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体制内领域,确实女性比例日益渐高

【本文来自《“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当事人裸辞:维权花费太多精力》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谭剑鸣歌
  • 我最近和身为专业律师的女性朋友,聊女性社会权利是否太过充足,以至于对人口萎缩造成直接影响的话题,她的反应很有意思。

    首先,是搬出女性生育自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其次,是对我提出的基于“自然法”,生育是女性的天赋职责这一问题,完全不予讨论,直接批驳为荒谬;第三就是生气,完全放弃了身为律师的专业性,放弃用法律条文或道理来说服我。

    自然法和归属社会法的宪法,其根本目标都是为了维护集体的长远利益,为何就不能讨论?或者说,宪法赋予女性生育自由的权利,成了少数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城墙,以至于可以牺牲集体的长远利益?

    于是,对于司法系统中的女性群体,我做出以下三点判断:

    1.在不涉及自身群体利益时,她们能做到公平公正;

    2.在涉及自身群体利益又不影响全体利益时,她们会尽可能争取自身群体的利益;

    3.在自身群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她们会内在情绪化,代入受害者情节,选择回避、否认和不合作的立场,选择牺牲集体的长远利益。

    因此,为何法律处理类似的社会问题如此艰难和偏颇?因为司法系统中女性比例已经超过男性,且她们有明显的拉偏架倾向,容易内在情绪化主导,做不到公平公正。

    《尚书·牧誓》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也不无道理。

认同网友。上次最高法征集意见的邮箱,按一些网友呼吁,专门整理发信,该邮箱发送屡次不成功(很诧异),终于发成后,没有回执(感觉机制做得令人观察),而最后事实是也没看到什么吸收,令人怀疑只是走走形式。而且联络人貌似是位女性。只作该事的一个反馈记录,详细不论。

因为笔者最近就有和相关届别或是高学历同学有过一些适中闲聊。有一位离异女老师(同学)其实还是高彩礼受害者,她曾与同校男方纠纷,不欢而散,但作为温和同学,一旦聊到该话题,她表现非常激烈。日常观察接触有几点明显倾向:

1、一些体内领域,确实女性比例日益渐高,一个岗位吸引力,一个准备状态,使得招考进入者更多,一些单位连续几次招录的都是女性,后者往往具备长期脱产报考条件。但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性别倾向。

2、某些领域已经出现很强的代表性。相对说来,男性的从业性别倾向,反而不高,因为男性受情绪的影响更低,而女性更容易自我代入,这如果在一般领域不明显,但一旦到涉及相关领域,往往更感情化,缺少公共把控,或者说某些时候,更容易以个体出发,甚至违背集体。我们似乎缺少这种检查机制(从业人员倾向)。

3、与学历无关。笔者上次与这位离异女(同学)老师聊到最近的3生非亲案,非常震惊,因为是有记者记录原话的“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但是该女老师已经完全没有教育带给她的认知,已经自我代入,甚至说句“我是看到,据说这男的家暴她,活该”...。可见学历与此毫无相关。同样的,如果是一些女性受伤案,更多男性反而更容易从公理出发评判,而同样情况,女性更低。这说明,在一些自媒体扭曲意识形态引导下,一些女性受众已经先天自主代入。比如婚俗问题,多数都是理所应当论,洗得非常彻底。

然而,任何的激进与偏执,终究带来反弹,极端个例最终损害一般个体,只是当事人未必知。就看下地方上日益扭曲的婚俗,似乎本末倒置,实在令人唏嘘,比如常见的婚俗谈崩两散案,因为一方没有满足另一方过高的婚俗要求,则一方张口“不够爱”,这种大龄单比比皆是,还有的见面就是车房各种问询盘点,这是生意罢?

扭曲的诉求,终将反弹。只是害了那些自视有益自身者,任何馈赠都是有标价的,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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