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大老虎为什么能前腐后继把持辽宁公安厅20年?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1月6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四集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一集《解决独有难题》播出,讲述了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案,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案,辽宁省三任原公安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案,诸多贪腐细节触目惊心。然而,更触目惊心的是,辽宁省三任原公安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案,三人相继掌管辽宁省公安系统长达20年,分别受贿5.41亿、1.35亿、5.55亿,总计超过12亿。
查询公开资料显示,李文喜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近9年(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薛恒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年(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王大伟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9年(2013年3月至2022年4月)。三人前后相继,执掌辽宁公安系统20年。
2000年1月,李文喜就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2000年6月,李文喜又兼任辽宁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正厅级);2002年5月,李文喜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6年9月,李文喜担任辽宁省省长助理兼任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1月,李文喜升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2021年1月25日,李文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2023年1月6日,山东泰安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李文喜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亿余元。
李文喜警龄42年,出身一线,业务过硬,屡破大案要案,获得诸多荣誉。从法庭查实的情况看,李文喜的贪腐起始于2004年,受贿始于2006年,一直延续至2021年。但是,2006年9月,李文喜担任辽宁省省长助理兼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1月,升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2008年6月,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相比之下,薛恒并非警察出身,其警龄极短,仅有两年。2011年3月—2013年3月,薛恒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身份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21年8月,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审查。2023年12月13日,内蒙古巴彦淖尔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薛恒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二十万元。法庭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5亿余元。2019年8月,薛恒利用其曾任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的请托,通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打招呼,为有关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019年9月,薛恒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3万元。
法庭查明的情况表明,薛恒的贪腐起始于2005年。就在这一年,时任辽宁省民政厅厅长的薛恒找时任公安厅厅长的李文喜为涉嫌敲诈勒索的商人朋友白玉臣求情。在李文喜的帮助下,白玉臣逃脱刑事责任追究。白玉臣对薛恒“要钱给钱,要车给车,要房给房”。薛恒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1.35亿余元,白玉臣一人就送给他数千万元。其后薛恒继李文喜担任公安厅厅长,在两年时间里,薛恒多次滥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老板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使得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的恶劣风气在辽宁省公安系统进一步扩散蔓延。
王大伟也不是警察出身,其在学历与仕途上,起点都比常人高一些。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东北林业大学森林采运工程专业就读,接着又在该校取得采运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随即于1990年7月成为国家林业投资公司森工项目部干部,1992年1月进入国务院经贸办秘书局,此后在一年半的时间里由主任科员升任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又于1997年10月成为正处级秘书。1998年9月,王大伟到中国联通公司市场部任副部长,但仅过了三个月,就调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工作;随之又是只过了三个月,王大伟就升任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副局长级)。辗转腾挪,由正处级到副厅局级,王大伟只用了16个月,这在官场上绝对是火箭式上升!仅仅两年零一个月,王大伟又晋升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正局长级),3个月后挂职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正厅级)。2003年6月起,王大伟转战地方,就任哈尔滨市副市长,随后改任哈尔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其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9年8月,王大伟进入警界,担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2013年3月转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仅1个月后又兼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2017年2月,王大伟升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22年3月1日,王大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审查调查;同年9月29日,王大伟被“双开”。
2023年10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检方指控:2008年至2022年,王大伟利用担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大伟的刑事责任。对于巨额受贿行为,王大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从检方的指控来看,王大伟的贪腐始于2008年,其后边腐边升,2009年8月进入警界,就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2013年3月升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一个月后担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兼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2月升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仍兼任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直至2022年3月1日落马。在法律的威严面前,无论多么凶猛猖狂的老虎,都得俯首认罪。这正是:不见黄河不死心,见了黄河罪孽深;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鲜血流。
王大伟枉法敛财之肆无忌惮,比其前任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他非法收受的5.55亿余元中,近一半是辽宁忠旺集团实际控制人刘忠田送的。2017年,忠旺集团涉嫌骗汇的问题暴露,刘忠田担心会牵出自己,通过中间人请托王大伟从轻处理。王大伟风闻刘忠田出手豪阔,于是很快从轻处理了这一案件。刘忠田一下子送上4000万元人民币加上400万美元,装了22个纸箱,把王大伟用来拉钱的商务车都压得上不了地库的斜坡。在几个月后,刘忠田又先后分4次在澳门送给王大伟共计2亿港元,王大伟欣然笑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2020年,忠旺集团巨额债务问题引发了重大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王大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仍极力包庇刘忠田。不仅如此,上梁不正下梁歪,王大伟的秘书李鑫龙,竟然打着王大伟的旗号四处帮人摆平案件,运作提拔干部,收受贿赂高达上亿元。
辽宁公安系统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李文喜是始作俑者,薛恒是推波助澜者,而王大伟应该说是兴风作浪者。李文喜、薛恒、王大伟都曾枉法违纪收受财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或晋升提供帮助,但王大伟大肆卖官鬻爵尤为恶劣。王大伟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多次提拔商人老板推荐的干部,将其利益代言人渗透到公安系统内。辽宁省公安厅三任经侦总队长、营口市三任公安局长,都是商人老板向王大伟推荐后提任的。在王大伟“带领”下,自2021年以来,和王大伟同一个班子的6名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被查处,辽宁全省省管公安政法干部共43人被查处,涉及半数以上的省厅侦查警种或部门“一把手”、现任或曾任的市公安局长。
自2002年5月至2022年4月,李文喜、薛恒、王大伟三人执掌辽宁省公安系统的时间长达20年,前腐后继,一丘之貉,受贿数额总计超过12.3亿元。三任公安厅长连续贪腐,致使辽宁公安系统出现高层次、大面积、持续性腐败,对辽宁警界政治生态的破坏难以估量,涉及公安系统人员之多、影响程度之深、持续时间之长,都是极其罕见的,不能不令人震惊。
令人诧异的是,辽宁公安系统为什么竟然被三只大老虎前腐后继把持20年?这种系统性腐败为什么能持续20年?