跑着,不疾不徐。它在干沟边缘停下来,沟壁光滑,我一眼就在高草丛中看到了那只狷羚,开始急躁起来。
“冲啊!抓住它!”
我头一次拍了男爵几巴掌,怂恿它向前走。它迟疑了,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它为什么要让我失望?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停下来?愤怒和沮丧占据了我的头脑,我不能就这么空手回去,绝对不能。
“现在,快上!”
我用鞋跟使劲踢着它的肋骨,两手紧紧地抓住缰绳,左轮枪已经蓄势待发——男爵是个士兵。它不再质疑我的命令,强壮的身子半走半滑地冲下了干沟,它的脚底很稳,但下沟的角度和飞扬的尘土还是让我夹紧了马镫、闭上了眼睛。很快我们冲到了沟底,回到了平地上,绵延的草丛上还挂着晨露——狷羚留下的痕迹就在眼前,清楚极了,我们跟了上去。
我们忘了时间,却也跑不起来。猎物藏起来了,一定是藏起来了。现在我们再次开始追踪,现在我们要猎杀它。当心。别出声。看仔细,别错过一点动静,枪上膛,两手准备好。
我准备好了,男爵还没有。它有点不一样,好像不再和我一条心。我感觉得到,它回应了我,却不再在意我会给它什么指示。有些事情让它担心,我也觉得紧张——是它把这种紧张的情绪传给了我。我不会受影响,太傻了。
我四下看着。陡峭的沟壁三面包围了我们,下来要比上去容易得多——眼前什么都没有,只有望不到边的树丛和高草。尽管如此,还是有一条出路在前头——径直走,穿过草丛。狷羚走的就是这条路,这也是我们要走的路。
“走啊!”
我又猛踢了一下男爵的肋骨,它向前挪了一步——只有一步——就像冻住了一样。它没有发抖,但看着它的耳朵和眼睛,还有纯粹的意志的力量,都让我不敢再出声,身子僵直,清楚地知道我们陷入了危险之境。
一瞬间,我感受到了这种危险,也同时看到了它。闪着光的草叶后面,柔软的绿草丛中间,露出了一个黑色的头颅,一双深邃的眼睛里冒着火。它的头上立着两只为战斗而生的尖角,像手术刀一样,那是致命的武器。尽管我年轻,但仍是非洲之子——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眼前站着的正是整个非洲大陆最令人胆寒的杀戮机器。
更糟糕的是,我们的挑战者不是一个,而是一群。十几头非洲水牛出现在草丛间,组成坚不可摧的铁链,挡住了我们的去路——背后是光滑的绝壁,没有半点机会。我条件反射地举起了左轮枪,但我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用都没有,这种时候,哪怕是来复枪也都像废铁一样。我感觉到自己仅有的那点勇气慢慢溜走,年轻人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焰逐渐泯灭,消失在怦怦的心跳里。
我一动不动,根本就动不了。一只手死死地抓着缰绳,却好像手里空无一物,左手的手指拉着男爵的鬃毛。我一句话也没说,心里却止不住地呐喊:我害怕。我什么都做不了。全靠你了。
如今,我还能清楚地回忆起那个时刻,把它写下来。距离那次干沟之围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的年龄也翻了三番。有时难免自我嘲讽,自己也该比那个时候聪明三倍了吧。然而那时的我尽管年幼,却很明白非洲水牛的脾气。我知道在开阔的平原上,遇见一群狮子比遇见一群水牛要安全,甚至比撞上一头落单的水牛都要安全。
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除了那些业余的猎手,总喜欢把“狮子”挂在嘴边。如果没有外界的刺激,很少有狮子会主动攻击人类,这跟大部分水牛正好相反。狮子的进攻通常迅速且致命,如果没有一击制敌,它们也不会坚持。狮子不会跟踪你,但水牛会。水牛是诡计多端的动物,和围捕它的猎手不相上下,每一次它杀死一个人,都是在祭奠每一个命丧猎人之手的同类。它的角会刺伤你,把你掀翻在地,用蹄子猛踩在你的身上,直到把你蹍碎。
我还记得当时的我骑在男爵背上,所有关于水牛的传言在头脑中飞速闪过。我记得自己的手指钩着左轮枪,枪突然变得越来越沉,而水牛群排好阵形,靠得越来越近。
牛群围成了半圆,挡住了干沟唯一的出路。它们并不着急进攻,也没必要着急。它们知道,每个可乘之机前面都有一对锋利的牛角,身体间的缝隙也都被光亮黝黑的牛皮填满了。它们的眼睛又小又圆,红如玛瑙,好像燃着火。它们迈着缓慢而悠闲的步子逼近我们,身上的怒气仿佛对我施了催眠术,令我根本动弹不得。
我不想思考,因为思考的结果只能让我更清楚,身后围着一圈根本爬不上去的土墙。
距离最近的水牛抬起了头,那是准备进攻的标志,我举起左轮枪,油然产生一种陌生的割裂感,我看到自己的手在抖。这不是什么好兆头。我心里想着父亲,恐惧变成内疚又回归恐惧,最终却释然了。好了,就这么上吧。来个了断。那么多人经历过的事情,今天终于轮到我的头上。但我忘了还有同伴。男爵一直没有动静,既没有发抖,也没有吭声。
人们总能找出千万种理由来解释动物的行为。你可以说它们是怕了,慌了,不动脑子,也不讲道理。但我知道这都是错的,我知道男爵此刻正在思考,尽管在如此危急时刻,你会觉得它的行为多半是出于恐惧,而不是冷静。
它转过身,猛蹬蹄子,一瞬间尘土飞扬。接着,它高高地腾跃起来,把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到后腰上,肌肉好像绷紧的弹簧。它朝着最远最陡的沟壁跳上去——身后如鼓声雷鸣,牛群像炸了锅一样。
干沟差不多有一百码宽,在远端合为一体。我还记得近在咫尺的土墙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什么都看不见,只听得身后低沉的巨响,那是毁灭一切的声音,竟有种催眠般的魔力。那声音里充斥着自信和威严,却不急躁,没什么高低起伏,甚至都不怎么吓人,但足够沉稳——让人无法逃脱。
又过了一分钟,我记得——至少有一分钟。那是漫长的一分钟,六十秒,六十秒足够你尝试所有的求生手段了。
男爵又转了方向。我不知道它是如何做到的——我不知道,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它的转向怎么能这么迅速又漂亮,还让我能端坐在马鞍上。但我知道,我们又一次与距离不到一百英尺的牛群正面交锋了,它们躁动依旧,但其实已经输了,从战术上败了,这场硬仗它们赢不了了。刚刚的铁桶阵已经被冲破,队形散得一塌糊涂,牛群的阵线七零八落,漂亮上挑的牛角阵里被撕开一道口子,足够一匹马,甚至两匹马全速通过。
男爵瞄准了最宽的口子,冲了过去。它朝着干沟的尽头奔去,快活得好像一只小苇羚,我仿佛听到了它心底的笑声。直到干沟被我们远远地甩在后面,太阳炙烤上我们的后背,男爵的身上被汗水浸透,我们才放慢了步子,沿着车辙印向农场走去。
本文所选片段摘录自《迷人的流浪》短篇《上尉和他的马》(有删节),[英] 柏瑞尔 · 马卡姆 著,郑玲 译,2018年1月由博集天卷出品,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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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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