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法与孔子之礼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政治动荡的时代,因而也是一个文化大发展的时代。在百家争鸣之中,老子所在的道家,可谓是不偏不倚,与世无争,所以也不成功,也没失败。而商鞅所在的法家,是成功于一时,却毁誉于一世,真正是“遗臭万年”。相反,孔子所在的儒家,在当时是到哪儿就在哪儿被人赶,惶惶如丧家之犬,可到后世,却被奉为国学正宗,万世师表。
但是,尽管商鞅“遗臭万年”,却仍然是百代皆行秦法,他所开创的法家路线,在实质上仍然是后世历代王朝的执政路线,只不过,在舆论宣传上,历朝历代是更推崇孔子的“克己复礼”而已。
那么,为什么历朝历代都要说一套做一套,明明践行秦法,却又要大骂秦始皇商鞅,明明不待见儒家学说,却又要奉之为圭臬,号称“大圣人孔丘一人而已”呢?
这其实就在于法与礼的同一本质与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
法与礼,本质上都是秩序,都是维护某种秩序的工具。只不过,法,是凭实力打造秩序;礼,是以情感来润滑秩序。
好比两家公司做生意。生意能够做成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双方各自的实力。然而,仅仅靠实力就能够做成生意吗?在实力过硬的前提下,还要双方良好的人际关系,双方要边吃边谈,生意才能够做得好。这里面,就有法与礼在其中。双方的实力,决定了双方的基本决策,这就是法。而双方吃吃喝喝,联络感情,这就是礼。
法,是基础,决定了大体的方向;礼,是润滑剂和催化剂,能够将事情圆满地办成。
所以,商鞅之法与孔子之礼,原本并不矛盾,而是应该相互配合的。只是,由于世界观与价值观不同,商鞅与孔子,并不属于同一政治阵营。商鞅代表的是新兴的地主阶级,他凭实力所打造的法,是地主阶级的法。而孔子代表的是没落的奴隶主阶级,他以仁义维护的,是奴隶主阶级的礼。所以,商鞅与孔子的矛盾,是阶级矛盾,而不是法与礼的矛盾。实际上,商鞅有法,就必定有其礼;孔子有礼,也必定有其法。只是,由于历史的过程性,商鞅的礼,没有等到他来制定;孔子的法,到他所在的时代,也是早已被雨打风吹去。
所以,后来的历朝历代推崇孔子之礼,实际上是在替商鞅完成其未竟事业。可惜,由于地主阶级上升到了过去奴隶主阶级的位置,他们要维护他们的法,而不希望别人又来效仿商鞅变法,所以,他们就数典忘祖,过河拆桥,将他们的恩人商鞅,当成仇人,而予以仇视。
历史走向了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打倒帝国主义的走狗、中国的买办资产阶级代表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等于是又完成了一次商鞅变法。
变法是一场摧枯拉朽的质变运动,所以,她必然地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然而,变法之后,质变就要转变为量变。这时候,我们就必须承认对立统一,必须要讲礼。也就是要讲和谐。
谁与谁讲礼呢?谁与谁讲和谐呢?
工人与工人要讲和谐,农民与农民要讲和谐。除了背叛祖国的坏人,所有的人与人之间,都要讲和谐。
而这其中,最大的和谐,应该是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和谐。
就像夫妻一样,丈夫与妻子各有各的利益与诉求,在利益分配方面,各人都想多得一些,但前提是,双方必须合作,创造出共同的价值。有了创造,才能有分配。不创造出价值来,拿什么分配呢?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认识到,一个企业,一个国家,都是一个个的场。场与场之间,是有竞争性的。所以,场之内的对立统一的双方,必须要有大局意识,必须要首先确保自己所在的场,在与其他之场的竞争中胜出,才能谈得上双方之间的分配。否则,你这个场被别的场给打散了,你们都被别的场给吸收了,你们还有什么分配呢?
在一个场内“克己复礼”,和和谐谐,大家都是主体,都是主人。场子散了,沦落到其他场去任人摆布,你还是主体,还是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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