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已婚浙江人非常反感这种两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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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已婚浙江人非常反感这种两头婚,只对1,3,4赞同,剩余的完全是失去婚姻的意义。

嫁和娶在现代婚姻制度下其实根本没有区别,只是一个形容婚姻的词语。两头婚是上门女婿的退化版,婚姻本就是平等的,嫁女儿的父母难道就比招上门女婿的父母低一等?在浙江出现两头婚的根本原因是浙江独生女儿家庭富裕,对延续家庭姓氏有了更多的想象,根本不是什么“新型”婚姻模式,背后还是父母主导婚姻形式,真正的新型婚姻至少应该是新婚夫妻主导,什么形式、什么仪式都是自己说了算,婚前财产如何约定、父母赠予如何处理都考虑周全。

我想象中这时代最简单的婚姻模式,就是父母在新婚夫妻领证前完成财产的赠予,新婚夫妻双方在婚前开诚布公的完成婚前财产的清点甚至公证,然后领证,新婚夫妻自行商讨婚礼的一切,父母至亲,朋友同事参加观礼或是喜宴。生活中坚决不执行文章图片里的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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