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区有五种交通工具禁止上路行驶,你知道吗?

从今年1月1日起,按现在明确的政策,北京城区有五种交通工具禁止上路行驶。

1、违法违规车辆取缔以后,电动三四轮车只能是进入工信部目录里面的合法车辆。老百姓要使用进入目录的合法合规的车辆,就必须考驾照上保险上牌照。目录里面有速度比电动自行车都慢的小三轮,也属于正三轮摩托车,而且只能在六环以外持郊区户口上京b牌照,城区禁止使用不能上牌。

2、北京交管部门解释,2017101号文件禁止人力三轮车通告没有废止,二环路以内及二环路以外多条主要道路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老头拉着一个远来的客人,算不算客运呢?只怕也不符合这么老的通告。

3、助力三轮车是市场上新出现的车型,特别适合违规电动三四轮退出以后老年人使用,体积小巧速度低可以便捷出行,但交管局禁止上路,说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说这一类车属于机动车。可是谁见过用脚蹬的最高车速13公里的机动车呢?算机动车怎么进不了目录?如果进了目录上了牌子,这个车走哪条道呢?

4、电动轮椅及电动轮椅的变形车

电动轮椅历来不属于交通工具,属于医疗器械,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和条件。电动轮椅是不能上牌照的,老年人使用电动轮椅也不能上道路行驶,上路即违法。

目前,市场上还出现了牵引机头轮椅带拖斗等变形车这一类变形车同样属于违法,不具备上路资质。

5、老年人个人使用的微小电三轮也在淘汰禁止之列,市场上售卖的小三轮,不管体积多小,速度多低只要有电力驱动,一律作为违法违规,不允许上路。因为这一类车同样属于机动车未进工信部目录。

三轮车在民国的时候就有了,发展到现在,却遭到全面彻底取缔的地步,这样的政策有道理吗?

社会生产生活需要之下,群众发出发出愤怒的质疑:

在现有的交通条件下,公交和电动自行车能满足老年人出行吗?没有三轮车能满足生产生活微观需要吗?

管理者能睁开眼睛看一看具体情况吗?

在城区取缔禁止一切三个轮子的车,明显不符合民生实际,即便首都发展有要求,但目前能把城区的居民全都迁出核心区以外吗?这种蹩脚的政策必须加以改变。

改变的方法多得很,而改变和不改变是态度问题,是对民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态度问题。

问:北京城区的居民还能用什么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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